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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5-09【自由時報】今年928教師節在週日 全教產:應提早宣布補假日

    今年928教師節在週日
    全教產:應提早宣布補假日




    2025/05/09 16:38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9)日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新增包括教師節、勞動節等國定假日,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表示肯定,感謝體恤基層,有聽到基層的心聲,今年9月28日是星期日,也應提早宣布補假日。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表示,全教產之前整理各國教師節慶祝活動發現,日期雖不相同,但共同的是給予教師尊榮感,我國在每年928教師節時,各縣市政府雖有舉辦「敬師活動」,還有給予禮券等「教師節禮物」,但各地方政府差很大,台北市給2000元禮券,有3個縣市政府送給老師的禮物是「0元」,除了沒放假外,這些縣市老師的相對剝奪感恐比其他縣市還嚴重。

    林碩杰表示,2016年勞工法定工時下修每周40小時,教師節出現「勞工休、教師不能休」世界級怪現象,不少基層教師反應,老師每年要自己規畫慶祝自己的教師節,覺得很累,許多老師認為,如果教師節不放假,就應該取消教師節,928教師節似乎從敬師的日子變為讓老師心痛的日子。

    全教產肯定,立法院三讀通過教師節放假,落實將這個節日實際還給教師,除了能讓全國教師開始覺得被尊重,政府也要接續起帶頭作用,讓整個社會對老師有更多的尊重,老師也能更努力提昇教學效果。

    此外,51勞動節僅適用勞基法勞工可放假,包括私立幼兒園、保母等勞工均放假,但教師仍需上班上課,6歲以下的孩子乏人照顧,林碩杰表示,全教產於109年起推動地方工會與教師之雇主簽訂「51勞動節教師子女臨時托育服務團體協約」,讓教師子女有人照顧,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動節也列國定假日,台中市北屯區文昌國小校長因拒絕續行協商「51勞動節教師子女臨時托育服務團體協約」遭勞動部裁罰之案件將成絕響,是史上第一個也是最後一個跟「勞動節不放假」有關的裁罰案。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5037848

     



    今年928教師節在週日,全教產提醒應提早宣布補假日。圖為全教產過往爭取教師節列國假。(全教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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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5-09【全教產新聞稿】【立法院:三讀通過教師節、勞動節改列國假】 【全教產:感謝立法院各委員有聽到基層的心聲】

    【立法院:三讀通過教師節、勞動節改列國假】
    【全教產:感謝立法院各委員有聽到基層的心聲】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全教產爭取【教師節、勞動節放假】成功!下午立法院三讀通過!

    針對立法院今天下午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新增包括教師節、勞動節等5國定假日,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除表示肯定,也感謝國民黨等體恤基層,有聽到基層的心聲及全教產長期的呼籲!

    【原教師節感受不到尊榮感,所謂敬意已流於空談】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之前整理各國教師節,雖日期不相同,但共同的是尊榮感,每年928教師節時各縣市政府雖有舉辦「敬師活動」,還有給予禮券等「教師節禮物」,但相較於台北市的2000元禮券,有三個縣市政府送給老師的禮物居然是「0元」,除了沒放假外,這些縣市老師的相對剝奪感恐比其他縣市還嚴重。

    2016年勞工法定工時下修每周40小時,勞動部起先配合修正,刪除7天國定假日,被勞權團體抗議,立法院也決議不予備查,原先公告的施行細則失效,7天國定假日恢復,包括9月28日的教師節。但教師節當時並非教職人員的法定休假日,教師仍要到學校上課,因此2016年教師節出現「勞工休、教師不能休」的世界級怪現象;當時的教育部長僅表示,休假議題應該放到全國性例假日去思考,教師節最重要的是表達對老師的敬意;但這幾年來,基層老師體會到的是,包括教育部在內,都在踐踏老師、霸凌老師,教師在教育現場被惡意投訴、被「校事會議」『整肅』到人人自危,再多的「敬師活動」與「禮券」,恐也難以溫暖老師們涼到冰點的心。所謂對老師的敬意流於空談,教師節一點尊榮感都沒有。

    不少基層教師反應,現在老師每年都要自己規畫慶祝自己的教師節,覺得很累,讓許多老師認為,如果教師節不放假,那就應該取消教師節。928教師節似已從敬師的日子變為讓老師心痛的日子。

