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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6-19【中央社】全教產質疑高市教甄 2人試教被打不合理低分

    全教產質疑高市教甄
    2人試教被打不合理低分




    2025/6/19 13:09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林巧璉高雄19日電)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天指出,有2名參加高雄市高中聯合教師甄選的考生,在複試的「試教」中被打不合理低分,且甄選委員會拒絕說明低分理由。

    全教產發布新聞稿指出,一名考生參與高市教甄,以筆試70分進入複試,17日查詢成績時,卻發現試教僅得到20分的不合理分數。考生自認教學單元並未出錯,過程也順利完成,20分的給分明顯違反常態。

    全教產表示,另有一名考生也屬筆試高分群,但試教卻只得到13.67分,也因此沒有錄取。全教產指出,未滿70分或高於90分部分需有具體說明,但考生向主辦單位申請成績複查,結果僅是無抄錄錯誤,沒有說明低分的理由。

    全教產表示,教甄試教成績出現20分、13分的不合理分數,違反評審常態,懷疑是為特定人士量身訂做,呼籲高雄市政府調查清楚,還給考生公道。

    主辦這場教甄的學校回應,已請評審委員整理該考生試教過程概況與評分依據等,並做成書面資料,學校將配合於申訴程序向考生詳細說明。此外,教師甄選筆試、口試、試教、實作等考評項目的委員、外聘人員比例皆符合規範。

    校方強調,辦理教師甄選力求程序嚴謹、公平公正並合於法規,後續將配合此次聯合教甄委員會召開申訴及緊急事件處理專案小組會議程序,維護考生權益。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506190129.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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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6-19【中時新聞網】教師甄選試教僅20分?全教產:高雄市府應還考生公道

    教師甄選試教僅20分?
    全教產:高雄市府應還考生公道




    2025/06/19  10:52  中時 林縉明

     

    高雄市114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聯合教師甄選於17日公告複試成績,有參加教師甄選的流浪教師向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反映,「試教」成績僅「20分」,認為分數不合理,質疑其中有弊端。全教產今日表示,這樣分數違反評審常態, 高雄市政府應調查清楚,並還給考生公道。

    全教產指出,經查該考生參加高雄市立高級中等學校聯合教師甄選中的「三民家商國際貿易科教師甄試」,她以筆試70分(佔35%)獲選進入複試(最低錄取為11分),並於6月15日複試(包含試教35%、口試10%及實作20%),但是於6月17日下午6時查詢成績時,出現試教成績僅20分的不合理分數。

    據考生表示,她教學單元未出錯,教學過程順利完成,20分的給分明顯違反評審標準常態,令人質疑。據瞭解尚有另一位考生也在筆試高分群,試教評委僅給13.67,二位筆試高分群,都獲得超低分。

    全教產指出,高雄市立高級中等學校聯合教師甄選的試教評分中,表達能力佔30%(包括儀表端莊、表達中肯、口齒清晰)、教學內容佔40%(包括知識豐富、觀念正確、見解適切、思維清晰)、教學方法佔30%(包括目標正確、方法靈活、技巧嫻熟),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未滿70分或高於90分部分需有具體說明,但是考生已向主辦單位申請成績複查,複查結果僅提供成績,表示無抄錄錯誤,而且教師甄選委員會拒絕說明低分緣由。

    全教產表示,三民家商國際貿易科的教師甄試試教成績出現20分甚或13分的不合理分數,的確違反評審常態,令人懷疑,這其中是否在為特定人士量身訂做,若是如此,高雄市政府應調查清楚,並還給考生公道,否則高雄市的教師甄選就失去了原本該有的公平性。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0619001969-260405?chd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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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6-19【全教產新聞稿】【考生:教甄試教成績僅「20分」不合理!】 【高雄市立高中教師甄選委員會:拒絕說明】 【全教產:威權心態之下有貓膩】

    【考生:教甄試教成績僅「20分」不合理!】
    【高雄市立高中教師甄選委員會:拒絕說明】
    【全教產:威權心態之下有貓膩】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蕙蓉


    高雄市114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聯合教師甄選於昨(17)日公告複試成績後,有參加教師甄選的流浪教師向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反應她的「試教」成績僅「20分」,這是不合理的分數,懷疑其中有弊端。

