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請各縣市統一標準,照顧退休師,

 

柯文哲可以,韓國瑜行不行?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副理事長 薛慧盈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據2019年3月31日台北市長柯文哲發布之新聞稿提及:「台北市政府釋出五萬多個兼職缺給退休公教人員,已退休教師可回校兼課。」柯文哲稱此「關懷方案」是為照顧因年改而致收入減少的退休人員,並於年底再做通盤檢討。

  然除了北市之外,其他縣市對於退休老師卻有不同限制:新北市規定退休教師回校兼課不得超過12節;台中市則以「退休撫䘏條例」為依歸,並依各校之特殊科目,師資缺少或特殊情況為主聘任。然高雄市的規定最為嚴格,108年7月17日高雄函示:各校不得聘任下列人員為兼任、代課或代理教師:
(一)年滿六十五歲者。
(二)退休人員。但於山區、偏遠地區或具特殊情形,經公開甄選遴員確有困難者,得專案報本局核准。

  所以同一個國家,只因在不同縣市便有不同待遇?大法官已釋憲同意「高官」,「教授」可至私校領雙薪,台北市台中市可讓退休教師回校短期代課,然新北市,高雄市對於退休老師回校代課有諸多限制,高雄市甚至明文規定不准退休教師回校代課兼課。在教育部全力控管學校教師員額,學校某些科目長期找不到代課,卻又不得找有教學經驗,有合格教師證的退休老師回校兼課,致使學校不得不找一些沒有教師證的人擔任短期代課,除了影響學校運作外,也嚴重傷害學生之受教權。

  此外,勞動部自105年起規劃研擬「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法」草案,推動重點:
●禁止年齡歧視:規定雇主對求職或受僱的中高齡及高齡者,不得因年齡有差別待遇,保障有平等的就業機會,並規定雇主對申訴員工不得有不利處分及負賠償責任等事項。
●支持退休者再就業:鼓勵退休的中高齡及高齡者貢獻專長,傳承經驗,與青年進行世代交流,提供退休再就業準備,設置銀髮人才資源中心。

  中央的勞動部鼓勵中高齡者和高齡者就業,並且支持退休者再就業,如果教育部相關的法令和立場,並未禁止退休教師擔任短期代課教師,為何各縣市之規定不同?因此,「全教產」建議各縣市統一標準,為了照顧各校學校及已退休老師的權益,是否應刪除各項限制,放寬讓退休老師可再回學校照顧學生!

新聞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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