    全教產對於立法院三讀通過教師節放假,落實了將這個節日實際還給教師,除了能讓全國教師剛「開始」覺得有被尊重,政府也要接續起帶頭作用,讓整個社會對老師有更多的尊重,老師也能更努力提昇教學效果。

    【原五一勞動節差別式放假、教師子女乏人照顧】

    原本五一勞動節當天僅適用勞基法的受雇者可放假,包括私立幼兒園、保母等勞工均放假,教師未滿六歲之子女於五一勞動節當天乏人照顧,但教師仍需上班上課,造成極度的不便;多年來,許多中小學教師一直處於職場、家庭蠟燭兩頭燒之窘境,也早已認清工作與家庭是無法「平衡」的,只能「取捨」,取捨的結果是許多教師五一勞動節當天請假以照顧學齡前兒童,因為找不到人照顧自己的孩子!而這也是政府差別式放假政策所造成的不便,故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109年起推動地方工會與教師之雇主簽訂「五一勞動節教師子女臨時托育服務團體協約」,讓五一勞動節當天教師之子女有人照顧,協助營造友善職場育兒措施,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而且學校也不會因教師請假而到處尋覓代課老師,因為代課老師可能也放假去了。如今,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動節也改列國定假日,台中市北屯區文昌國小吳校長因拒絕續行協商「五一勞動節教師子女臨時托育服務團體協約」遭勞動部裁罰之案件將成絕響,是史上第一個也是最後一個跟「五一勞動節不放假」有關的裁罰案。

    每年五一勞動節時,「勞工放假但其在學子女不能放假」、「教師需上班上課但其未滿六歲之子女無人照顧」,這些「親子作息不一致」之現象,均為原本五一勞動節差別式放假政策所造成,如今五一勞動節改列國定假日,基層表示感謝!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感謝立法院各委員將教師節、勞動節改列國定假日及放假事宜法制化,照顧教育界的受僱者。也期盼三讀通過後,總統府儘速公布實施,而今年928為星期日,也應提早宣布補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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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4-10【全教產會後新聞稿】【行政院:廠場工會(企業工會)須有「獨立人事、預算及會計」】 【學校、政府機關均有「獨立人事、預算及會計」】【工會法:教師、公務員不得組企業工會】 【全教產:應開放】

    【行政院:廠場工會(企業工會)須有「獨立人事、預算及會計」】
    【學校、政府機關均有「獨立人事、預算及會計」】【工會法:教師、公務員不得組企業工會】
    【全教產:應開放】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由於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7號判決指出,工會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牴觸憲法第23條法律保留原則,於判決日起屆滿2年時,失其效力。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針對「工會法修法及廠場工會設立權益制度」召開公聽會。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發現行政院提出院版的工會法第六條之一修正條文,與牴觸憲法法律保留原則的現行「工會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幾乎一模一樣,也就是說行政院版只是把工會法施行細則的條文移到母法(工會法),然後等立法院通過。

    事實上,現行工會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1、2項及行政院版的工會法第六條之一修正條文,同步指出廠場工會(企業工會)必須有「獨立人事、預算及會計」,這已不當限制勞工結社之自由,實質限制了廠場工會之成立,與國際勞工組織第87號和第98號公約及兩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所保障「結社自由」及「團結權」的精神相違背。因此,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認為有關同一公司之成立「廠場工會」(企業工會)應以「開放」為最高指導原則。

    然而,現行工會法除了用「獨立之人事、預算及會計」限制一般勞工廠場工會(企業工會)之成立,也透過工會法第6條禁止了各級學校成立企業工會,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各級學校幾乎都有「獨立之人事、預算及會計」。也就是說,今天不管你有沒有「獨立之人事、預算及會計」,政府都要透過工會法來限制受僱者的「結社自由」及「團結權」。此外,政府機關也都有「獨立之人事、預算及會計」,但是公務員也都被工會法第4條所禁止,不能組工會。

    憲法第14條保障人民有結社之自由,但是今天我們所看到的工會法,卻是一部跛腳、限縮勞工結社自由、禁止教師、公務員組企業工會的工會法,這些也都違反了兩公約及國際勞工組織公約,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呼籲立法院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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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3-10【自由時報】學生帶手機到校禁用且統一保管 教育部草案內容出爐

