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課管學生有但書!教部二度修法 教團憂基層無所適從

 

2020-10-31 09:33 

 

  教師能在什麼時間管學生?教育部8月函頒新修訂的「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其中不得於「下課時間」實施管教措施一文,引爆基層教師怒火,如今教育部二度修法,移除「下課時間」,改為「教師得視情況,於學生下課時間實施前項管教措施,並應給予學生合理之休息時間」。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批評,修改後仍將令基層老師無所適從,以10分鐘下課時間而言,合理休息時間到底是多久?怒批教育部倉皇修法、有辱觀瞻。

   教育部今年8月函頒新修訂的「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規定「學生對於教師之處罰措施提出異議,教師應調整或停止」、「除有特殊情形外,教師不得於學生下課時間實施管教措施」,引發基層憂心,基層教師深怕將來出現「違法處罰的大海嘯」,令老師無所適從,直呼修法「太離地」,還要教育部官員能親自到學校體驗「一日教師」。

   事隔2個月,教育部又於今年10月28日發函再次修正「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其中最令教師關注的第22點,由:「除有特殊情形外,教師不得於學生『下課時間』實施前項之管教措施。」改為:「教師得視情況,於學生下課時間實施前項管教措施,並應給予學生合理之休息時間。」,意即下課時間可管教學生,但教師仍要給學生合理休時。

   對此,全教產批評,內文提及「合理之休息時間」,仍將令基層老師無所適從,以10分鐘下課時間而言,其合理休息時間究竟是9分鐘、5分鐘,還是1分鐘以上?

   談及學生休息時間,全教產也反批,教育部多年來從未幫老師爭取合理休息時間。雖然教育部說教師不適用勞基法,但在教學現場,很多老師都是工作8小時以上才回家,並無所謂合理休息時間,且公務人員已開始試辦「加班餘數」制度,零碎加班時間可以累計,但教師卻不在試辦的適用範圍內,教育部長年忽視教師權益,老師的勞動條件比勞工還不如。

   全教產也說,兩次條文修正案,教育部事先均未與全教產協商,致全教產無機會糾正相關文字,將導致教育現場無所適從。

   全教產提到,自2007年零體罰入法之後,教育部從未訂定「零體罰」相關配套措施,僅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輔導管教落實兒童權利公約檢視項目及自我檢核表」;且「教師法」惡修,教師動輒得咎,學生輔導管教責任完全丟給基層教師,基層教師擔心一不小心就跨越紅線。

   全教產說,教育部脫離教育現場,讓基層教師無所適從,動輒得咎,將導致親、師、生三方皆輸;兩個月內兩次修正,教育部倉皇修法,確認違法失職、嚴重影響教育現場,有辱官箴。


教育部二度修正公告「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訂定有關課餘時間管教的規定。圖/全教產提供

教育部二度修正公告「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訂定有關課餘時間管教的規定。圖/全教產提供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