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

  • 2024-05-17【國語日報】學校午餐法公聽會 專家籲增專職人力

    學校午餐法公聽會 
    專家籲增專職人力






    (2024/5/17) 沈育如/臺北報導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天舉行「學校午餐法制化」公聽會。不少人認為,午餐祕書應有專職專責人力。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杰表示,許多學校午餐祕書由教師兼任,工作包括驗菜、監廚、經費核銷等,卻沒有行政加給、特休假,即使教育部規定教師兼任午餐祕書可減少授課節數,但各縣市規定不同,等同要教師「做功德」,呼籲增置專任人力,並給予主管加給、特休假。

     中華民國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副理事長陳珮蓉表示,許多學童有糖尿病、肥胖等問題,顯示營養教育的重要,建議設立國家級研訓基地,研發營養且學童喜愛的菜色,也作為訓練營養師、廚師、午餐祕書等場地。

     臺灣食品技師協會理事長曾貽湧表示,學校午餐除了營養師,也應納入食品技師,從事食品研究、檢驗、品管、衛生管理等,建議全校供餐一千人以上,至少有一名營養師,供餐每增加五百人,應增一名營養師或食品技師,有食品技師加入,可與營養師發揮一加一大於二的功效。

     教育部次長林明裕表示,學校午餐專法名稱調修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教育部已在今年三月函報行政院審議,近期會送立法院,條文重點包括學校午餐供餐期間及方式、午餐費收取及補助、食材供應、營養師設置及職責、學校午餐專責單位及人力聘用等。


    https://www.mdnkids.com/content.asp?Link_String_=225H00000WYLF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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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13【自由時報】3歲專班招不滿可招2歲? 全教產:應該廣增2歲專班

    3歲專班招不滿可招2歲?
    全教產:應該廣增2歲專班






    2024/05/13 10:19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

     
    3歲專班招不滿,可招2歲?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發聲明,質疑教育部一直在踩紅線,主張根本解決之道應是廣增2歲專班。

    教育部今日下午將召開「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2條修正草案會議,討論教保服務機構未設置或所設置之2歲專班已無招生餘額,而「3歲專班」尚有餘額者,是否「招收學齡未滿3歲,而於當學年度當月滿3歲之幼兒」。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表達反對,批評教育部一直在踩紅線,之前是開放未滿2歲可進入2歲專班,如今企圖要開放未滿3歲可進入3歲專班,都對孩子不利。

    林碩杰指出,去年教育部企圖開放「招收3歲以上至未滿4歲幼兒之班級,尚有餘額者,得招收未滿3歲而於當學年度當月滿3歲之幼兒」,即已引起基層教師一面倒反對,近年許多公立幼兒園中大班以「混齡」之名已招收到學齡3足歲(小班)的孩子,接下來若開放學期中招收學齡2足歲的孩子,這種學期中的新生將讓師生都必須從頭開始,彼此恐適應不良,勢必降低教學品質,幼兒園老師若將心力都放在2歲的照護上,而無更多的心力引導中大班的孩子於各領域之發展,對孩子及家長不公平。

    林碩杰表示,3歲專班以上已進入教育階段,2歲專班主要是照護功能,以奶瓶加尿布為主軸,兩個階段目標及內涵均不同,且2足歲的師生比與3足歲的師生比也不同,混齡在一起,原本的幼教老師將非常辛苦,幼教老師的專長是教學、不是當褓姆,兩者師生比也因發展差異而不一樣,人力結構、人數本就不同,教育部急就章地混齡,只為解決2歲專班不足問題,無視各公立幼兒園的遊樂設施、洗手台等均為適用於3至6歲的孩子,缺乏2歲專班才有的基本配備等困境。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pei/breakingnews/4670869
     


    3歲專班招不滿,可招2歲?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發聲明,質疑教育部一直在踩紅線。 (圖由全教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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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03【自由時報】特教助理員加班僅時薪183 全教產籲提高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舉行「血汗特教助理員,時薪183,找嘸人!全教產:下班時段應先調高」記者會。(記者劉宛琳攝)