    經查該考生參加高雄市立高級中等學校聯合教師甄選中的「三民家商國際貿易科教師甄試」,她以筆試70分(佔35%)獲選進入複試(最低錄取為11分),並於6月15日複試(包含試教35%、口試10%及實作20%),但是於6月17日下午6時查詢成績時,出現試教成績僅20分的不合理分數。據考生○○○表示,她教學單元未出錯,教學過程順利完成,20分的給分明顯違反評審標準常態,令人質疑。據瞭解尚有另一位考生也在筆試高分群,試教評委僅給13.67,二位筆試高分群,都獲得超低分。

    由於高雄市立高級中等學校聯合教師甄選的試教評分中,表達能力佔30%(包括儀表端莊、表達中肯、口齒清晰)、教學內容佔40%(包括知識豐富、觀念正確、見解適切、思維清晰)、教學方法佔30%(包括目標正確、方法靈活、技巧嫻熟),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未滿70分或高於90分部分需有具體說明,但是據考生表示已向主辦單位申請成績複查,複查結果僅提供成績,表示無抄錄錯誤,而且教師甄選委員會拒絕說明低分的緣由!

    全教產表示,三民家商國際貿易科的教師甄試試教成績出現20分甚或13分的不合理分數,的確違反評審常態,令人懷疑,這其中是否在為特定人士量身訂做,若是如此,高雄市政府應調查清楚,並還給考生公道,否則高雄市的教師甄選就失去了原本該有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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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6-09【中時新聞網】青少年騎微型電動車事故增近2倍 全教產籲修法納管

    青少年騎微型電動車事故增近2倍
    全教產籲修法納管




    2025/06/09 09:25 中時 林縉明

     

    隨著微型電動二輪車快速普及,14歲以上青少年在法律允許下可直接上路,但未經交通訓練、無須駕照的制度安排,導致實際交通風險迅速升高,例如屏東今年1至5月學生騎乘電動自行車發生車禍,是去年同期近2倍。全教產今日呼籲交通部應盡速修法,保障並提升學生的道路交通安全,降低車禍肇事風險。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2-2-1條之規定:「未滿14歲之人,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或個人行動器具者,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車輛移置保管。」

    隨著微型電動二輪車快速普及,14歲以上青少年在法律允許下可直接上路,無需考取駕照、受訓或登記車輛;無安全駕駛教育下直接上路,常見逆向、不戴安全帽、闖紅燈等違規行為,形同讓未成年學生暴露於高風險交通環境;大量電動車進入校園,更造成交通混亂與安全死角,校方難以有效管控。

    全教產理事長林蕙蓉引用媒體報導以屏東為例,今年1至5月學生騎乘電動自行車共發生99件,比去年同期的56件增加了43件,幾乎達到2倍,屏東縣府態度是不鼓勵學生騎電動自行車,會透過學校相關條件來處理,難道又要把道路交通管理責任推回給學校。

    林蕙蓉表示,交通部應針對14歲以上未滿18歲騎微型電動二輪車的駕駛人,制定考核等相關機制,發放青少年專屬駕照或安全證明,建立「微型電動二輪車駕照制度」,並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明定「14歲以上如需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應完成基礎交通安全課程並通過筆試或簡易考核,取得專用駕照或安全證明。」

    林蕙蓉說,這項措施將不僅是教育學生對於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的了解,更是讓學生在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時,具有道路交通安全意識的負責任態度。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0609001296-260405?chd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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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6-09【全教產新聞稿】【交通部:年滿14歲國中學生 免訓練、無駕照,可騎微型電動二輪車】【縣警局:學生騎電動自行車上學車禍增為2倍】【屏東縣長:推給學校處理?!】【全教產:修法建立「微型電動二輪車駕照制度」】

    【交通部:年滿14歲國中學生 免訓練、無駕照,可騎微型電動二輪車】
    【縣警局:學生騎電動自行車上學車禍增為2倍】
    【屏東縣長:推給學校處理?!】
    【全教產:修法建立「微型電動二輪車駕照制度」】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蕙蓉


    依據自由時報2025/06/06 報導有關【屏東學生騎電動自行車上學5個月99件車禍 縣長:不鼓勵騎】,內容提到以屏東縣為例,縣警局長戴台㨗說明,規定14歲可以騎電動自行車是立法規定,所以今年1至5月學生騎乘電動自行車共發生99件,比去年同期的56件增加了43件,幾乎達到2倍,他也認為學生騎車上學不好,應該滿18歲較好。而屏東縣長周春米則認為:「學生騎電動自行車法律上沒有禁止,但是縣府的態度就是不鼓勵,要怎麼樣達成不鼓勵的狀態,將會透過學校相關的條件來處理。」難道又要把道路交通管理的責任推回給學校?!

