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1【全教產新聞稿】 【台大判定林智堅論文抄襲案】 【全教產:譴責林智堅毫無誠信及相關人等包庇坦護】 【全教產:傷害學術倫理,實為教育負面示範】

【台大判定林智堅論文抄襲案

【全教產:譴責林智堅毫無誠信及相關人等包庇坦護

【全教產:傷害學術倫理,實為教育負面示範】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據媒體報導,民進黨籍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論文案遭指控涉嫌抄襲,台大召開記者會,認定林智堅抄襲且情節嚴重,依照台大學術倫理處理要點第十一點,核定撤銷林智堅碩士論文,並將撤銷林智堅碩士學位。

台大依「國立台灣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成立審定委員會並依調查處理程序辦理審定此案,最終台大同意審定書的報告內容以及審定會的建議,依據處理要點核定撤銷林智堅的碩士學位。

 

    對於此違反學術倫理案件,教育部僅表示,尚未收到台灣大學做成決定的公文。

 

    網路無界限,社會各界均已看到公文,唯獨教育部如鴕鳥般看不到?

 

    事實上,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第七點已指出:學術倫理案件,依下列方式處理:(一)涉及學位授予案件:依學位授予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而「學位授予法」第17條也明確說明:學校授予之學位,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撤銷,並公告註銷其已頒給之學位證書;有違反其他法令規定者,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一、入學資格或修業情形有不實或舞弊情事。二、論文、作品、成就證明、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有造假、變造、抄襲、由他人代寫或其他舞弊情事。

 

    台大既已認定林智堅論文抄襲且情節嚴重,依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及「學位授予法」,撤銷學位及公告註銷已頒給之學位證書,已是必然的途徑;雖然林智堅不出席台大學倫會給的三次機會,卻試圖於中華大學捍衛其清白,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支持台大的處理與決定,因為沒有學術倫理與誠信,就沒有學術名譽,被譽爲「台灣第一學府」的台大在國際上享有很高學術聲譽,故台大必定要堅持學術倫理與誠信的界線,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信任台大處理學術事務的能力,更尊重台大的專業判斷。將來若當事人未來申訴後證明此事為真,期盼執政黨勿硬拗,也不宜以政治黑手干預與踐踏學術尊嚴與學術倫理,給學術界最壞的示範,因為這嚴重影響社會觀感、更涉及國際聲譽;傷害學術倫理,實為教育負面示範,教育部未來除加強對學術倫理規範的宣導和教育,也要設法避免台灣各大學再發生違反學術倫理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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