    特教助理員加班僅時薪183
    全教產籲提高






    2024/05/03 14:50 〔記者劉宛琳/台北報導〕

     
    為協助雙薪家庭父母安心就業,許多縣市推行著延長公幼照顧服務至下午6時,並針對身心障礙幼兒等有提供免繳費之福利。不過,有基層教師反應,下班時段)找不到特教學生助理員,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認為原本下班時段時薪僅183元,沒有誘因,應該提高時薪,以確保延托品質。

    全國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林碩杰表示,公幼課後延長照顧時段目前最大的問題是來自於特生,尤其是過 動、情緒障礙傾向或其他中重度特生更需要個別照顧,由於一位老師無法同時照顧特生和一般生,一定要申請課後特教學生助理員。

    林碩杰表示,特教學生助理員資格之規定嚴苛,職前還要取得36小時的特教課程訓練,但因屬下班時段,其鐘點費卻僅有183元(基本工資時薪),根本沒人願意來,若找無任用資格的人員擔任,恐又產生更多問題,所以目前面臨最大的問題就是找不到人。

    林碩杰表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強烈建議教育部提高特教學生助理員時薪,除解決燃 眉之急外,亦應有各項配套措施,以確保延托時段之照顧品質及學生之人身安全。

    國民黨立委羅廷瑋表示,特教孩子越來越多,特教老師相對應承擔的責任越來越多,但薪資卻低於長照員,那去做這個不如去做長照,幼兒園的特教助理員薪資更低,加班時薪183元真的夠嗎?難道幼兒園的特教學生就要被放棄嗎?他呼籲教育部提高時薪,幼兒園實在等不下去,慢一天實施都可能讓特教助理員因壓力和物價通膨轉業,影響孩子的權益。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pei/breakingnews/4661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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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02【中時新聞網】代課老師投勞保勞動節卻沒假 教團點名2機構是罪魁禍首

    代課老師投勞保勞動節卻沒假
    教團點名2機構是罪魁禍首






    2024/05/02  10:55  中時 李侑珊

     
    5月1日勞動節已過,不少代理代課老師認為,自己與一般勞工一樣投保勞保,無法接受勞動節當天不能放假。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以下簡稱全教產)表示,勞動部及教育部是罪魁禍首,一同剝奪代理代課教師權益所造成。

    全教產說明,經查勞動部的相關規定,發現在公立學校校園內,學校技工、 工友、駕駛、非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的臨時人員,均是投保勞保且適用勞基法,但是依教育人員法令進用之編制外教學、研究及專業等人員, 包括代理代課教師等須投保勞保、但卻不適用勞基法,所以 5 月 1 日 勞動節不能放假,明顯一校兩制。

    全教產認為,有關代理代課教師等須投保勞保,卻不適用勞基法之異相,是勞動部及教育部一同剝奪代理代課教師之權益所造成。

    全教產強調,所以不只是5月1日勞動節不能放假,代理代課老師被排除於勞動基準法適用對象之外,遭剝奪之權益,幾乎是罄竹難書,勞動部及教育部就是罪魁禍首,呼籲即將上任的兩位部長對此問題不要再視而不見。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502001692-260405?chd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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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4-29【Yahoo!新聞網】教師下班與家長LINE截圖申請加班費?全教產籲教育部保障「離線權」

    教師下班與家長LINE截圖申請加班費?
    全教產籲教育部保障「離線權」






    2024年4月29日 週一 下午3:50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通訊軟體現已成為勞資雙方溝通業務的工具,不過許多受雇者下班還接到雇主交辦工作的訊息,形成另類加班。為保障教師「離線權」,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29)日呼籲教育部,同意「教師下班與家長LINE截圖」,可申請加班費。

