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教育部選送教師赴8所馬來西亞獨立中學任教公告 為推動新南向政策且考量馬來西亞為我國招生重點目標,本(106)年 將以試辦方式選送20名我國教師赴馬來西亞獨立中學任教。有關教 師聘期及待遇簡要說明如下: (一)聘期自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計12個月); (二)負責每週約24至30節的專業科目教學; (三)馬來西亞獨立中學提供月薪2,400至3,500馬幣,另部分學校提供 免費住宿、機票費1張、當地醫療保險及工作證申請等。 (四)本部補助任教教師每月生活費800美元及臺灣至馬國往返機票費上 限3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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