    隨著微型電動二輪車快速普及,14歲以上青少年在法律允許下可直接上路,但未經交通訓練、無須駕照的制度安排,導致實際交通風險迅速升高。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2-2-1條之規定:「未滿十四歲之人,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或個人行動器具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車輛移置保管。」也就是說,微型電動二輪車使用者僅需年滿14歲,無需考取駕照、受訓或登記車輛;無安全駕駛教育下直接上路,常見逆向、不戴安全帽、闖紅燈等違規行為,形同讓未成年學生暴露於高風險交通環境;大量電動車進入校園,更造成交通混亂與安全死角,校方難以有效管控。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蕙蓉指出,交通部應針對14歲以上未滿18歲騎微型電動二輪車的駕駛人,制定考核等相關機制,發放青少年專屬駕照或安全證明,建立「微型電動二輪車駕照制度」,並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4歲以上如需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應完成基礎交通安全課程並通過筆試或簡易考核,取得專用駕照或安全證明。」,這項措施將不僅是教育學生對於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的了解,更是讓學生在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時,具有道路交通安全意識的負責任態度。

    因此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呼籲交通部應盡速修法,保障並提升學生的道路交通安全,降低車禍肇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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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學生騎電動自行車上學5個月99件車禍 縣長:不鼓勵騎(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5066766)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72-2-1 條:「未滿十四歲之人,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或個人行動器具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車輛移置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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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5-23【中時新聞網】簽到沒國家認同!基層教師半年內簽7次具結書 全教產轟中央擾民

    簽到沒國家認同!基層教師半年內簽7次具結書
    全教產轟中央擾民




    2025/05/23 10:38 中時 李侑珊

     

    為清查軍公教是否持有中國大陸身分證、戶籍或相關證件,中央各部會近半年頻繁發文,要求各級學校讓教師簽署具結書。據了解,台中市高中以下學校平均收到6份來自不同機關的公文,甚至有基層教師反映簽了7次。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痛批此舉嚴重擾民,呼籲政府勿再浪費行政資源,讓教師苦不堪言。

    具結書內容要求教師聲明未持有中國大陸戶籍、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若有不實,須負法律責任。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台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護照;《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條亦明定,教育人員之任用應重視其品德及對國家的忠誠。

    然而實務執行卻引發強烈反彈。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透露,接獲台中一名教師反映簽了7份具結書後展開調查,發現台中高中以下學校自2月27日至5月20日期間,至少收到6份類似公文,發文單位包括銓敘部、教育部、陸委會、行政院秘書長、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地方政府等,內容大同小異,均請台中市政府或教育局轉文給所轄學校,要求教職員工簽署。

    林碩杰批評,重複簽署不僅浪費行政資源,也讓第一線教職員工疲於奔命,「本來有國家認同的,簽到最後都沒有了。」

    林碩杰強調,是否設籍或持有相關證件,一查即知,無需重複要求簽署,「國家認同與忠誠,不會因為多簽幾次具結書就增加或消失。」呼籲行政部門應統一作業、落實行政減量,避免激起基層反感。

    在北市某國中任教陳姓數學老師也說,近日同樣被學校要求簽具結書,難以理解為何政府要把老師當成可疑人士。她坦言自己政治立場偏綠,如今感覺常被政府找麻煩,「我只是個老師,難道我會賣台當共諜嗎?」她也質疑,「新聞裡看到涉共諜案的,不少是民進黨黨工或政府部門要員,你們政府官員、黨內人士有沒有簽(具結書)?為什麼總是為難我們小老百姓?」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0523001732-260405?chdtv

     



    台中多所高中以下學校近半年收到至少6份公文,要求教師簽具結書證明未具陸籍。
    全教產批評,甚至罕見連行政院秘書長都來函,重複簽署形同浪費行政資源。(全教產提供/李侑珊台北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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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5-23【全教產新聞稿】【行政院秘書長、教育部、銓敘部、大陸委員會、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臺中市政府、臺中市教育局:教師需切結無中國大陸戶籍、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基層教師:已簽了7次】 【全教產:請停止擾民、落實行政減量】

    【行政院秘書長、教育部、銓敘部、大陸委員會、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臺中市政府、臺中市教育局:教師需切結無中國大陸戶籍、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基層教師:已簽了7次】
    【全教產:請停止擾民、落實行政減量】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最近幾個月,為避免中國大陸混淆國人之國家認同,從中央到地方政府聯合清查現職教師是否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且要簽具結書,若有不實,須負法律責任!

