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公教擔任機關學校之縣市運動競賽裁判費,自今年3月2日調升。(全教產提供)

運動競賽裁判同工不同酬

全教產:北市1200元、屏東400元

 
 
2023/04/24 09:55〔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

行政院公告「軍公教擔任機關學校之縣市運動競賽裁判費」自今年3月2日調升為1200元,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杰今日質疑,各縣市多未調高且同工不同酬,由北而南採等差級數降低,台北市每日1200元,屏東縣竟只有每日400元,質疑「行政院上有政策,縣市政府下有對策」,呼籲教育部儘速督促各縣市調整相關費用或給予專款補助,以免阻礙有志投入運動裁判人士,損及運動產業發展。

 

林碩杰表示,近年來物價上揚,政府對於基本工資均有調整,但針對機關學校給予運動競賽裁判卻21年未調整,這段期間物價指數成長26%,基本工資時薪更成長266%,運動競賽裁判費用比一般勞工基本時薪還低,行政院核定調升,教育部發函各縣市通知自今年3月2日起生效。

 

全教產接獲屏東縣基層教師反應指,屏東縣運動競賽裁判費用仍未提高,依屏東縣體發中心表示「屏東縣中小學聯運裁判費」仍是400元,今年縣運開始則會調至800元。林碩杰表示,屏東縣體發中心指教育部公布支給表下有但書「最高以不超過本表所列數額為限」,因此解讀為1200元以下都可以,而舉辦在星期六日的運動競賽,裁判費或補休僅能擇一,也是依行政院書函辦理。

 

全教產蒐集各縣市狀況,台北市把國小跟中學分開辦理,中運111年編列裁判費用是每日1200元,明年會採計新的支給表編列,小運以區域為安排,每日1200元,沒有分等級支給。新北市目前是每日1000元,每場400元。桃園市每日1000元,只有整天支給,沒有單場支給。新竹市每日800元,屏東縣中小學聯運裁判費每日400元。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279788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