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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2【聯合新聞網】課後照顧延長到晚上 全教產籲檢討鐘點費人力制度:不能靠老師多做

課後照顧延長到晚上
全教產籲檢討鐘點費人力制度:不能靠老師多做

2026-09-02 13:18 聯合報/ 記者柯美儀 /台北即時報導

 
全台中小學近日開學,許多學校提供課後輔導,但教師人力不足問題也浮現。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天說,政府延長課後照顧服務時間,卻未同步補足人力及經費,導致學校找不到外聘人員時,往往將壓力轉嫁給現職教師,呼籲中央及地方政府完善人力與鐘點費制度,不能讓教育政策長期靠老師「多做一點」支撐。

全教產表示,教育部國教署8月10日函文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自115學年度起調整學習扶助課後授課鐘點費補助基準,國小每節405元、國中每節455元,平日、下班後及寒暑假均適用。教育部強調,這是中央補助基準,並非各縣市實際支付的鐘點費標準,但也是地方政府支給學習扶助授課人員鐘點費的「下限」。

全教產說,地方政府若基於學校開班需求、師資招募情形或政策考量等因素,要調高放學後及寒暑假期間的學習扶助鐘點費,國小每節提高至480元、國中540元,較中央補助基準分別不足75元、85元,差額得由地方政府自籌預算補足。

此外,全教產表示,公立幼兒園課後留園及國小「夜光天使」計畫的鐘點費,也涉及中央補助與實際支給標準的差異。依國教署今年8月14日修訂的延長照顧服務作業要點,幼兒園課後留園前2小時每小時補助鐘點費或加班費最高400元,第3小時最高500元;國小夜光天使則依113年7月17日修訂規定,每小時補助講師鐘點費400元。這些金額均屬教育部補助款,並非實際鐘點費支給標準。

全教產說,部分縣市將課後照顧延長至晚間6、7時,若學校找不到人,壓力往往落到現職教師及教保員。教師白天已負擔授課、備課、行政、導師及親師溝通等工作,若下班後再留校照顧學生,已屬延長工作時間,而找不到人,不應成為強迫老師加班的理由。

全教產表示,依法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工作人員,延長工時就應依法給付加班費;公立學校教師雖非全面適用勞基法加班費規定,中央及地方政府也應建立合理的延時工作報酬制度。因此,國小480元、國中540元可作為教師自願參與課後授課的合理鐘點費,但若因政策要求或人力不足,要求教師延長正常工時,就不能以一般鐘點費處理。

全教產說,課後照顧最大的問題是政府不斷延長服務時間,卻未同步增加人力成本,導致鐘點費缺乏吸引力、外聘人員難招,最後只能要求現職教師留下支撐。全教產理事長林蕙蓉表示,「這不是教師不願意照顧學生,而是政府長期要求更多勞務,卻沒有提供相對應的報酬。」

全教產呼籲,教育部及各縣市政府應全面檢討學習扶助、課後照顧、幼兒園延長照顧及夜光天使的人力與鐘點費制度,中央補助不足就由地方依實際需求編列預算;需要延長服務,就應聘足人力、給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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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呼籲中央及地方政府完善人力與鐘點費制度,
不能讓教育政策長期靠老師「多做一點」支撐。圖/全教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