2021-12-09【全教產新聞稿】【斯斯有三種】【特教加給也有三種:1800元、600元、0元】【全教產:同工不同酬】

【1101209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新聞稿】

【斯斯有三種】【特教加給也有三種:1800元、600元、0元】

【全教產:同工不同酬】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日前教師調薪4%經行政院核定,確定特教加給不調後,【全教產】接獲基層教師反應,特教加給其實有三種:【1800元】、【600元】、【0元】。並戲稱【0元】若有調4%後還是【0元】。

    【全教產】依據基層資優班教師反應後發現,主管機關是沿用「過時」的函釋在核發特教加給,即教育部95年9月19日台人(三)字第0950137425號函釋所敘:如非該員額編制內之教師,自無從支領特殊教育津貼。也就是說教育部95年函釋規定,學校教師若非屬資優班之編制,是沒有特殊教育津貼

    但是104年行政院公布「教師待遇條例」後,特殊教育津貼已消失,特教加給已取得法源,但教育部既要偷懶、又要省錢,竟直接沿用「過時」的規定。且忽略了106年通過之「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第三條所定義之「教師實際擔任與特殊教育有關之特定工作者」支給特殊教育職務加給(特教加給)。

    【全教產】又發現「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5條規定,「資賦優異特殊教育班:國民中學每班置教師3人」,原來只是看得到吃不到魔幻般的數字,主管機關竟極有創意地創造出0.67班此類的數字,只要可以省錢、有什麼不可以? 

另外,目前領有資優合格教師證之教師很少,多數師範院校特教系也都是身障類,而各縣市之資優班隨時會減班或停招,到時候資優班老師馬上會被超額至「遙遠」之學校,因此現有各國中資優班都是情商普通班教師去資優班授課,但造成這些老師雖是「普通班編制內老師」,卻不是「資優班編制內的老師」,但的確擔任特殊教育課程節數,也是實際擔任與特殊教育有關之工作者,但其特教加給:【0元】。以新北市Y國中數理資優班為例:

L師(正式教師)-數理資優班合計教學節數20節--普通教師聘書---特教加給:【0元】

H師(正式教師)-數理資優班直接教學節數17節--普通教師聘書---特教加給:【0元】

C師(正式教師)-數理資優班直接教學節數18節--普通教師聘書---特教加給:【0元】

W師(正式教師)-數理資優班合計教學節數20節--普通教師聘書--特教加給:【0元】

S師(正式教師)-數理資優班直接教學節數17節--普通教師聘書---特教加給:【0元】

H師(代理教師)-數理資優班直接教學節數16節--資優教師聘書---特教加給:【600元】

    新北市110學年度全市國中學術性向資優班共核定約40班,「應該」要聘任120位資優班教師,但是資優師資培育不足造成各校資優師資難覓,各校傾向遴聘校內正式教師以穩定資優教育之發展,極少數學校由資優代理教師來授課,但面臨人員流動率高,家長讓孩子就讀意願低,資優教育難經營之困境。

    然以普通班教師任教資優班,這些老師們亦兢兢業業執行了所有資優班任務,包括定期召開IGP會議、完成每位孩子的IGP、了解各類特殊學生特性、程度與學習潛力、針對不同的特性設計及安排個別的教學活動、指導資優生於適當環境下學習、提供學生心理諮商、安撫資優生、協助資優生身心正常發展,但這些實際擔任與特殊教育有關之工作者,特教加給卻是【0元】。

    「教師待遇條例」中有關其他類職務加給也無要求編制內之限制,95年函釋文(特教津貼)也許具當時時空背景,但104年通過「教師待遇條例」與106「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均已無編制內之限制;既然「特教加給」是以教師實際擔任與特殊教育有關之特定工作者發給,為何教育部還要沿用「過時」的函釋,導致資優班教學現場產生同工不同酬之怪異現象。

附件:

教師待遇條例-104.06.10

第十三條(教師加給之種類)

加給分下列三種:

一、職務加給:對兼任主管職務者、導師或擔任特殊教育者加給之。

二、學術研究加給:對從事教學研究或學術研究者加給之。

三、地域加給:對服務於邊遠或特殊地區者加給之。

 

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106.01.06

第三條

教師實際擔任與特殊教育有關之特定工作者(含學前教育班),依公立中小學校導師及特殊教育職務加給表支給特殊教育職務加給;其同時兼任學校或附設學校之主管職務或導師者,並得依第二點規定支給主管職務加給或導師職務加給。前項同時兼任學校或附設學校主管職務或導師之教師,其特殊教育職務加給,應以其實際擔任特殊教育課程節數,占專任特殊教育教師應上課節數比例支給,但兼任集中式特殊教育班導師職務者,支給全額特殊教育職務加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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