    的確,「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之一有規定: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違反前項規定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除經有關機關認有特殊考量必要外,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及其在臺灣地區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擔任軍職、公職及其他以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所衍生相關權利,並由戶政機關註銷其臺灣地區之戶籍登記。

    而且,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 條也指出:教育人員之任用,應注意其品德及對國家之忠誠。但是有老師反應:已簽了7次切結書。如果這不是擾民,什麼是擾民?

    要清查是否有設籍、是否有護照,一次就夠了,不會說前面沒有,到最後卻迸出來變成有;「國家認同和對國家的忠誠」,也不會因為多簽幾次切結書就增加或消失了,請行政院秘書長、教育部、銓敘部、大陸委員會、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臺中市政府、臺中市教育局,停止擾民、並落實行政減量,以免成為各級學校行政大逃亡的最後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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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5-20【中時新聞網】鄭英耀任教長1年 全教產評不及格 政治領導教育 忽略中小學照顧

    鄭英耀任教長1年 全教產評不及格
    政治領導教育 忽略中小學照顧




    2025/05/20  04:10  中國時報 林縉明

     

    教育部長鄭英耀上任滿1年,兩岸教育交流逐漸緊縮,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批評,教育不該跟政治混為一談,鄭英耀卻用政治思維領導教育政策。林碩杰說,鄭英耀可能對高教以上階段比較熱中,對國中小教育政策比較不熟悉,甚至有所忽略,綜合評論,鄭英耀表現不及格。

    鄭英耀昨天向教育部人員發內部信,感謝這一年支持與陪伴,細數任內推動政策,包括台灣大專院校人工智慧學程聯盟、3+2新五專模式專班、青年百億海外圓夢基金計畫、研擬青年基本法草案等。鄭英耀提及下半年將試辦「終身學習券」,實踐全民「活到老、學到老」。

    林碩杰指出,鄭英耀上任教育部長後,對高教政策著墨比較深,也比較重視,對中小學區塊努力不夠,例如中小學教師受到家長零成本投訴,導致很多教師對教學失去熱忱跟信心。此外,中小學教師待遇、學術研究、行政加給等調幅有限,遠遠不及高教,希望政府加大對高教跟學齡前教育的補助同時,也不要忽略對中小學的照顧。

    「部長表現不及格!」林碩杰說,校園手機管理一再提醒教育部,國中小跟高中職分流處理,而不是同一套辦法沒有分層管理,現在教育部規畫把責任推給各校自行訂定規範,光這點就不及格。另外,鄭英耀把政治跟教育混為一談,限制兩岸交流,用政治領導教育,非常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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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5-14【中時新聞網】國中小學生手機集中管理9月上路 全教產批教育部推責給學校

    國中小學生手機集中管理9月上路
    全教產批教育部推責給學校




    2025/05/14   17:58  中時 李侑珊

     

    教育部長鄭英耀今(14)日宣布,自9月新學期開始,原則上各級學校將實施手機集中管理政策,但在具體執行方式上,教育部將尊重各校依實際情況訂定相關規範與辦法。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杰批評教育部,把責任「丟包」給學校,不願負起責任,非常不可取。

    論及鄭英耀的說法,林碩杰直言,教育部的作法毫無誠意,將責任全數推給各校處理,罰則都沒明訂,只是依照「各級學校學生獎懲規定」處理,未展現應有的承擔與決斷力。他批評教育部「沒有肩膀」,直言其表現「實在令人失望」。

    林碩杰指出,過去多次出席教育部召開學生手機管理會議時,教育團體多建議應區分學制,針對國中小與高中職採取不同管理方式,特別是國中小階段,應率先強制實施手機集中管理,以有效減少學生使用手機時間,降低3C產品對身心發展的潛在危害。

    他進一步表示,如今在許多公共場合,常可見家長將手機當作「電子保母」,讓孩子長時間沉迷於螢幕。若家中已難以控制,學校卻又未能作為,恐使孩子在成長過程長期暴露於手機與社群軟體的影響之下。

