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9【全教產新聞稿】 【臺北市政府:下班後LINE截圖可申請加班費】 【教師下班後與家長的LINE截圖呢?】 【全教產:教育部亦應同意可申請加班費】
【臺北市政府:下班後LINE截圖可申請加班費】
【教師下班後與家長的LINE截圖呢?】
【全教產:教育部亦應同意可申請加班費】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五一勞動節前夕,臺北市政府又重申去年首創的居家工作勞動條件保障指導原則,保障勞工「離線權」,只要勞工提出下班後LINE截圖,且內容有明確記錄下雇主交辦事情後,員工處理、回傳等時間點,就是明確的加班出勤紀錄,有加班事實,應給加班費。
 
通訊軟體現(例如LINE)已成為勞資雙方溝通業務的工具,不過,許多受雇者下班還接到雇主交辦工作的訊息,形成另類加班。一般勞工下班收到雇主訊息都不是很開心,但如果雇主一定要交辦工作,這些就有時間紀錄,來回訊息都有時間,在下班時間做的事,有截圖紀錄就有明確時間是有加班,應給加班費。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接獲基層老師反應,通訊軟體(例如LINE)也早已成為親師雙方溝通的工具,而且,許多教師下班後還接到家長的訊息,常需要立刻處理、回應,也是另類加班,由於這些來回訊息都有時間紀錄,既屬下班時間做的事,又已付出勞務,教育部應該要同意學校教師可申請加班費。
 
許多非兼行政的老師表示,服務多年從未領過加班費,但的確下班後都還會接到家長的訊息,也常需立即處理、回應,因屬下班時段,應該要視同加班。
 
目前六都中僅台北市、台中市有函釋明定教師加班費支給的相關規定,例如:「台北市教育局於110年4月13日北市教人字第1103038862號函,揭示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非上班時間奉派出勤之補償機制,明定教師加班費支給相關規定」、「台中市教育局於109年9月23日中市教中字第1090080798號函,揭示台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例假日公差處理方式,明定教師加班費支給相關規定」。但是,這些明定教師加班費支給的規定,侷限教師於非上班時間奉派、被指派出勤,或者於非上班時間參與教育局辦理的活動,才能申領加班費,其他均只能選擇補休,加班費常是看得到卻領不到。
 
中小學導師除了自己的課務之外,還必須在導師時間、學生午餐、午間學生休息和學生打掃等時段,對學生進行教育、指導和輔導,下班後一樣隨時待命要回答學生及家長各類的提問,卻無法支領任何加班費;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加班出勤要有打卡或紀錄,但任何1個電磁紀錄應都可以是出勤紀錄,起訖時間應就是加班時間,目前已成為親師間溝通工具的通訊軟體(例如LINE等)也有這些電磁紀錄,即可當作加班時間的證據,教育部應該要同意學校教師可申請這一類的加班費,體恤下班後仍付出勞務的第一線教師,維護教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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