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機關禁用資通大陸貨 全教產籲政院免費提供合格品

 

2021-01-22 15:19 行政院
 
 

  因應資安考量,行政院去年十二月中,發函全國各級公務機關,要求今年底前,汰換所使用或採購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建議,行政院可全面提供學校教育人員公務用機,既可避免學校又誤購不合規定之資通訊產品,又可讓苦於預算不足之學校解除燃眉之急。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表示,若是由行政院直接提供的公務機,規範廠牌,應該就沒問題,建議行政院全面提供學校教育人員公務用機,可同時規範使用單位之規格、品牌,既可避免學校又誤購不合規定之資通訊產品,又可讓苦於預算不足之學校解除燃眉之急。

  林碩杰說,若政府未提供公務用機,教育人員應可拒絕任何利用手機傳遞之業務、或任務,避免違反行政院相關規定。

   據了解,行政院去年十二月中發函全國各級政府機關,為避免公務及機敏資料遭不當竊取,導致公務資訊外洩或造成國家資通安全危害風險,要求各公務機關在今年底前汰換所使用或採購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含硬體、軟體及服務),也要擴大盤點陸製資通訊產品,由填報機關「從嚴認定」,所有屬大陸廠牌者,無論其原產地於我國、大陸地區或第三地區等,均須納入填報範圍。

  不過該項盤點僅針對公務資通訊產品,針對個人通訊設備,函文中僅載明,個人資通訊設備不得處理公務事務,也不得與公務環境介接。卻有學校不分公私用,普查學校職員使用的手機廠牌,雖不要求馬上汰換,但填表單登記的行為,已引發基層教師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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