    學生帶手機到校禁用且統一保管
    教育部草案內容出爐




    2025/03/10 14:06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

     

    中小學生帶手機到校相關規範草案出爐,教育部今(10)日召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修正草案研商會議,依草案,學生攜帶行動載具到學校,包括手機、筆電、平板、Applewatch等穿戴式裝置,上課期間應禁止使用並由學校或各班統一保管,如有用於學習或個人特殊需求如緊急必要連繫,學校應明定於管理規範。

    現行規定僅要求「關機」及「應予必要管理」,草案第4條修正第1項明定,「學生攜帶行動載具到校,上課期間應禁止使用並由學校或各班統一保管,但如有用於學習活動或個人特殊需求如緊急必要連繫,可採其他彈性保管及使用方式,並應於學校管理規範明定。」;第2項則明定,「宜依不同的行動載具類型(如手機、可攜式或平板電腦、或穿戴式裝置等)之使用樣態差異,訂定適當保管及使用規範。

    草案第4條第3項明定,學校或各班統一保管行動載具,應妥善管理,避免損壞或遺失,其管理責任應於學校管理規範明定之。教育部說明,考量數位學習推動,平板或筆記型電腦已逐漸成為學生學習及做筆記的方式之一,故給予學生使用行動載具於學習用途上更多彈性,因此刪掉現行「對學生使用於與學習無關之活動,應予必要管理」之規定,另不同類型載具的使用方式與目的不同,明定宜依不同類型載具訂立不同管理規範,以符實際需求。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杰表示,應採取分流分級管理方式,將高中職與國中小分開處理,高中職學生有更高的自主性,國中小階段的孩子皆未成年、心智尚未成熟、自我管理和自律的行為尚需教導,況且目前在國中小階段就已受到手機、智慧型手表等的影響,干擾學習使專注力不集中,短影音更讓學生變得非常沒有耐心,教育部除應訂定明確條文、避免模糊化、實務上可執行外,也應統一訂定罰則。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975044

     



    教育部今(10)日召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修正草案研商會議。(圖由全教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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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3-10【全教產新聞稿】【教育部:修正「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 【教師:權責模糊、方法模糊...通通都模糊】 【全教產:應分流、分級、分齡管理】

    【教育部:修正「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
    【教師:權責模糊、方法模糊...通通都模糊】
    【全教產:應分流、分級、分齡管理】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教育部今天召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修正草案研商會議,且修正草案僅於會議現場提供紙本資料,事先並未提供任何草案。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表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應採取分流、分級管理,即高中職與國中小分開處理,因為高中職學生有更高的自主性,國中小階段的孩子皆未成年、心智尚未成熟、自我管理和自律的行為尚需教導。目前在國中小階段就已經受到手機、智慧型手表等的影響,包括干擾學習,尤其專注力的不集中,實務上因為短影音的影響,學生變得非常沒有耐心。國中小著重在基礎教育以及學習人際互動、情緒管理,面對真實人生,學習間長期使用手機、智慧型載具,將嚴重影響其人格發展。

    另外,教學現場已有教師反映學生攜帶智慧型手表,整天長期錄音(甚至開直播),一覺得不舒服,即透過家長立刻打電話到學校罵老師、投訴老師,此種對於任課老師的不信任,已經影響校園中親師生的信任關係。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又表示,訂定這個原則主要是要規範學生,不是規範老師,老師上課不能講手機無需訂在這裡;而且此原則對於校外人士並無任何強制力,因為學校校園的規範,能管制進入校園校外人士嗎?誰能管?是校長?學務主任?或老師嗎?

    另外,教育部的草案提及對學生的懲處應符合「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獎懲準則」,但是查詢目前對學生得採取一般管教措施包括:「一、適當之正向管教措施。二、口頭糾正。三、在教室內適當調整座位。四、要求口頭道歉或書面自省。五、列入日常生活表現紀錄。六、通知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協請處理。七、要求完成未完成之作業或工作。八、適當增加作業或工作。九、要求課餘從事可達成管教目的之措施。十、限制參加正式課程以外之學校活動。十一、經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同意後,留置學生於課後輔導或參加輔導課程。十二、要求靜坐反省。十三、要求站立反省。但每次不得超過一堂課,每日累計不得超過二小時。十四、在教學場所一隅,暫時讓學生與其他同學保持適當距離,並以二堂課為限。十五、經其他教師同意,於行為當日,暫時轉送其他班級學習。十六、其他符合輔導管教相關法令規定之管教目的及原則,且未使學生身心受到侵害之行為。」等這些管教措施中,對於管理學生違規使用手機、智慧型手表時是否有適當措施呢?我們看不到。

