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肥貓?】嫌軍公教退休領太多? 真正領多的,


恐怕是前總統李登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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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監事會召集人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總幹事

鄭穎聰

近來年金改革吵得沸沸揚揚,一些親綠人士、特定媒體、名嘴,包括台聯,更將矛頭對準軍公教,彷彿軍公教是拖垮國庫的罪人。

軍公教人員依法領取退休給付,有心人卻硬要將軍公教汙名化,說軍公教退休後領太多。

軍公教人員真的領太多嗎?

104年8月22日中時電子報「李登輝卸任禮遇金逾6億,藍委喊砍」報導:「中華民國禮遇卸任總統,不只月給25萬元禮遇金,還配有12名維安。」

「以李前總統計算,從民國89年卸任,原可無限期享有數百萬元的退休俸,政府提供房屋、交通工具、護衛等,禮遇經費一年可多達新台幣7000萬元,不過從民國96年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頒布,李前總統雖不能領終生,但還可再享等同任期的12年禮遇,禮遇金砍半一個月也有25萬元,事務費一年800萬元,逐年遞減。但扣除醫療保險、國安局隨扈人員經費,李登輝19年就從國庫領走6億元。」

中時電子報特別指出「19年就從國庫領走6億元。」這樣的卸任給付,算不算多呀?有必要到那麼多嗎?即便包含其辦公室費用,但也歸李登輝使用,花到六億,會不會太誇張?

105年5月20日蘋果日報「馬英九今起享卸任禮遇,月領25萬禮遇金」也提到:「我國另一位仍享卸任禮遇期的卸任元首是高齡93歲的前總統李登輝,因該法自2007年1月起實施,李曾任12年又4個多月總統,可禮遇13年,卸任總統禮遇期至2019年底止。因李曾任3年7個多月副總統,因此之後仍可享4年卸任副總統禮遇。」

換言之,李登輝的禮遇可分三階段:

1.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通過前(2000.05.20-2006.12.31),月領41萬。

2.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通過後(2007.01.01-2019.12.31),總統禮遇每月25萬。

3.副總統禮遇領四年(2020.01.01-2023.12.31),每月18萬。

這樣算起來大概實領約八千萬(實領是指真正進到他個人口袋的)平均一年三百多萬,平均一個月約28萬多。

小小軍公教人員退休給付真的領得多嗎?那李登輝卸任總統後所領的規模,該如何形容呢?

年金改革委員王榮璋說,總統副總統那叫禮遇。但,不都是錢嗎?不都是公職退下來後所領的給付嗎?

既然都從事公務,基層軍公教負責特定項目,首長負責綜覽全局,只是分工不同,崗位不同,憑什麼退職後給付總統叫禮遇,其他軍公教就叫退休撫卹?那軍公教退撫也改名叫禮遇好了。

一些高喊要檢討軍公教退休給付者,要不要先檢討領最多的「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同樣是人,總統在任時坐擁國家資源、眾星拱月,卸任後仍可月領25萬,對照兢兢業業辛苦一輩子,退休後月領四萬、五萬、六萬多的軍公教勞,簡直情何以堪?

主張要朔及既往,軍公教已退休及未來退休必須再補繳的人,是不是也去請李前總統共體時艱,將所領的錢再繳回來?

尤其是李安妮女士,自己爸爸領那麼多,怎麼好意思批評軍公教人員呢?

 

轉貼104年8月22日中時電子報「李登輝卸任禮遇金逾6億,藍委喊砍」及105年5月20日蘋果日報「馬英九今起享卸任禮遇,月領25萬禮遇金」

●●●104年8月22日中時電子報「李登輝卸任禮遇金逾6億,藍委喊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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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輝卸任禮遇金逾6億,藍委喊砍

2015年8月22日09:33 張凱喨、蔡幸芳

卸任後,李登輝第7度訪日,來回頭等艙,入住高檔飯店,連在國外,隨扈還是緊跟在後。中華民國禮遇卸任總統,不只月給25萬元禮遇金,還配有12名維安,藍委看不下去痛批,前總統領著納稅人錢,一言一行卻走向大日本思維,揚言刪除禮遇金。

以李前總統計算,從民國89年卸任,原可無限期享有數百萬元的退休俸,政府提供房屋、交通工具、護衛等,禮遇經費一年可多達新台幣7000萬元,不過從民國96年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頒布,李前總統雖不能領終生,但還可再享等同任期的12年禮遇,禮遇金砍半一個月也有25萬元,事務費一年800萬元,逐年遞減。但扣除醫療保險、國安局隨扈人員經費,李登輝19年就從國庫領走6億元。不過想停止禮遇也沒那麼簡單,李前總統既沒再任有給公職,也還保有中華民國籍並常住台灣,雖然被新黨提告外患罪,但尚未判刑確定,藍營立委打算走體制內,下會期將凍結、刪除預算,外加修訂法令。

接受全民納稅禮遇,但連番媚日言論,老人家或許誠實說出心裡話,但卻狠狠打臉國家尊嚴。

http://tube.chinatimes.com/20150822001922-261402

 

●●●105年5月20日蘋果日報「馬英九今起享卸任禮遇,月領25萬禮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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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今起享卸任禮遇,月領25萬禮遇金

2016年5月20日15:55

今天卸任的前總統馬英九今天開始享受《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的法定卸任禮遇,除可月領25萬禮遇金外,另有首年辦公事務費800萬元,還有保健醫療、安全護衛8至12人以及可受邀參加國家大典。而禮遇期與總統任期相同,因此馬可禮遇至2024年5月19日止。

另外,今卸任的前副總統吳敦義也開始享受卸任禮遇,包括每月18萬元禮遇金,首年400萬元的辦公事務費,另享保健醫療、安全護衛4至8人以及可受邀參加國家大典。吳任期4年,禮遇期至2020年5月19日止。

另外,前副總統呂秀蓮、蕭萬長都在今天停止卸任禮遇,呂秀蓮是從2008年起享8年禮遇,蕭萬長則是從2012年起享4年禮遇。

我國另一位仍享卸任禮遇期的卸任元首是高齡93歲的前總統李登輝,因該法自2007年1月起實施,李曾任12年又4個多月總統,可禮遇13年,卸任總統禮遇期至2019年底止。因李曾任3年7個多月副總統,因此之後仍可享4年卸任副總統禮遇。

至於前總統陳水扁,因該條例規範卸任總統若犯內亂、外患、貪污罪,一審判有罪就停止禮遇,2010年11月陳因龍潭購地案判刑有罪定讞,因此其卸任禮遇已全數取消。(黃揚明/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520/866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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