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消息

2026-01-23【全教產新聞稿】【冤案賠償條款應速訂】、【不適任調查人員退場機制應建立】【冤案毀掉教師一世英名,教育部長賠得起?】【全教產:應賠償教師名譽損失、精神損失、年終獎金、考核獎金、相關職務加給、兼職行政特休】

【冤案賠償條款應速訂】、【不適任調查人員退場機制應建立】
【冤案毀掉教師一世英名,教育部長賠得起?】
【全教產:應賠償教師名譽損失、精神損失、年終獎金、考核獎金、相關職務加給、兼職行政特休】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蕙蓉


教育部長日前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作專案報告時強調校事會議終極目標是廢除校事會議、回到教評會,教育部卻在隔日發布新聞稿強調目前並無廢除校事會議制度的規劃,後續以半年為期進行檢視,而非預設制度存廢方向。全教產指出,教育部長顯然與教育部新聞稿是平行時空,教育部內部爭議仍舊存在,且教育政策及法令應該要以穩定教育現場師生為要,卻不願意面對教育部所訂的校事會議已經成為濫訴大平台,零成本的濫訴讓教育現場陷入惡性循環,教師因害怕被檢舉,不敢有效管教,學生學習品質直線下滑,校園失序日益嚴重,進而造成各縣市缺師、及具有教師證的年輕人卻不願意進來教育職場的情況日益嚴重,從師資培育到進入教育職場,標準逐漸降低、教學經驗傳承也更加不容易,未來也將會造成更嚴重的國安問題。

全教產理事長林蕙蓉表示,全教產自112年11月23日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公聽會中就已經提出「教師法」或「解聘辦法」應「增訂冤案賠償條款」之條文修正,去年114年9月25日全教產的記者會中也提出:教育部並未制訂冤案賠償條款,是政策制定及法規修正的重大疏失:一個老師在學校服務二、三十年,付出青春與熱情,最珍惜的就是名譽,但是一個濫訴、一場校事會議就讓老師一世英名毀於一旦,調查期間二到四個月的身心煎熬,若因案停聘最後調查不成立,教師期間所受的相關損失,如名譽損失、精神損失,教育部長賠得起嗎?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學術研究加給、導師加給、行政職務加給、特教加給、兼職行政特休等,這些損失教育部長賠得起嗎?教育部難辭其咎,卻最不願意面對,也最不積極處理冤案賠償的訴求,我們至今仍只看到教育部在回應立委質詢「冤案補償機制」時,提到要修正《教師法》和《教師待遇條例》,卻還要考慮「公教衡平」,請問公務人員有開校事會議嗎?要衡平什麼呢?至今連修正草案都沒有出來,教育部的誠意在哪裡呢!

全教產指出,教育部針對所培訓的調查專業人員,至今仍沒有把退場機制列入修法條文中,一個調查專業人員,只靠三天培訓就要調查一個可能影響教師工作權的案子,其任務之重大,調查培訓卻如此草率,對於不適任的調查人員,教育部也沒有取消資格的配套措施,教育部明顯準備不足,且只提到每半年檢討一次的滾動修正,對於基層教師的心聲並沒有接納,全教產呼籲教育部應該要公布各項指數:全國濫訴的數量、全國校事會議成案的數量、全國調查成立後懲處及解聘的數據、全國不成立的數量、全國經過半年來開校事會議、調查訪談會議及調查報告各級學校所花掉的總費用是多少金額、不適任調查人員退場幾人等等數據,若無法提出來,那就是教育部不斷的在擴大校事會議爭議戰場、不斷加重基層教師負擔、不斷浪費學校行政資源,不斷耗損學校的教學能量!

全教產指出校事會議兩年多來走到今日,爭議不斷、傷害教師就是傷害整個教育環境,寧願錯殺一百也不願放過一個的錯誤政策及法規,早已失去教師解聘辦法當初立法之意旨,全教產重申,校事會議應予廢除,回歸教評會原有處理機制,教育部若是真心支持老師對老師好,應立即廢除校事會議,停止空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