    台北市政府重申去年首創居家工作勞動條件保障指導原則,保障勞工「離線權」,只要勞工提出下班後LINE截圖,且內容有明確記錄下雇主交辦事情後,員工處理、回傳等時間點,就是明確的加班出勤紀錄,有加班事實,應給加班費。

    全教產表示,接獲基層老師反應, LINE早已成為親師雙方溝通的工具,許多教師下班後還接到家長訊息,常需要立刻處理、回應,也是另類加班;由於這些來回訊息都有時間紀錄,既屬下班時間做的事,又已付出勞務,教育部應該要同意學校教師可申請加班費。

    目前六都中僅台北市、台中市有函釋明定教師加班費支給的相關規定,例如:「台北市教育局於110年4月13日北市教人字第1103038862號函,揭示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非上班時間奉派出勤的補償機制,明定教師加班費支給相關規定」、「台中市教育局於109年9月23日中市教中字第1090080798號函,揭示台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例假日公差處理方式,明定教師加班費支給相關規定」。

    全教產指出,這些明定教師加班費支給的規定,侷限教師於非上班時間奉派、被指派出勤,或者於非上班時間參與教育局辦理的活動,才能申領加班費;其他,均只能選擇補休,加班費常是看得到卻領不到。

    中小學導師除了自己的課務之外,還必須在導師時間、學生午餐、午間學生休息和學生打掃等時段,對學生進行教育、指導和輔導。下班後,一樣隨時待命要回答學生及家長各類的提問,卻無法支領任何加班費,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加班出勤要有打卡或紀錄。

    全教產表示,任何1個電磁紀錄應都可以是出勤紀錄,起訖時間應就是加班時間,目前已成為親師間溝通工具的通訊軟體,例如LINE等也有這些電磁紀錄,即可當作加班時間的證據;教育部應該要同意學校教師可申請這一類的加班費,體恤下班後仍付出勞務的第一線教師,維護教師權益。


    https://ynews.page.link/xmN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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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4-26【自由時報】拉掉一個澎湖校長後 全教產再點名七美國小校長涉案有罪應下台

    拉掉一個澎湖校長後
    全教產再點名七美國小校長涉案有罪應下台






    2024/04/26 14:21〔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發聲明表示,澎湖縣外垵國小前校長許有志於今(113)年3月7日被澎湖地方法院宣判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4年,在確認有罪判決後,澎湖縣政府竟緊急於3月19日發函宣示許有志仍能參加今年國小校長遴選,全教產揭露後,澎湖縣政府於4月18日公布澎湖縣國中小113學年度校長遴選結果,外垵國小校長終於「換人做」,但涉及同案且被判有罪的陳妍榛,之前從總務主任升為七美國小校長,目前仍穩坐七美國小校長,喊話澎湖縣長陳光復應還給教育清淨的校園。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表示,全教產接獲投書指,在許有志的同一案件中,陳妍榛在案發當時為外垵國小總務主任,但在等候判決期間竟能參加校長遴選並榮升校長,有罪判決出爐後,陳妍榛仍安穩的在七美國小擔任校長,許有志被屏除於校長名單之外,陳妍榛是否也應該一併汰除,這樣才是一個同等的處置。

    林碩杰表示,校長身為一校之長,應有更高的道德標準,擔負學生教育責任的校長,若視法律於無物,行事輕率枉法,如此是要如何能做師生的榜樣、領導學校、導正風氣?澎湖縣長陳光復期許連任及調任校長們營造友善和諧及優質的校園環境,但縣長的清廉口號也要貫徹,不要流於做半套,請澎湖縣長陳光復堅持清廉,一併處理涉貪被判刑確定的校長陳妍榛,還給教育界和離島中離島七美國小一個清淨的校園。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653810

     


     

    全教產今再點名七美國小校長陳妍榛涉案有罪應下台。圖為全教產日前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
    質疑澎湖縣外垵國小前校長許有志被判有罪確定竟仍可參加遴選,後來許有志退出遴選。(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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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4-22【自由時報】高雄甲仙國小赴日參訪被爆假人頭核銷 全教產控校長夾帶丈夫兒子