    有關教學上,由於疫情期間各校基本上都已建置平板等相關設備,且據知平板的使用率也已被主管機關列入相關追蹤指標,因此應是讓平板多加活用於課堂,而非讓學生持自己的手機或行動載具於課堂上使用。此外,校外教學時段也應納入規範,基層教師表示很難知道哪天又會發生學生被同學惡作劇偷拍又外流到網路上,那時候又該如何處理受害學生的內心創傷?

    現行制度下,不同學校間、不同班級間,作法不一,易導致老師與學生發生對立現象,此與目前的行動載具規範模糊不清有關,如要加速推動相關使用原則,教育部應規定相關處室直接辦理,而非草案推出後由各校自行調整,延遲了各校之行政運作,且相關規範若是牽涉到校規的問題,也應直接點出,讓各校可藉此修正校規,避免原則與校規產生落差。所以,教育部除應訂定明確條文、避免模糊化、實務上可執行外,也應該由教育部統一訂定違反規定的罰則,以免家長及學生見縫插針,老師和學校又要被問責。
     
    (由副司長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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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2-21【中央社】私大兼任教師鐘點費擬比照公校 教團:遲11年喜訊

    私大兼任教師鐘點費擬比照公校
    教團:遲11年喜訊




    2025/2/21 11:24(2/21 17:58 更新)(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1日電)

     

    少子女化使許多私立大學缺乏經費,一直不調整兼任教師鐘點費,教育部近日推動修法,擬規定鐘點費「不得低於」公立學校標準。全教產形容是「遲了11年的喜訊。」

    教育部擬修正「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日前發函教育團體收集意見。草案第16條,擬將私大兼任教師鐘點費的支給基準,由「不得低於本辦法中華民國103年8月1日施行時之數額」,改為「不得低於公立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數額」。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過去這11年來,私大如果沒有經費,就可以一直不調整兼任教師的鐘點費,教育部的修法是遲了11年的喜訊,也符合全教產去年11月在立法院公聽會的呼籲。

    全教產指出,目前絕多數私大都沒有達到公立學校基準,導致兼任教師待遇普遍偏低,又無續聘保障,隨時面臨被解僱且無資遣費的窘境,勞動條件長期受到忽視。

    全教產呼籲教育部正視教師處境,及早通過相關條文,讓私大兼任教師享有「同工同酬」的基本勞動條件,保障高等教育品質,進而維護學生的受教權益。(編輯:陳政偉)1140221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502210066.aspx

     


    少子女化使許多私立大學缺乏經費,一直不調整兼任教師鐘點費,教育部近日推動修法,擬規定鐘點費「不得低於」公立學校標準。
    全教產21日發布新聞稿,形容這是「遲了11年的喜訊。」右1為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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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2-21【全教產新聞稿】【教育部:修正大專「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16條】 【私校教師:遲來的喜訊?遲了11年】 【全教產:私校教師卡細漢?】

    【教育部:修正大專「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16條】
    【私校教師:遲來的喜訊?遲了11年】
    【全教產:私校教師卡細漢?】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教育部日前以114年2月19日臺教人(一)字第1144200345B號函請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針對「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16條等修正草案表示意見。

    「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原於103年訂定發布,其中第16條: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鐘點費,由學校視財務狀況定之;其鐘點費支給基準,不得低於本辦法中華民國103年8月1日施行時之數額。

    也就是說,過去這11年來,私立大專院校若沒有經費,「就可以」一直不調整,即使公立大學已調高,私校可以依據上開條文繼續犧牲私校兼任教師的權益。

    而此次教育部修正「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16條為「不得低於公立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數額」正符合全教產去年11月於立法院公聽會的呼籲。


    去年11月「大學亂象、產學合作與高教治理總檢討」公聽會中,全教產當時已指出,行政院113年2月1日核定生效之「公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日間授課鐘點費為:教授1,035元、副教授890元、助理教授830元、講師755元。夜間授課鐘點費為:教授1,080元、副教授925元、助理教授870元、講師805元。

