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9【全教產新聞稿】 【五一勞動節放假跳票、教師子女乏人照顧】 【旅遊有不便險。政府政策造成的不便呢?】 【全教產:應予有薪照顧假】
【五一勞動節放假跳票、教師子女乏人照顧】
【旅遊有不便險。政府政策造成的不便呢?】
【全教產:應予有薪照顧假】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五一勞動節為私立幼兒園、保母等勞工之法定假日,但教師仍需到校上班上課,其未滿六歲之子女無人照顧,造成極度不便,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主張「為支持並協助教師於勞動節當日照顧學齡前兒童,營造友善職場育兒措施,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政府應於五一勞動節給予有薪照顧假」。
 
多年來,許多中小學教師一直處於職場、家庭蠟燭兩頭燒之窘境,五一勞動節當天的差別式放假亦助長此狀況;五一勞動節當天只有適用勞基法的受雇者可放假,包括私立幼兒園、保母等勞工均放假,教師未滿六歲之子女當天無人照顧,許多教師也已認清工作與家庭是無法「平衡」的,只能「取捨」,取捨時間要花在哪裡,所以有許多教師五一勞動節當天是請假照顧學前齡兒童,因為找不到人照顧孩子!而這正是政府政策所造成的不便,故政府應於五一勞動節給予有薪照顧假。
 
兒童托育及照護不僅是家庭之責任,亦為政府、雇主、社會之共同責任,為使受雇者於工作時無家庭照顧後顧之憂,安定工作情緒、提高工作效能,幫助受雇者解決子女托育問題;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曾為了解決五一勞動節教師未放假所造成之不便與不公平,協助地方工會推動「五一勞動節教師子女托育服務」團體協約,促進職場文化的改變和教師家庭的扶持,但有地方政府卻百般刁難,形成中央不放假、地方也不支援,令基層心寒。
 
最後,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仍呼籲,聯合國對勞動者的定義:「凡勞力、勞心者,皆屬勞工。」舉凡軍公教與特定專業人士,雖然不適用勞基法,但他們皆屬聯合國定義下的勞動者,他們對國家、社會付出的心力,與勞基法適用下的勞工,是一樣的。五一勞動節,只有適用勞基法的勞工放假,勞工父母的小孩卻不能放假,而且還要上學上課,形成「一家兩制」的現象,且勞工家庭的小孩上下學必須由勞工父母接送,這也形同在懲罰勞動家庭的父母,不能在勞動節當天安心的去慶祝勞動節,並與自己的子女共享天倫之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