    高雄甲仙國小赴日參訪被爆假人頭核銷
    全教產控校長夾帶丈夫兒子






    2024/04/22 13:14〔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杰今日踢爆,高雄市甲仙國小去年赴日本青森進行國際教育交流,藉出國參訪之名募款,卻發生涉嫌用假人頭核銷等問題,他並質疑校長陳姚如明明是公務出國,卻夾帶自己的老公和兒子,旅途中還放下整團學生,跟家人去看棒球,罔顧學生安全,涉嫌假公濟私又擅離職守,要求高雄市教育局和教育部追查,且認為應列不適任校長。

    針對指控,甲仙國小校長陳姚如澄清,此行赴日進行國際教育交流經費,係由她向善心人士募款、教育儲蓄戶和參加人員部分付款,她老公和兒子並非與其同行,而是自費自行搭機來回,僅於日本會合參加參訪行程,看棒球是當天行程結束後自理行程。

    林碩杰表示,全教產接獲陳情指,甲仙國小於去(112)年以日本青森國際教育交流的名義進行募款,但學校的募款收入與支出之總金額出現落差,尤其實際出國人員名單遭質疑涉嫌作假,依教育部學校教育儲蓄戶網站公告,甲仙國小的收支明細核銷名單中出現了「張生」計3筆,分別是「6月15日支張生國際交流團費(依契約第1次付款)44550元,7月1日支張生國際交流(服裝及學用品費用)2500元、7月21日支張生國際交流團費(依契約支付尾款)4950元」,但甲仙國小前往日本交流之名單中竟完全沒有姓張的學生,疑似使用「假人頭」進行募款及核銷,整體經費之核銷啟人疑竇。

    林碩杰也表示,依「高雄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國際教育派員出國案件須知」規定,學生海外交流活動除另有規定或必要者外,國中小學校7名學生配置1名公費公假帶隊人員為原則,但「高雄市甲仙國小日本青森食農藝術教育國際交流團名單」,校長帶領主任、家長會長計7人陪同9名學生出國參訪,還不包括其他隨團所夾帶親友的「黑數」,甲仙國小出國參訪計畫隨團人員數量嚴重超出相關規定,而陳姚如所繳費用比其他人少了1萬元,也引發猜疑。

    林碩杰指出,部份家長質疑為什麼出國的學生只有家長會帶的繪本團,其他如拔河隊等都沒有,校方因此找了幾位拔河隊學生加入,質疑甲仙國小校方決定募款出國進行國際交流,出國人員卻是校內少數人決定,並未有任何公開選拔之標準與程序,質疑缺乏公平性和透明度。

    林碩杰表示,最誇張的是,陳姚如出國參訪竟夾帶自己的老公與兒子同行,校長出國是請公假執行公務,竟可「高調」變成「家庭旅行」,質疑已是公器私用,甚至陳姚如身為學校出國參訪領隊,旅途中竟把整團學生放下,擅自離隊與家人去看棒球,罔顧學生安全,已屬失職。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648714



     


    甲仙國小師生赴日參訪,全教產今出示參訪名單,踢爆校長帶丈夫和兒子同行,
    還涉嫌用假人頭核銷。(圖由全教產提供)




    甲仙國小師生赴日參訪,全教產今踢爆校長陳姚如帶丈夫和兒子同行,還涉嫌用假人頭核銷,
    支付款項有「張生」,但出團學生無人姓張。(圖由全教產提供)



    甲仙國小師生赴日參訪,全教產今踢爆校長陳姚如帶丈夫和兒子同行,還涉嫌用假人頭核銷,
    支付款項有「張生」,但出團學生無人姓張。(圖由全教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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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4-19【聯合新聞網】51勞動節教師子女無人顧 教團爭取有薪照顧假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支持政府於勞動節當天,給予教師有薪照顧假。記者許維寧/攝影

