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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國教領綱】《1041031國家教育研究院課程及教學研究中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領綱研修工作計畫」跨領域小組議題工作圈「性別平等及人權教育議題」》--全教產會議報告

 


【12年國教領綱】《1041031國家教育研究院課程及教學研究中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領綱研修工作計畫」跨領域小組議題工作圈「性別平等及人權教育議題」》--全教產會議報告
報告人:王英倩(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社運發展暨對外聯絡部主任、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中央政策聯絡部主任)

會議日期: 104年10月31日
會議地點: 國家教育研究院台北院區

前言:
10月31日這天,我代表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出席此諮詢會議,討論的是性別平等與人權議題,時間點也相當恰巧,剛好是第13屆台灣同志大遊行,會場3公里外(凱道)正有8萬人在街頭揮舞著象徵性別多元、尊重包容的彩虹旗,此時,確實有種令人振奮的幻覺―政府與民間都齊心走向性別平等的康莊大道,對性少數的壓迫與歧視已不再存在…。不過,當我從大樓門口走進會場時,穿過兩派對立人馬的抗議口號和相互嗆聲,我知道,這才是台灣社會的真實,許多人還沒準備好耐心傾聽和自己不同的聲音,或不願意正視各種非主流的性別樣貌。但轉念一想,民主社會眾聲喧嘩本是常態,能否走到真誠理解的下一步,改變之鑰也許就在教育中。


性別平等教育的故事,可從1998年說起,九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中,將「兩性教育」列為重大議題,明訂融入各學習領域發展課程,並於2001年訂定課程綱要,正式實施。2004年性別平等教育法公布實施,為回應社會上性別多元現象,並落實法令精神,在2005年將「兩性教育」一詞正式更名為「性別平等教育」(2000年玫瑰少年葉永鋕事件被認為對性平教育帶來重大影響)。而在「十二年國教課程總綱」的研修過程中,提出「重大議題與新興議題和學習領域內涵應與整合實施」的方向,獲得高度共識,在102年8月的課審會做出決議「未來重大與新興議題均不再有課程綱要,各議題宜適當融入相關領域中。」


透過議題融入課程的方式,可在不增加學生額外負擔的情況下,讓學生對社會關注的重大議題有跨學科的認識,學者多表示肯定[1]。19項議題中,有4項被列為重大議題―「性別平等教育、人權教育、環境教育和海洋教育」,10/31的兩場會議便是針對公聽會所蒐集的意見,再邀請各團體討論如何在各領域綱要中融入這四大重要議題的實質內涵草案,皆由本會派員代表全教產出席。高中歷史課綱微調的黑箱爭議殷鑑不遠,教育部看來也不敢馬虎,已在9-10月辦理第一波領域課綱的公聽會,第二波公聽會也將在11-12月辦理。


針對草案多數內容,與會代表沒有太多歧見,特別是「人權教育」方面,提出的修正意見不多。但在「性別平等教育」中,觸及到性傾向、性別平權和身體自主權…等用詞,部分家長團體表示相當程度的疑慮,擔心可能誘導孩子在心智尚未成熟時變成同性戀(提出性平教育實施後,國中生認為自己是同性戀的比例增加),或者用身體自主權對抗父母的監護照顧權、還有提出把「性別」改回「兩性」…等保守言論。但各教師團體及性別團體,甚至有同志父母也在場發表意見,普遍肯定多元性別內涵融入課綱,讓不一樣的孩子在學校能夠看到自己,不必再孤獨摸索。某高中教師說課綱不僅教育學生,也是教育老師,讓教育工作者自我檢視,意義重大。各團體互有交鋒,但尚保持平和理智(據說是歷次有關性平教育會議氣氛最和諧的一次)。


許多團體擔心議題融入課程,融到最後就不見了,主席表示會製作課程說明手冊,提供教師在現場教學時的實質輔助。有與會代表質疑此會議為何不開放旁聽,且禁止錄音錄影,主席解釋因為是內部諮詢會議,採取閉門討論方式,讓出席人員充分表達意見,接下來還會有各區公聽會,一定會廣納各界聲音。

本會代表針對有爭議的項目,提出建議簡要紀錄如附表,敬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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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教院討論性別平等教育 性平團體與宗教家長團體場外互嗆
性平是社運用語? 國教課綱惹議

附表
性別平等教育議題實質內涵草案 主要訴求 本會意見
原版 新修正

性別氣質、性傾向與性別認同之多樣性 多元性別差異的尊重

「性別氣質、性傾向與性別認同之多樣性」建議改為「性別差異多樣性之尊重」。由於掛一漏萬,性別相關的差異不只這三類,性別生理之差異也是造成性別不平等的重要因素。 原版文字較能呈現性別差異的各種面貌,讓學生能夠有直接的認識,修正版本過於抽象,指涉不清。

性別角色、刻板印象、性別偏見與性別歧視之突破 性別角色與刻板印象的突破 歧視之用語不妥,是負面的控訴,被歧視較多是心裡感受,但並未實質受害。若濫用「歧視」去反駁不認同自己理念的人,可能因此造成「反歧視」(因為不附和某些觀念,反而被誣告為歧視)。比如:澳洲總理反對同性婚姻,算是性別歧視嗎?因此建議:刪除「歧視」的用語,建議將「突破」改為「覺察與省思」。 「歧視」一詞即使有負面意涵,仍描述了社會的真實現象,反對刪除。必須先教導學生如何看見歧視的存在,才能進而用行動消除。


身體自主權的尊重與維護 未修改

性別平等教育議題的實質內涵「身體的自主權」,此項和「父母的監保權」有很大的衝突。 每個人都是獨立個體,當然具身體自主權,所謂父母的監保權只是傳統思想遺緒,將子女視為父母的附屬品,贊成保留原版。

▼圖/建構十二年國民教育基本課程研發機制

 

 

全教產會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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