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任校長】翁慶才校長,無能處理疑似不適任教師的校長,


是不適任校長!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副理事長、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  廖建中

 

106年5月25日,包括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台灣少年權益促進聯盟、人本教育基金會、全家盟、台家盟等所謂「10大教育團體」召開記者會,要求呼籲教育部針對教評會的組成儘速,以解決「球員兼裁判 、師師相護」的問題。

這新聞裡面,赫然出現了高雄市四維國小校長翁慶才的名字(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

翁慶才說:「目前要汰除一名不適任教師,平均要花六年到十年,還不一定能汰除,因為就算被校內教評會認定為不適任教師,還可以透過申訴、訴願等管道救濟,導致學校都換了校長,但不適任教師還沒換掉。」

其他人講這些話也就算了,但是翁慶才校長講這種話,就實在沒有道理!

翁慶才校長,您不會不知道日前發生的這一則新聞吧?

1060513三立新聞:離譜師鬧咖啡店 醉趴地狂吼嚇跑客│三立新聞台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Y2llQGkYOo&app=desktop

 

●請問翁慶才校長:日前上班時間喝醉酒、大鬧咖啡店的那位老師,是不是貴校的老師?

●請問翁慶才校長:為什麼新聞裡面說其他顧客都知道,這位老師常常在大白天喝醉......但是學校和教育局卻都不知道?

●請問翁慶才校長:老師在上班時間外出喝酒,是否可以事後補請假?

●請問翁慶才校長:你有沒有公開說過處理這樣的疑似不適任教師,要考慮是否會造成疑似不適任教師家庭收入經濟狀況出問題?

●請問翁慶才校長:你有沒有公開說過處理這樣的疑似不適任教師,會很麻煩,有可能要常常跑法院,結果導致學校老師委員不敢去開相關的會議?

 

我們很清楚,許多疑似不適任教師無法處理的根源,根本就是不適任校長(或無能校長)在包庇、縱容!

高雄市的校長遴選,零競爭、零淘汰,完全沒有遴選的功能,校長只有退休或死亡,才會離開校長的位置!

【范巽綠】局長,請考量這些無能處理疑似不適任教師的校長們,是否還適任校長?讓這些人當校長,功過和業障是由您承擔啊!

 

轉貼相關報導:

 

●●●1060525自由即時_10大教育團體要求汰除不適任老師 修法改變教評會師師相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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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大教育團體要求汰除不適任老師 修法改變教評會師師相護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台灣少年權益促進聯盟、人本教育基金會、全家盟、台家盟等10大教育團體今早召開記者會,指汰除不適任老師平均要花6到10年,呼籲教育部對於教評會「球員兼裁判 、師師相護」的問題,應儘速修法解決,「讓不適任教師退場就是救學生」。

10大教育團體也宣布,將拜會立法院教育委員會13位委員,遊說修改教師法等法令,使教評會組成的教師比例,由2分之1降到5分之2,未兼行政教師不得超過2分之1,並落實教師實質考核,逐步比照公務人員甲等比例,8月將公告支持或反對的立委名單。

教育部日前回應,為加速處理不適任教師案件,會由主管機關成立專審會,組成由首長推派,調查及輔導小組則由教育部建置,直接指導學校處理相關事件,預計今年6月完成修訂程序,8月開始執行。

全校協理事長翁慶才指出,教育部的回應乍看很迅速,但所提方法只能治標、無法治本,因為最關鍵的問題在於,教評會成員和專審會的比例衍生「教師球員兼裁判、師師相護」的爭議,急需解決,早在10年前,行政院會就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包括把教評會組成的教師比例由2分之1降到5分之2,以避免「師師相護」,教育部應重新推動修法。

全家盟榮譽理事長吳福濱表示,不適任老師猶如校園不定時炸彈,然而現行教評會制度容易受人情左右,處理時間冗長,往往需花6到10年才能汰除不適任老師,校園反而成了不適任老師的庇護所,師師相護,受苦的是學生。

台家盟理事長謝國清表示,當校內開會決定解聘、提報擬似不適任老師後,案子即應由官方接手,成立縣市層級教評會,例如市立學校交給教育局、國立學校交給教育部,一旦遭解聘教師提出行政訴訟,也應由官方處理,別讓壓力都落在行政人員的身上。

10大教育團體包括: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台灣少年權益促進聯盟、公民監督國會聯盟、人本教育基金會、台灣家長教育聯盟(台家盟)、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全家盟)、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全長聯)、赤子心過動症協會總會、中華民國學習障礙協會、中華民國各級學校家長協會。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078565

●●●1060526國語日報_汰除不適任教師 教部擬設專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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汰除不適任教師 教部擬設專審會

 

 楊惠芳/臺北報導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臺灣少年權益促進聯盟、人本教育基金會、全家盟、臺家盟等十大教育團體昨天聯合呼籲教育部修法,降低教評會中的教師比例,避免「師師相護」、「球員兼裁判」的問題,汰除不適任教師救學生。

十大教育團體宣布,將拜會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十三位立委,遊說修改《教師法》等法令,使教評會組成的教師比例,由二分之一降到五分之二,未兼行政教師不得超過二分之一,並落實教師實質考核,逐步比照公務人員甲等比例,八月公告支持或反對的立委名單。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翁慶才表示,目前要汰除一名不適任教師,平均要花六年到十年,還不一定能汰除,因為就算被校內教評會認定為不適任教師,還可以透過申訴、訴願等管道救濟,導致學校都換了校長,但不適任教師還沒換掉。

全家盟榮譽理事長吳福濱表示,校園中如果有不適任教師,猶如不定時炸彈,但現行教評會制度容易受人情左右,處理時間冗長,受苦的是學生。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張旭政表示,這些教育團體說得太誇張,目前處理一名不適任教師,大約只要兩三個月,最多半年。不適任教師的問題,主要是學校不願提報,多數校長都希望用和諧的方式處理,加上教師們朝夕相處,學校不易找到合適的調查及輔導人員,因此,全教總提出「專審會」的構想,建議由教育部建置「調查及輔導人才庫」。

對教評會的教師比例過高一事,張旭政也表示,由於涉及專業判斷,具有專業背景的教師比例才會較高。

教育部國教署長邱乾國表示,為加速處理不適任教師案件,教育部將從法制面解決,由主管機關成立「專審會」,把處理層級從學校端拉高到行政機關,也將修訂《教師法》,在教評會的組成中,增加學者專家和社會公正人士參與,並與地方政府溝通,強化縣市層級的審議會,減輕學校端實行的困難和行政負擔。

https://www.mdnkids.com/news/?Serial_NO=10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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