    51勞動節教師子女無人顧
    教團爭取有薪照顧假






    2024-04-19 11:08 聯合報/ 記者 許維寧/台北即時報導

     
    五一勞動節為私立幼兒園、保母等勞工的法定假日,但教師仍需到校上班上課,若教師家中有未滿6歲的子女,勞動節當天恐無人照顧。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支持政府於勞動節當天,給予教師有薪照顧假。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表示,多年來中小學教師都於職場、家庭蠟燭兩頭燒,但勞動節當天僅有適用勞基法的受僱者可放假,許多教師多已認清有時工作和家庭難平衡,便只能取捨要將時間花在何處。

    林碩杰指出,不少教師選擇於勞動節當天請假照顧學齡前孩童,只因當天私幼等單位放假了、孩子找不到人顧,也是政策導致教師不便,因此呼籲政府應給於勞動節當天給予有薪的照顧假。

    此外,全教產為解決勞動節當天教師未放假的不便,也與地方工會推動「五一勞動節教師子女托育服務」團體協約,促進職場文化改變和教師家庭扶持,但卻遇到地方政府刁難,形成中央不放假、地方也不支援,令人心寒。

    全教產認為,兒童托育、照顧的責任不是只有家庭應承擔,也是政府、社會、雇主的共同責任,而聯合國定義只要勞心、勞力者都屬於勞工,舉凡軍公教與特定專業人士,雖然不適用勞基法,但皆屬聯合國定義下的勞動者,且對國家社會付出的心力,與適用勞基法的勞工一樣。

    全教產指出,五一勞動節只有適用勞基法的勞工放假,勞工父母的小孩卻不能放假,而且還要上學上課,形成「一家兩制」現象,也不能在勞動節當天一家一同慶祝勞動節,並與子女共享天倫之樂,呼籲政府正視政策帶來的不便。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7909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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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3-28【匯流新聞網】台南教產工會黃玫菁遭控侵害老師權益 教育部交市府查明

    台南教產工會黃玫菁遭控侵害老師權益
    教育部交市府查明






    2024-03-28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28)日表示,近日接獲台南市復興國民中學教師反映,該校教師會自今年1月修訂「教師會組織章程」後,即限定該校教師必須加入「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才能成為校內教師會正式會員,嚴重侵害學校教師權益;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回應指出,教師參加學校教師會屬於教師的權利,不得限制教師,相關事宜已轉請台南市政府教育局查明妥善處理。

    全教產指出,依據現行人民團體法第37條規定,「職業團體不得拒絕具有會員資格者入會」,以及教師法施行細則第25條第1款更定義,「學校教師會指各級學校專任教師所組成的職業團體」,所以學校專任教師即應有加入學校教師會的權利,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專任教師加入學校教師會,同時也不得以綁定特定工會組織限定教師入會資格。

    台南市復興國中多位教師於112年11月27日連署希望「返回」學校教師會,除將教育部及內政部「職業團體不得拒絕具有會員資格者入會」的函示,當面送交學校教師會理事長,亦派代表與教師會理事長溝通,希望能尊重老師們的選擇、維護校內老師權益。

    全教產表示,然而台南市復興國中教師會理事同時也是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副秘書長政策部主任黃玫菁,卻藉故一再拖延修訂學校教師會的組織章程,嚴重侵害學校老師權益。

    全教產提出信函為證,指出教育部於日前已明確回覆,表示教師參加學校教師會屬教師權利,且教師會及教師工會分屬不同法系規定的團體,學校應尊重教師自由意願,依教師法及工會法等相關規定選擇加入教師會及教師工會,不得限制教師未加入職業工會者不得加入學校教師會。

    全教產又說,儘管連署已過了4個月,教育部也給予明確答覆,台南市復興國中教師會迄今仍然漠視校內老師權益,未修正違法組織章程。

    全教產批評,該教師會嚴重侵害教師權益。校內教師認為,復興國中教師會居然阻擋符合資格的教師加入自家教師會,並長期被特定工會把持,形成跛腳教師會,與教師會成立初衷背離,如今看來豈不格外諷刺?


