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不要用政治騙術來騙選票、騙個資

 

「草根連署釋憲」根本釋不出一根草

 

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秘書長 劉亞平

 

  立法院三讀通過公教年金改革惡法將於七月一日正式實施,國民黨附和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在全國各地發起草根連署聲請釋憲活動,【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痛批草根連署聲請釋憲根本不符相關釋憲規定,台灣根本沒有連署釋憲這回事,國民黨明顯是在打假球,根本是在騙選票、騙個資,公教人員要認清一個事實,那就是「自己權益自己救」。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秘書長劉亞平指出,很多公教人員都以為年金改革惡法已經聲請解釋憲法,事實上,不論立法院、監察院,都沒提出釋憲案,即使是花蓮縣長、金門縣長欲提出釋憲案,也必須由上級機關即行政院層轉,但行政院有可能層轉嗎?

  劉亞平表示,國民黨號召草根連署聲請釋憲,這個動作根本是打假球、騙人的,因為根據「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第二項規定,人民、法人或政黨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得聲請大法官解釋;換言之,公教人員必須窮盡一切訴願訴訟等司法手段後,才能聲請釋憲,不能採用連署方式聲請大法官釋憲,「即使2300萬人有1300萬人連署釋憲,也不符釋憲要件」,草根連署根本是騙選票、騙個資。

  「自己權益自己救」,劉亞平表示,目前【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正受理退休教師年金集體訴訟服務,教師們無法接受汙名化公教人員的改革,公教尊嚴被民進黨政府狠狠踐踏,民進黨不死,台灣穩死,國民黨和民進黨兩個不成材的政黨,會讓台灣等死!

  劉亞平說,退休教師年金集體訴訟官司不一定會贏,但教師要讓政府知道身為雇主,不可以欺騙受僱者(公教人員),如果大法官的釋憲結果,昭告政府可以破壞法治欺騙員工,宣告台灣以「騙」做為立國基礎,那國家的存在也就沒有意義了。

以上草根連署騙選票、騙個資新聞稿附件如下: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第    5     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解釋憲法:

一  中央或地方機關,於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因行使職權與其他機關之職權,發生適用憲法之爭議,或適用法律與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二  人民、法人或政黨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三  依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聲請,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最高法院或行政法院就其受理之案件,對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確信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時,得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大法官解釋。

聲請解釋憲法不合前二項規定者,應不受理。

第    7     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統一解釋:

一  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其職權上適用法律或命令所持見解,與本機關或他機關適用同一法律或命令時所已表示之見解有異者。但該機關依法應受本機關或他機關見解之拘束,或得變更其見解者,不在此限。

二  人民、法人或政黨於其權利遭受不法侵害,認確定終局裁判適用法律或命令所表示之見解,與其他審判機關之確定終局裁判,適用同一法律或命令時所已表示之見解有異者。但得依法定程序聲明不服,或裁判已變更前裁判之見解者,不在此限。

前項第二款之聲請,應於裁判確定後三個月內為之。

聲請統一解釋不合前二項規定者,應不受理。

第    9     條  聲請解釋機關有上級機關者,其聲請應經由上級機關層轉,上級機關對於不合規定者,不得為之轉請,其應依職權予以解決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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