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長林碩杰(左二)談到,歸根究底,在於學校範圍外就不屬於學校校務,且導護老師沒有執法權、對駕駛沒有強制力。記者許維寧/攝影

導護老師被撞終生失能

教團籲修法、讓教師加保意外險

 
 
2022-12-30 12:10 聯合報/ 記者許維寧/台北即時報導

高雄市鳳翔國中梁姓教師導護執勤遭車撞已滿一年,日前確定終生失能、不能從事任何工作。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12/30)召開記者會,高呼:「老師遠離路口,回歸教室。」並呼籲修正「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將導護工作列為特殊職務,至少可由學校幫忙投保意外險。

 

理事長林碩杰指出,梁姓教師去年執勤導護時遭撞,日前已確定終身失能,但一年來教育部長潘文忠卻未曾探望梁師,更未於梁師受傷後再精進配套措施。

 

林碩杰表示,「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定位奇特,其中第九條規定「辦法施行後,各機關學校不得再為人員投保額外保險。」造成學校無法為導護老師投保意外險;更奇特的是,教育部幫教師投保了「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卻無法在該案中理賠。

 

但據了解,該起事故肇責為小客車駕駛闖紅燈,未涉及學校場地設施或管理疏失,因此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要理賠,認定上恐有難度。教育部日前也指出,該起事故經交通事故判決,認定肇事全責為肇事駕駛人。

 

立委賴香伶也指出,「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造成學校無法為導護老師投保意外險,但第九條第二款又規定,執行特殊任務期間經行政院同意辦理保險者則不在限制中,但何謂「特殊職務」,法條只將此縮限在從事救災、彈藥製作等高危險層面,執行導護到底是不是特殊職務,希望行政院放寬職務認定,給予教師辦理意外險的權益。

 

林碩杰也說,更令梁師家屬氣憤的是,今年10月起醫院迫於健保局壓力要求家屬5周內需自費3周,但同樣因公受傷於802住院的秦姓特戰士兵,卻是住院4年均不用自費,梁師同樣因公受傷卻要自費,讓家屬感嘆教師待遇真不如軍人。

 

林碩杰談到,歸根究底,在於學校範圍外就不屬於學校校務,且導護老師沒有執法權、對駕駛沒有強制力,導護老師沒有危險加給也沒有執勤津貼,質疑為何要把交通警察的工作加諸教師,希望老師回歸教室,把老師還給學生。

 

台中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卓弈宏則表示,學校希望可以由警察來協助導護工作,確實即刻開單、糾正違規,校園附近並排停車、摩托車橫衝直撞的問題才能確實解決。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6875900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