    https://cnews.com.tw/174240328a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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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3-26【自由時報】澎湖校長判刑仍參加遴選 教育部:依法應解聘或免職

    澎湖校長判刑仍參加遴選
    教育部:依法應解聘或免職






    2024/03/26 17:52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今再開記者會質疑,澎湖縣外垵國小校長許有志在有罪判刑確定之後,澎湖縣政府竟讓許有志參加國小校長遴選已涉違法,澎湖縣政府教育處則提出教育部函示「背書」。但教育部今日回應表示,澎湖縣教育處引用函釋錯誤,澎湖縣現職校長因已判刑確定有罪,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行為違法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不得為教育人員,已任用者,應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或免職。

    教育部說明,依「國民教育法」第13條第7項規定,直轄市、縣市立學校校長遴選相關規定,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惟基於外界對於校長具有高道德標準期待,故地方政府訂定相關校長遴選規定時,應請審慎訂定。

    澎湖縣教育處拿教育部112年11月的函示「背書」,因許是現任校長,非候用校長,因此仍可參加遴選。但教育部說明,該函示係針對地方政府所詢受聘主任資格疑義所作之回應,主要就現職教師「已取得主任或校長受聘資格,但尚未正式受聘擔任主任或校長」,倘有刑事、懲戒處分或記過以上之行政處分情事,則廢止其主任或校長受聘資格,既然是針對候用主任或候用校長,當然與澎湖縣「現職」校長無關。

    教育部表示,本案澎湖現職校長許有志已判刑確定有罪,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1項第13款規定,行為違反相關法令之情形,如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不得為教育人員;其已任用者,應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或免職。

    國中小校長不適任處理辦法 預計今年5月發布

    此外,有關於校長不適任事實之處理,教育部表示,目前各主管機關係依據「國民教育法」第17條規範、「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規定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辦理,為明確校長不適任事實認定及相關處理流程,國教署正與各地方政府與相關團體研商,擬具「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不適任事實調查處理辦法」草案,預計今年5月對外發布,以周延相關處理機制。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620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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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3-22【自由時報】涉弊案判刑仍參選校長 全教產質疑澎湖縣政府包庇

    涉弊案判刑仍參選校長
    全教產質疑澎湖縣政府包庇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發聲明,理事長林碩杰表示,澎湖縣外垵國小校長許有志於今(113)年3月7日被澎湖地方法院宣判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4年,在確認有罪判決後,澎湖縣政府居然緊急於3月19日發函宣示許有志仍能參加113年的國小校長遴選,質疑澎湖縣國小校長遴選涉嫌違法,澎湖縣政府包庇有罪判決校長,澎湖縣是化外之地,教育部卻管不到。
     
    林碩杰表示,全教產接獲會員檢舉指,澎湖縣西嶼鄉外垵國小於109年辦理該校視聽教室樓地板新建工程,當時第2次營繕小組會議時,刻意決議把這個工程分割為木作舖設及塑膠地磚兩項工程施作,以達到每項工程均符合10萬元以下之小額採購,而不必公開招標,且該校未完成公告招標程序前,就請特定廠商入校施作,疑未依行政程序完成招標,事後才補正程序,遭檢舉送交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調查,相關人等均被澎湖地方法院宣判緩刑。
     
    林碩杰表示,「緩刑」顧名思義是「暫緩執行刑罰」,也就是在法院認為被告犯罪情狀輕微之情況下,經過審理後,認為以暫緩刑罰執行為適當的情況,但仍為刑事中的有罪判決。
     
    林碩杰指出,「國民教育法」第14條第2項規定,公立學校專任教師最近3年有受刑事有罪判決,不得參加校長甄選、儲訓及遴選;「澎湖縣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第11點也指出具有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參加遴選,其已聘任者,應予撤銷聘任;「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主任甄選儲訓辦法」第10條規定,校長取得參加校長遴選或受聘主任資格後,有第7條規定受刑事有罪判決者,廢止其資格,但檢視澎湖縣113年各國小校長任期一覽表,可清楚看到西嶼鄉外垵國小校長許有志竟仍有資格參加校長遴選。
     
