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2【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 聯合新聞稿】【霸凌吃案】【陳其邁市長】宣示霸凌零容忍,高雄市莊敬國小卻霸凌「吃案」,莫非陳市長的宣示是個屁?!
【霸凌吃案】【陳其邁市長】宣示霸凌零容忍,高雄市莊敬國小卻霸凌「吃案」,莫非陳市長的宣示是個屁?!
 
 
●新聞聯絡人:劉亞平(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申訴部主任、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秘書長)
 
【陳其邁】市長公開宣示霸凌零容忍,並於2021年2月4日,陳其邁公開呼籲家長、學生,或知道霸凌事件的第三人,可以撥打1999,就會由高市府研考會「校園霸凌事件調查小組」錄案調查,期盼透過獨立調查機制,協助學校真正落實反霸凌相關機制。
 
【陳其邁】市長嘴巴講得「義正辭嚴」,但高雄市莊敬國小家長向學校提出校園霸凌事件調查申請,卻連調查都沒有就遭莊敬國小以「不受理」駁回,家長感嘆:「如果這不是吃案,那什麼才是吃案!」
 
高雄市莊敬國小家長向學校提出「校園霸凌事件調查申請書」,具名具體寫出自己和孩子在學校遭受的對待,家長指控遭受學校或教師霸凌、洩漏個資、剝奪學習權和私創群組誣陷公審。
 
莊敬國小家長7月3日提出霸凌調查申請,具名具體寫出相關事實,還特別表明調查時願意出席補充和說明,但是莊敬國小在沒有任何調查的情形下,就直接決議不受理。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17條明訂: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不予受理:一、非屬本準則所規定之事項。
二、無具體之內容或申請人、檢舉人未具真實姓名。三、同一事件已處理完畢。
 
「高雄市政府跨局處校園防制霸凌處理機制」中,亦註明不受理之情形僅為:1.無申請人、檢舉人聯絡方式。2.同一事件已經市府跨局處防制霸凌機制處理完畢。
 
所以莊敬國小直接不受理家長的霸凌調查申請,應該已經明顯涉及吃案和違法,請問宣示霸凌零容忍的【陳其邁】市長要不要為家長主持公道?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32條:學校校長、教職員工生或其他人員有違反本準則之規定者,應視情節輕重,分別依成績考核、考績、懲戒或懲處等相關法令規定及學校章則辦理。
 
我們在此公開要求【陳其邁市長】說話算話,莊敬國小涉嫌霸凌吃案,這個案件應由高市府研考會「校園霸凌事件調查小組」錄案調查,並追究莊敬國小相關人員責任,我們會投市長信箱和打1999電話,請【陳其邁市長】千萬不要「吃案」!
 
 
轉貼家長「高雄市三民區莊敬國民小學校園霸凌事件調查申請書」的重點:
 
●●●高雄市三民區莊敬國民小學校園霸凌事件調查申請書●●●
姓名:JOO
申請調查日期:112年7月3日
申請調查事項
1.霸凌 2.洩漏個資 3.亂造謠與事實不符的
 
本人JOO育有一女GOO因患有腎病症候群及血小板功能低下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原有申請教助於貴校O年O班幫忙。
 
但不知何故,該班班導Z老師即以各種理由不願教助於班上協助GOO,並誣指為教助無法配合上課時間。致使GOO無法於教室順利移動亦無法在無人協助的情況下於學校使用助行器作練習走路之復健動作導致雙腳功能退步。
 
更過份的是捏造GOO病情,指其患有血友病,等待換腎等等不實資訊來誤導班上同學及其他家長,造成同學和家長們的恐慌,又以上述不實言論為由聯合部分家長向校方及本人施壓。使得班上同學對GOO心生恐懼以異樣眼光看待。甚至經班導指示而有「GOO在動,我不動」之口號出現。
 
如遇GOO於課堂上有些許不適應狀況時即便已經由保健室護理師專業估可繼續上課但其班導仍堅持小孩需家長帶回照顧而不願其續留教室此舉已GOO的受教權遭受到重的影響及壓力下,對GOO的身心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
 
該班導除了在課堂上以種種手段對待孩子外,於私下更利用一些不知情的家長私創群组對本人作誣陷及公審的舉動。作為一個媽媽被内外夾擊下一方面要為自己女兒的受教權及正常的學習環境爭取應有的權益外另一方面又遭受到許多莫須有的指控内心所受到的創傷與不捨已非外人可以理解。
 
這2星期來食不下嚥,夜不能眠。不僅身心受創也無法專心於工作,真的不知道有一個讓孩子能好好上學的基本權利有那麼難嗎?
 
煩請調查時,本人需出席補充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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