    但由教育部112學年度(113年7月31日止)的資料發現,105所私立大專院校中有104所未達教育部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也就是說99%私立大專院校教師之日間授課鐘點費完全低於國立學校基準,只有一所”部分”的日間鐘點費合於基準;而且夜間授課部分,103所私立大專院校之「夜間」授課鐘點費則有102所未達教育部基準,也是99%私立大專院校教師之夜間授課鐘點費完全低於國立學校基準,只有一所(臺北醫學大學)夜間鐘點費合於基準。

    即使到今天,由教育部113學年度的資料發現,「私立」大學及技兼任院校日間部兼任講師之鐘點費低於國立學校基準有65所占全部私校的63%、私校兼任助理教授之鐘點費低於國立學校基準有66所占全部私校的64%、私校兼任副教授之鐘點費低於國立學校基準有65所占全部私校的63%、私校兼任教授之鐘點費低於國立學校基準有65所占全部私校的63%。

    夜間部也是一樣,「私立」大學及技兼任院校兼任講師之鐘點費低於國立學校基準有66所占全部私校的65%、私校兼任助理教授之鐘點費低於國立學校基準有65所占全部私校的64%、私校兼任副教授之鐘點費低於國立學校基準有64所占全部私校的63%、私校兼任教授之鐘點費低於國立學校基準有65所占全部私校的64%,而且只有一所(臺北醫學大學)夜間鐘點費高於國立學校基準。

    私立大專院校兼任教師的待遇普遍低於專任教師,且無續聘保障,隨時面臨被解雇且無資遣費之窘境,其權益遠不如專任教師,竟一直無法改善,如此長期受到忽視之勞動條件,教育部應正視,並及早通過相關條文,讓私校兼任教師享有同工同酬之基本勞動條件,並進一步保障私校教師的其他勞動條件,以期保障高教品質、維護學生受教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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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2-13【工商時報】開學前訂手機使用原則跳票 全教產喊話教育部硬起來

    開學前訂手機使用原則跳票
    全教產喊話教育部硬起來




    2025.02.13  09:26  中時即時  林縉明

     

    教育部原定今年2月開學前,完成修正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如今已開學卻未見相關規定公布,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天呼籲,為了學生的學習,教育部應該要硬起來,統一規定手機進入校園或進入校園後統一管制,不要再讓學校老師無所適從,也避免不同班級間、或不同學校間不同作法所引發的不必要爭議。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指出,教育部聲稱多數國家並未全面禁止學生攜帶手機到校,但由學校訂立校園使用規範,故國內將以關機為原則下再強化必要的管理方式。不過,包括美國加州、佛州、法國、日本、南韓、英國、澳洲、荷蘭等國也都已有校園管制手機方案,幫助學生在學校時專注於學業、社交發展和眼前的世界。

    此外,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認為,國小學生攜帶智慧型手錶到校亦應管制,尤其是可通話或錄音的智慧型手錶,曾有基層老師反映其學生上課上到一半,就透過智慧型手錶跟媽媽講起電話來,影響上課,其他同學也不堪其擾;實務上也發生家長透過學生智慧型手錶對任課老師長期錄音,作為投訴的材料,師生間的信任關係已蕩然無存。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強調,學生在校園不宜使用手機,尤其是早修後至放學前應全面管制,目前各校校規對學生的約束力大減,應由教育部源頭進行課堂上的手機使用控管,由教育部制定有效的手機使用規範,讓學校實行起來更有依據及標準,既可避免課程進度、教室及班級經營受到嚴重的影響,也可讓各校教育人員得到相對的鼓舞。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期盼,教育部硬起來訂定明確化且具有強制力的規範,強制各校必須統一遵行,避免各校各自為政,作法不一,且應在不增加導師工作量及連帶責任前提下訂定,讓學生遠離過多的3C,以免繼續影響學生學習、語言表達能力、及人際互動的品質,與其他先進國家的作法齊步。


    https://www.ctee.com.tw/news/20250213700680-43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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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2-13【全教產新聞稿】【教育部仍未修正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 【基層教師:對校園手機管制只有無力感】 【全教產:教育部應有統一、明確化、具強制力的規範】