    林碩杰表示,本案宣判雖未以貪汙治罪條例論罪,但校長身為一校之長,應有更高的道德標準,校長許有志教職生涯逾30年,區區13萬元的小額工程招標,卻試圖規避採購法並卸責,擔負學生教育責任的校長,視法律於無物,行事輕率枉法,而澎湖縣政府未能依法行政,對於已遭判刑的校長給予適當的行政處置,質疑澎湖縣政府是無法做師生榜樣、領導學校、導正風氣。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615893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發聲明,理事長林碩杰表示,澎湖縣外垵國小校長許有志於今(113)年3月7日被澎湖地方法院宣判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4年,
    澎湖縣政府居然緊急發函宣示許有志仍能參加113年的國小校長遴選,質疑澎湖縣國小校長遴選涉嫌違法。(圖由全教產提供)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發聲明,理事長林碩杰表示,澎湖縣外垵國小校長許有志於今(113)年3月7日被澎湖地方法院宣判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4年,
    澎湖縣政府居然緊急發函宣示許有志仍能參加113年的國小校長遴選,質疑澎湖縣國小校長遴選涉嫌違法。(圖由全教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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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3-19【聯合新聞網】國中小午餐祕書工作重卻無加給 全教產:老師是做功德

    全教產召開記者會說,兼任午餐秘書的教師既沒有國民旅遊卡也沒有行政加給,僅給予減授課節數,
    且各縣市目前針對兼任午餐秘書的教師減授節數不一。記者李芯/攝影

    國中小午餐祕書工作重卻無加給
    全教產:老師是做功德






    2024-03-19 10:23 聯合報/ 記者  李芯/台北即時報導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日召開記者會指出,目前國中小午餐秘書是由學校教師兼任,負責的工作多卻沒有行政加給,有很多老師不願意接這項工作,甚至有學校最後只能由校長親自擔任。因此,呼籲教育部應增置午餐主任、午餐組長的職位,不應持續壓榨午餐秘書的勞力、讓老師「做功德」。

    教育部「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草案,不論是108年行政院審查版或113年的修正版,均要求學校指定專責單位,並指定一人兼任「學生午餐執行秘書」,負責規劃、設計、推動學生午餐工作。

    林碩杰表示,國中小老師兼任午餐秘書幾乎都是在犧牲奉獻,負責的工作包括處理驗菜、檢查菜單、監廚、每日食材留樣及拍照上傳、經費核銷、食材招標、開標、廚房衛生管理、廚工招聘、午餐廚餘、配合衛生局聯合稽查、填寫午餐日誌、餐費收支結算表、每月午餐費帳目、每學期食材供應商招標等行政事務。

    但全教產接獲基層反應,兼任午餐秘書的教師既沒有國民旅遊卡也沒有行政加給,僅給予減授課節數,且各縣市目前針對兼任午餐秘書的教師減授節數不一,如新竹縣國小若自辦營養午餐24班以下減授4節、24班以上比照組長授課節數,南投縣國中則是都比照組長。

    新北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吳添寶說,前陣子新竹有學校找不到營養午餐秘書,由校長親自擔任。在新北市負責中央餐廚的學校,一個午餐秘書做的事情和組長做的事情一樣,每天7點半菜送過來就要去點,也就是7點就要到校,有非常多老師不願意接午餐秘書。

    林碩杰指出,現行「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所屬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辦理學校午餐應行注意事項」第10點規定,午餐秘書的減授課節數由主管機關定,呼籲應廢止這項規定,另要求教育部增置午餐主任、午餐組長,賦予他們應有的權利和義務,不應持續壓榨午餐秘書的勞力、讓老師「做功德」。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784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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