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08【全教產新聞稿】 【人事行政總處提前16天調整上班日】 【受僱者權益呢?】【全教產:應有配套】

【人事行政總處提前16天調整上班日】

【受僱者權益呢?】【全教產:應有配套】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昨(7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發布112年(西元2023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


【全教產】接獲反應,人事行政總處因應連假調整上班日恐造成困擾,其中以「10月9日(星期一)調整放假,並於 9月23日(星期六)補行上班。」最誇張,提前了16天,其他調整上班日則為13天及9天。


由於行政院頒布的「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五點:因應連續假期所為之上班日調整,除特殊情形者外,以提前於前一週之星期六補行上班為原則(https://weblaw.exam.gov.tw/LawArticle.aspx?LawID=J060270003)。這樣相隔16日的調整上班、放假日期,恐打亂常規作息,如果勞工預定10月1日起離職,那9月23日到底要不要上班?


如果公務員生日為10月5日,屆齡退休日也在10月5日,試問:該人員9月23日到底要不要上班?


學校因親職日、運動會、園遊會等...學校行事曆而調整的上班日,也都是要求一週內補假


現人事行政總處將10/9調整到9/23上班,先上班,隔16天後才補行放假,這有符合原則嗎?


這些跟延後開學日、調整暑假日期如出一轍,均會影響學校正常作息,人事總處新聞稿雖然提到「各級學校適用的學年度行事曆,是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但中央行政機關的行事曆已定,教育部恐也會蕭規曹隨,與中央政府機關一致,而實施一樣的調整上班日。至於調整上班日時,相關受僱者之權益擺在何處呢?【全教產】認為政府應要有配套。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