    【教育部仍未修正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
    【基層教師:對校園手機管制只有無力感】
    【全教產:教育部應有統一、明確化、具強制力的規範】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教育部原預計於113學年度第2學期(114年2月)開學前完成修正的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目前仍未看到;僅有教育部對外表示,多數國家並未全面禁止學生攜帶手機到校,但由學校訂立校園使用規範,故國內將以關機為原則下再強化必要的管理方式。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表示包括美國加州、佛州、法國、日本、南韓、英國、澳洲、荷蘭等國也都已有校園管制手機方案,來幫助學生在學校時專注於學業、社交發展和眼前的世界;為了學生的學習,教育部應該要硬起來,統一規定手機進入校園或進入校園後統一管制,不要再讓學校老師無所適從,也避免不同班級間、或不同學校間不同作法所引發的不必要爭議。

    此外,國小學生攜帶智慧型手錶到校亦應管制,尤其是可通話或錄音的智慧型手錶,曾有基層老師反映其學生上課上到一半,就透過智慧型手錶跟媽媽講起電話來,影響上課,其他同學也不堪其擾;實務上也發生家長透過學生智慧型手錶對任課老師長期錄音,作為投訴的材料,師生間的信任關係已蕩然無存。

    學生在校園實不宜使用手機,尤其是早修後至放學前應全面管制,目前各校校規對學生的約束力大減,所以當然應由教育部源頭進行課堂上的手機使用控管,由教育部制定有效的手機使用規範,讓學校實行起來更有依據及標準,既可避免課程進度、教室及班級經營受到嚴重的影響,也可讓各校教育人員得到相對的鼓舞。

    期盼教育部硬起來訂定明確化且具有強制力的規範,強制各校必須統一遵行,避免各校各自為政,作法不一,且應在不增加導師工作量及連帶責任前提下訂定,讓學生遠離過多的3C,以免繼續影響學生學習、語言表達能力、及人際互動的品質,與其他先進國家的作法齊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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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2-02【中時新聞網】全教產:調降公幼特教課後班師生比

    全教產:調降公幼特教課後班師生比




    2025/02/02 04:10 中國時報 李侑珊

     

    為保障學前特教生延長照顧品質,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指出,去年9月已針對特教班師生比例偏高提出警告,但半年過去,情況未見改善,尤其公立幼兒園學前特教班在暑假課後照顧期間的師生比例高達1比15,與平日的1比4標準差距過大,呼籲教育部比照台北市1比5的作法,確保特教學童獲得適當照顧。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表示,目前特教班面臨的最大困境在於師資招聘。儘管教育部已將教助員時薪調升至190元,但由於工作挑戰度高,仍難以吸引足夠的合格人員投入。

    有公幼「學前特教班」幼教老師透露,課後留園招募師資時,具特教專業的老師或教助員本就短缺,不易招聘;而未具特教專業的普通班教師,若知曉班上有特教生,大多卻步不敢報考。

    該名老師也說,公幼遭國教署嚴格規定不得拒絕特教生,但是國教署對「學前特教班」的寒暑假課後照顧班師生比,卻一直欠缺改善的決心,令基層老師氣餒,寒暑假期間也間接被迫不能休息。

    林碩杰說,國教署雖然明文規定公立幼兒園不得拒絕特教生入園,卻遲遲未能解決寒暑假期間師生比例過高的問題,這不僅影響教學品質,也迫使第一線教師無法在假期獲得充分休息。

    林碩杰歸納目前特教班延長課後照顧服務面臨四大問題:首先,教助員招聘困難,即使提高時薪仍無法吸引足夠人力;其次,延長照顧服務時段的帶班老師多缺乏特教專業資格,難以提供學生適切協助;第三,師資不足直接影響特教學生的受教權益;最後,在寒暑假期間,由於人力更加短缺,這些問題變得更加嚴重。

    林碩杰呼籲國教署,應要求其他縣市比照台北市的做法,以確保教學品質,並減輕教師負擔。合理的師生比不僅能提升特教生的學習成效,也能為教師創造更好的工作環境。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50202000370-260106?chd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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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1-24【中時新聞網】全教產批 政策難滿足校安需求 全台僅40校符合副組長方案

    全教產批 政策難滿足校安需求
    全台僅40校符合副組長方案




    2025/01/24  04:10  中國時報 李侑珊

     