    林碩杰談到,國際上已有不少國家明文禁止未成年人使用社群軟體,並明令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台灣政府在學子手機管理作法上消極態度,實令人憂心。他呼籲:「該是清醒的時候了,請政府伸出援手,救救孩子吧!」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0514004840-260405?chd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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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5-09【自由時報】今年928教師節在週日 全教產:應提早宣布補假日

    今年928教師節在週日
    全教產:應提早宣布補假日




    2025/05/09 16:38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9)日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新增包括教師節、勞動節等國定假日,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表示肯定,感謝體恤基層,有聽到基層的心聲,今年9月28日是星期日,也應提早宣布補假日。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表示,全教產之前整理各國教師節慶祝活動發現,日期雖不相同,但共同的是給予教師尊榮感,我國在每年928教師節時,各縣市政府雖有舉辦「敬師活動」,還有給予禮券等「教師節禮物」,但各地方政府差很大,台北市給2000元禮券,有3個縣市政府送給老師的禮物是「0元」,除了沒放假外,這些縣市老師的相對剝奪感恐比其他縣市還嚴重。

    林碩杰表示,2016年勞工法定工時下修每周40小時,教師節出現「勞工休、教師不能休」世界級怪現象,不少基層教師反應,老師每年要自己規畫慶祝自己的教師節,覺得很累,許多老師認為,如果教師節不放假,就應該取消教師節,928教師節似乎從敬師的日子變為讓老師心痛的日子。

    全教產肯定,立法院三讀通過教師節放假,落實將這個節日實際還給教師,除了能讓全國教師開始覺得被尊重,政府也要接續起帶頭作用,讓整個社會對老師有更多的尊重,老師也能更努力提昇教學效果。

    此外,51勞動節僅適用勞基法勞工可放假,包括私立幼兒園、保母等勞工均放假,但教師仍需上班上課,6歲以下的孩子乏人照顧,林碩杰表示,全教產於109年起推動地方工會與教師之雇主簽訂「51勞動節教師子女臨時托育服務團體協約」,讓教師子女有人照顧,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動節也列國定假日,台中市北屯區文昌國小校長因拒絕續行協商「51勞動節教師子女臨時托育服務團體協約」遭勞動部裁罰之案件將成絕響,是史上第一個也是最後一個跟「勞動節不放假」有關的裁罰案。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5037848

     



    今年928教師節在週日,全教產提醒應提早宣布補假日。圖為全教產過往爭取教師節列國假。(全教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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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5-09【全教產新聞稿】【立法院:三讀通過教師節、勞動節改列國假】 【全教產:感謝立法院各委員有聽到基層的心聲】

    【立法院:三讀通過教師節、勞動節改列國假】
    【全教產:感謝立法院各委員有聽到基層的心聲】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全教產爭取【教師節、勞動節放假】成功!下午立法院三讀通過!

    針對立法院今天下午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新增包括教師節、勞動節等5國定假日,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除表示肯定,也感謝國民黨等體恤基層,有聽到基層的心聲及全教產長期的呼籲!

    【原教師節感受不到尊榮感,所謂敬意已流於空談】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之前整理各國教師節,雖日期不相同,但共同的是尊榮感,每年928教師節時各縣市政府雖有舉辦「敬師活動」,還有給予禮券等「教師節禮物」,但相較於台北市的2000元禮券,有三個縣市政府送給老師的禮物居然是「0元」,除了沒放假外,這些縣市老師的相對剝奪感恐比其他縣市還嚴重。

    2016年勞工法定工時下修每周40小時,勞動部起先配合修正,刪除7天國定假日,被勞權團體抗議,立法院也決議不予備查,原先公告的施行細則失效,7天國定假日恢復,包括9月28日的教師節。但教師節當時並非教職人員的法定休假日,教師仍要到學校上課,因此2016年教師節出現「勞工休、教師不能休」的世界級怪現象;當時的教育部長僅表示,休假議題應該放到全國性例假日去思考,教師節最重要的是表達對老師的敬意;但這幾年來,基層老師體會到的是,包括教育部在內,都在踐踏老師、霸凌老師,教師在教育現場被惡意投訴、被「校事會議」『整肅』到人人自危,再多的「敬師活動」與「禮券」,恐也難以溫暖老師們涼到冰點的心。所謂對老師的敬意流於空談,教師節一點尊榮感都沒有。

