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3【全教產新聞稿】 【教育部急於將幼幼班孩子混齡至小班以上】 【幼教師:對孩子不利】 【急就章不是解決「2歲專班不足」的好方法】 【全教產:教育部應廣增「2歲專班」】

【教育部急於將幼幼班孩子混齡至小班以上】

【幼教師:對孩子不利】
【急就章不是解決「2歲專班不足」的好方法】
【全教產:教育部應廣增「2歲專班」】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教育部今天(113年5月13日)下午將召開「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2條修正草案會議,討論教保服務機構未設置或所設置之2歲專班已無招生餘額,而「3歲專班」尚有餘額者,是否「招收學齡未滿3歲,而於當學年度當月滿3歲之幼兒」。

對此,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表示反對。教育部一直在踩紅線,之前是開放未滿2歲可進入2歲專班,如今是企圖要開放開學未滿3歲學期中可進入3歲專班,但這些都對孩子不利!

去年教育部企圖開放「招收三歲以上至未滿四歲幼兒之班級,尚有餘額者,得招收未滿三歲,而於當學年度當月滿三歲之幼兒」,即已引起基層教師一面倒的反對。

近年來由於許多公立幼兒園中大班以「混齡」之名已招收到學齡3足歲(小班)的孩子,接下來若開放學期中招收學齡2足歲的孩子,這種學期中的新生將讓師生都必須從頭開始,彼此恐適應不良,這樣的作法勢必也降低教學品質,幼兒園老師若將心力都放在2歲的照護上,而無更多的心力引導中大班的孩子於各領域之發展,對孩子、對家長,其實是不公平的。

由於3歲專班以上已進入教育階段,而2歲專班則主要是照護功能,以奶瓶加尿布為主軸,兩個階段目標及內涵大異其趣;而且2足歲的師生比與3足歲的師生比截然不同,混齡在一起,原本的幼教老師將非常辛苦,幼教老師的專長是教學、不是當褓姆,兩者師生比也因為發展差異本來就不一樣,人力結構、人數本就不同,教育部如此急就章地混齡,只為解決2歲專班不足的問題,相當不智!

目前各公立幼兒園的遊樂設施、洗手台等均為適用於3至6歲的孩子,缺乏2歲專班才有的基本配備,有老師反應:光一個溜滑梯那麼高,你敢讓一個2歲孩子使用嗎?

其實,目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2項:「幼兒於前項日期尚未滿二歲,而於當學年度滿二歲之當月時,尚有缺額之教保服務機構,得予招收。」已有疑慮並潛藏風險,難道「未滿二歲」的孩子到混齡的班級後不會有孩子安全問題所造成的行政、刑事、民事責任?教育部未來推動的「未滿3歲」的孩子到3歲以上的班級呢?教育部如此把教育階段及照護階段的混齡方式,難道只為解決2歲專班不足問題,實在不可取。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表示,如果政府有空間能夠給基金會廣辦非營利幼兒園,「為什麼政府不願意善加利用既有的空間,改建成2歲專班?」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質疑是因為政府不願負擔增設公幼班級所需聘用的幼教老師薪資、年終獎金、退休金等。教育部沒有配套、沒有設備、沒有環境、沒有人力,卻強要幼兒園買單,是為難這些教保服務機構了,而且,家長能接受嗎?用混齡取代專班是政府的模糊政策,但為了解決2歲專班不足的問題,竟讓配套措施不見蹤影,且要幼兒園承擔後續責任,教育部下錯藥方勢必將損及3歲以上孩子及其家長的權益。最後,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建議教育部廣增「2歲專班」、並將三歲1:12、兩歲1:8的師生比再降低至1:10與1:6,這樣的教保品質才能達到三贏的局面、也可解決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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