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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5【全教產新聞稿】【行政院長:人事總處啟動明年軍公教調薪機制】 【全教產:勿忘導師職務加給已凍漲12年、特教職務加給已凍漲33年】

【行政院長:人事總處啟動明年軍公教調薪機制】
【全教產:勿忘導師職務加給已凍漲12年、特教職務加給已凍漲33年】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針對行政院長卓榮泰日昨於院會指出,考量台灣近年來經濟穩定成長,加上政府拚經濟,必須有帶頭示範作用,讓經濟成果全民分享,故指示人事總處立即啟動明年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作業機制。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表示,中小學老師的導師職務加給已凍漲12年、特教老師的特教職務加給已凍漲33年,無論是參考消費者物價指數之漲幅,或要讓全民分享經濟成果,這一次,導師職務加給及特教職務加給不該再度淪為棄嬰。

行政院於去年又通過勞動部的「基本工資調整」方案;經統計,基本工資時薪、及月薪8年累計調幅分別增加了37.3%與52.5%,當時也通過衛福部所提今年起因應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波動,調增社福津貼給付,包括老農津貼調升為八千零八十元,其餘八項社福津貼包含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國民年金等,調升百分之七。

由於中小學導師除了本身課務之外,還必須於導師時間、學生午餐、午間學生休息和學生打掃,擔任生活教育指導教師之角色,也要幫忙收學生代收代辦費,下班後還要負責親師溝通;舉凡潔牙登記、含氟漱口水登記、環境清潔檢核、學生身分調查、蟯蟲檢查、尿液檢查、視力追蹤、齟齒追蹤、體重追蹤、書包測重、閱讀認證、輔導訪談紀錄、逐年檢查表、期末評語、參加社團調查、放學路隊調查、營養午餐滿意度調查、各項補助減免調查、運動會、園遊會等學校活動、各項體育競賽、各項語文競賽等工作都加諸於導師身上;而高中職導師因應108課綱,除了要給學生選修課程選課指導,亦要負責學生彈性學習自主報告之管理;而高中職學生因心智年齡成熟,生涯規劃、情感教育等,也都是導師日常需面對之挑戰;面對複雜的升學指導、學習歷程之製作與上傳,導師亦均要隨時回答學生及家長各類問題,下班後仍隨時待命,卻領不到加班費,只有領凍漲已12年的導師職務加給。

而「特教職務加給」之前身為「特教津貼」,104年行政院公布「教師待遇條例」後,特殊教育津貼之名稱已成歷史名詞,特教加給則取得法源;106年通過之「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第三條又定義了「教師實際擔任與特殊教育有關之特定工作者」支給特殊教育職務加給(特教加給)。但是,不管「特教津貼」或「特教職務加給」,已凍漲33年,維持在1800元,未曾調整過。

中小學導師及特教老師的工作近年來未曾減少過,但是歷年來政府調薪時,於「職務加給」項目都只有調整「主管職務加給」,卻從未調整同屬於職務加給的導師職務加給及特教職務加給,基層老師從來不知教育部的考量是什麼,然而,這種明顯差別待遇已造成基層老師排山倒海般的憤慨。政府自2012年起建立社福津貼調整機制,明定每4年參照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成長率,調整各項主要社福津貼給付額度,卻忽視已凍漲12年的導師職務加給、及已凍漲33年的特教職務加給。

由於「教師待遇條例」第14條早已明訂:「公立學校教師兼任主管職務及公立中小學教師擔任導師或與特殊教育有關之特定工作者,其職務加給之給與條件及支給數額,由教育部依各級學校、組織層級及職責程度擬訂,報行政院核定。」但是教育部多年來未擬訂、行政院多來也把該付出的職務加給拿去支付更「前瞻」的項目。教師待遇雖有法源,但多年來「教師待遇條例」第14條形同虛設,是否該廢掉? 

此外,人事總處於今(113)年1月公開解釋部分公務員之加給有6.25%到12.79%等不同幅度的調薪,是回應立法院要求適度簡併表別之決議,考量各種因素後於是將支領「一般公務人員專業加給(即表一)」併入「一般專業人員專業加給(即表二)」,以提升公部門薪資競爭力。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表示,為緩解近年來行政大逃亡的現象,提升學校行政人員薪資競爭力,行政院也應簡併高國中小兼行政教師之加給,包括國中小校長主管職務加給(月支數額 9,710元)應簡併比照高級中等學校校長主管職務加給(月支數額 13,110 元)。國中小處、室主任主管職務加給(月支數額5750元) 應簡併比照高級中等學校處、室主任主管職務加給(月支數額 7520 元)。而高級中等學校、國中、國小、幼兒園組長目前分為三級(月支數額 5,750元、4,720 元、4,190 元)也應簡併為一級(月支數額 5750元)。如此,既可避免同樣的職務,卻有差別的待遇,亦可比照一般公務人員之作法,提升學校行政人員薪資競爭力,緩解近年來行政大逃亡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