    不少基層教師反應,現在老師每年都要自己規畫慶祝自己的教師節,覺得很累,讓許多老師認為,如果教師節不放假,那就應該取消教師節。928教師節似已從敬師的日子變為讓老師心痛的日子。

    全教產對於立法院三讀通過教師節放假,落實了將這個節日實際還給教師,除了能讓全國教師剛「開始」覺得有被尊重,政府也要接續起帶頭作用,讓整個社會對老師有更多的尊重,老師也能更努力提昇教學效果。

    【原五一勞動節差別式放假、教師子女乏人照顧】

    原本五一勞動節當天僅適用勞基法的受雇者可放假,包括私立幼兒園、保母等勞工均放假,教師未滿六歲之子女於五一勞動節當天乏人照顧,但教師仍需上班上課,造成極度的不便;多年來,許多中小學教師一直處於職場、家庭蠟燭兩頭燒之窘境,也早已認清工作與家庭是無法「平衡」的,只能「取捨」,取捨的結果是許多教師五一勞動節當天請假以照顧學齡前兒童,因為找不到人照顧自己的孩子!而這也是政府差別式放假政策所造成的不便,故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109年起推動地方工會與教師之雇主簽訂「五一勞動節教師子女臨時托育服務團體協約」,讓五一勞動節當天教師之子女有人照顧,協助營造友善職場育兒措施,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而且學校也不會因教師請假而到處尋覓代課老師,因為代課老師可能也放假去了。如今,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動節也改列國定假日,台中市北屯區文昌國小吳校長因拒絕續行協商「五一勞動節教師子女臨時托育服務團體協約」遭勞動部裁罰之案件將成絕響,是史上第一個也是最後一個跟「五一勞動節不放假」有關的裁罰案。

    每年五一勞動節時,「勞工放假但其在學子女不能放假」、「教師需上班上課但其未滿六歲之子女無人照顧」,這些「親子作息不一致」之現象,均為原本五一勞動節差別式放假政策所造成,如今五一勞動節改列國定假日,基層表示感謝!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感謝立法院各委員將教師節、勞動節改列國定假日及放假事宜法制化,照顧教育界的受僱者。也期盼三讀通過後,總統府儘速公布實施,而今年928為星期日,也應提早宣布補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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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4-10【全教產會後新聞稿】【行政院:廠場工會(企業工會)須有「獨立人事、預算及會計」】 【學校、政府機關均有「獨立人事、預算及會計」】【工會法:教師、公務員不得組企業工會】 【全教產:應開放】

    【行政院:廠場工會(企業工會)須有「獨立人事、預算及會計」】
    【學校、政府機關均有「獨立人事、預算及會計」】【工會法:教師、公務員不得組企業工會】
    【全教產:應開放】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由於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7號判決指出,工會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牴觸憲法第23條法律保留原則,於判決日起屆滿2年時,失其效力。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針對「工會法修法及廠場工會設立權益制度」召開公聽會。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發現行政院提出院版的工會法第六條之一修正條文,與牴觸憲法法律保留原則的現行「工會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幾乎一模一樣,也就是說行政院版只是把工會法施行細則的條文移到母法(工會法),然後等立法院通過。

    事實上,現行工會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1、2項及行政院版的工會法第六條之一修正條文,同步指出廠場工會(企業工會)必須有「獨立人事、預算及會計」,這已不當限制勞工結社之自由,實質限制了廠場工會之成立,與國際勞工組織第87號和第98號公約及兩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所保障「結社自由」及「團結權」的精神相違背。因此,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認為有關同一公司之成立「廠場工會」(企業工會)應以「開放」為最高指導原則。

    然而,現行工會法除了用「獨立之人事、預算及會計」限制一般勞工廠場工會(企業工會)之成立,也透過工會法第6條禁止了各級學校成立企業工會,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各級學校幾乎都有「獨立之人事、預算及會計」。也就是說,今天不管你有沒有「獨立之人事、預算及會計」,政府都要透過工會法來限制受僱者的「結社自由」及「團結權」。此外,政府機關也都有「獨立之人事、預算及會計」,但是公務員也都被工會法第4條所禁止,不能組工會。

    憲法第14條保障人民有結社之自由,但是今天我們所看到的工會法,卻是一部跛腳、限縮勞工結社自由、禁止教師、公務員組企業工會的工會法,這些也都違反了兩公約及國際勞工組織公約,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呼籲立法院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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