    校園暴力頻傳,教育部規畫的「補助增置學務人力」及「補助國民中學設置副組長」兩大方案執行不易,引起爭議。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指出,「副組長」方案僅限61班以上的國中申請,但全台僅40校符合資格,占國中比例僅4%,顯示政策難以全面照顧校安需求。

    2023年新北市校園割頸案及桃園高中攜刀事件,凸顯校安危機已達臨界點。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直言,教官退出校園,校安人力更薄弱,目前教育部補助方案「增置學務人力」僅針對高中職,「副組長」方案限國中申請,完全忽視國小校安需求。

    林碩杰說,40所符合61班資格的國中分布極不均衡,新北市12所居冠,台北市、高雄市、桃園市各5所,台中市4所,台南市3所,新竹市2所,屏東縣等縣市僅1所。值得注意的是,全國近半數縣市無一所學校符合資格。

    林碩杰指出,教師不願擔任生教組長,多仰賴代理教師接手,且教師普遍存在「怕被申訴、怕被傷害」的心理陰影,導致管教工作形同虛設。

    審計部112年度報告更披露校安專業人力嚴重不足問題。高中校安人員雖從108年416人增至1210人,但112年仍有28.51%人員未具合格證書,專業能力堪憂。

    林碩杰建議,在各級學校設置專職輔導管教人員,且教育部與內政部更該攜手培訓專業人員,建立校內常態性專責團隊,而非將管教責任推給教師。

    教育部回應,《學生輔導法》修法已增加國小專任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力資源,將持續蒐集教學現場運作情形及意見。另依〈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規定,國中61班以上得設副組長,自113年起補助地方政府,61班以上國中設置副組長之減授課節數鐘點費。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50124000518-260107?chd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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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1-20【全教產新聞稿】【公幼學前特教班平日師生比:1比4】 【暑假課後照顧師生比:1比15】 【全教產:至少應比照臺北市1:5的作法】

    【公幼學前特教班平日師生比:1比4】
    【暑假課後照顧師生比:1比15】
    【全教產:至少應比照臺北市1:5的作法】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去年9月全教產即已指出「學前特教班」平日師生比為1比4,但是暑假課後照顧班師生比竟提高為1比15,呼籲教育部改善,以提高照護品質,但是6個月過去了,師生比仍沒有改善,而教助員的時薪雖調整為190元,但仍面臨不易招聘的窘境。

    公幼「學前特教班」的幼教老師向本會表示,課後留園招募師資時,具特教專業的老師或教助員本就短缺,不易招聘;而未具特教專業之普通班教師,若知曉該班有特教生,則是卻步不敢報考。公幼遭國教署嚴格規定不得拒絕特教生,但是國教署對「學前特教班」的寒暑假課後照顧班師生比,卻一直欠缺改善的決心,令基層老師氣餒,寒暑假期間也間接被迫不能休息。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指出公幼「學前特教班」延長課後照顧服務時段,目前面臨的問題如下:

    一、 教助員聘請困難:集中式特教生參與延托、加托時,由於工作挑戰較大,許多教助員望而卻步,即使時薪調整為190元,園方仍難以招聘足夠的教助員。

    二、 專業師資不足:延長照顧服務的帶班老師多數缺乏專業的特教資格,對參加服務的特教學生之幫助有限。

    三、 受教權益受影響:特教學生參與延長服務後,由於專業師資和教助員的不足,可能使他們的受教權益無法得到充分保障。

    四、 寒暑假問題加劇:在寒暑假期間,許多人員也放假了,延長照顧服務的師資和教助員徵聘難度進一步提升,相關問題更為突出。

    桃園張老師也表示師生比都一樣,並沒有改善,4點後學前特教的學生直接併入普通班,師生比一樣是1:15。即使有學前特教的家長曾去教育局爭取,少數寒暑假學前特教獨立開班,但頂多1:7,師生比還是不對。

    某國小附幼吳老師表示台中市現行幼兒園普通班師生比1:12,但延長照顧服務仍然維持1:15,即使有特教生參加延長照顧服務,其師生比仍是1:15。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表示,針對學前特教班平日課後留園及寒暑假加托課後照顧時段的師生比,目前僅有臺北市訂有公立幼兒園集中式特殊幼兒課後留園專班實施計畫,期盼國教署協助並要求各縣市均能比照台北市的作法(1:5),避免讓幼教師不堪負荷,也避免影響照顧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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