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毀掉教師一世英名,勞動條件及權益回復做一半?】
【全教產:應賠償教師名譽損失、精神損失、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學術研究加給、導師加給、行政職務加給、特教加給、地域加給、兼職行政特休】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蕙蓉
有關今日(115年4月1日)於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針對教師法第二十五條修正有關停聘事由消滅後,未受解聘或終局停聘處分,並回復聘任者,補發其停聘期間之相關權益的討論。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表示,教師的薪資結構是由本薪、學術研究加給及職務加給、地域加給等構成,並依其職務及工作分配會有一般專任教師的補休、兼職行政的特休假等,若因案遭學校停聘(職),亦影響考核獎金、年終獎金等權益事項,在案件調查不成立,非歸責於教師、非自願停止工作之案件,應回復在停聘調查期間,教師原有之整體勞動條件與權益,且應自《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公發布日109年06月28日起溯及既往,回復所有冤案教師應有之權益。
全教產理事長林蕙蓉表示,全教產自112年11月23日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公聽會中就已經提出「教師法」或「解聘辦法」應「增訂冤案賠償條款」之條文修正,去年114年9月25日全教產的記者會中也提出:教育部並未制訂冤案賠償條款,是政策制定及法規修正的重大疏失,嚴重影響教師權益:一個老師在學校服務二、三十年,付出青春與熱情,最珍惜的就是名譽,但是一個濫訴、一場校事會議就讓老師一世英名毀於一旦,調查期間二到四個月的身心煎熬,若因案停聘最後調查不成立,教師的名譽損失、精神損失、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學術研究加給、導師加給、行政職務加給、特教加給、地域加給、一般補休、兼職行政特休等皆無法回復,教育部難辭其咎,卻最不願意面對,也最不積極處理冤案賠償的訴求,我們至今仍只看到教育部鄭部長在回應立委質詢「冤案補償機制」時,仍未考慮教師是「非自願」停聘(職),並非怠惰不執行任務,就只願意回復學術研究加給,其他的加給、獎金、特休等權益排除於回復權益範圍,對無辜教師顯失公平,全教產不禁要問教育部:對於錯誤政策的修正,教育部的誠意在哪裡呢!?
全教產指出校事會議兩年多來走到今日,爭議不斷、濫訴、網路公審、零成本的傷害教師就是傷害整個教育環境,受害的依舊是學生,教育部寧願錯殺一百也不願放過一個的錯誤政策及法規,早已失去教師解聘辦法當初立法之意旨!全教產重申,冤案應回復教師原有的權益,不應只有回復部分,且校事會議應予廢除,回歸教評會原有處理機制,教育部若是真心支持老師對老師好,應立即廢除校事會議,停止空轉!
【全教產:應賠償教師名譽損失、精神損失、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學術研究加給、導師加給、行政職務加給、特教加給、地域加給、兼職行政特休】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蕙蓉
有關今日(115年4月1日)於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針對教師法第二十五條修正有關停聘事由消滅後,未受解聘或終局停聘處分,並回復聘任者,補發其停聘期間之相關權益的討論。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表示,教師的薪資結構是由本薪、學術研究加給及職務加給、地域加給等構成,並依其職務及工作分配會有一般專任教師的補休、兼職行政的特休假等,若因案遭學校停聘(職),亦影響考核獎金、年終獎金等權益事項,在案件調查不成立,非歸責於教師、非自願停止工作之案件,應回復在停聘調查期間,教師原有之整體勞動條件與權益,且應自《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公發布日109年06月28日起溯及既往,回復所有冤案教師應有之權益。
全教產理事長林蕙蓉表示,全教產自112年11月23日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公聽會中就已經提出「教師法」或「解聘辦法」應「增訂冤案賠償條款」之條文修正,去年114年9月25日全教產的記者會中也提出:教育部並未制訂冤案賠償條款,是政策制定及法規修正的重大疏失,嚴重影響教師權益:一個老師在學校服務二、三十年,付出青春與熱情,最珍惜的就是名譽,但是一個濫訴、一場校事會議就讓老師一世英名毀於一旦,調查期間二到四個月的身心煎熬,若因案停聘最後調查不成立,教師的名譽損失、精神損失、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學術研究加給、導師加給、行政職務加給、特教加給、地域加給、一般補休、兼職行政特休等皆無法回復,教育部難辭其咎,卻最不願意面對,也最不積極處理冤案賠償的訴求,我們至今仍只看到教育部鄭部長在回應立委質詢「冤案補償機制」時,仍未考慮教師是「非自願」停聘(職),並非怠惰不執行任務,就只願意回復學術研究加給,其他的加給、獎金、特休等權益排除於回復權益範圍,對無辜教師顯失公平,全教產不禁要問教育部:對於錯誤政策的修正,教育部的誠意在哪裡呢!?
全教產指出校事會議兩年多來走到今日,爭議不斷、濫訴、網路公審、零成本的傷害教師就是傷害整個教育環境,受害的依舊是學生,教育部寧願錯殺一百也不願放過一個的錯誤政策及法規,早已失去教師解聘辦法當初立法之意旨!全教產重申,冤案應回復教師原有的權益,不應只有回復部分,且校事會議應予廢除,回歸教評會原有處理機制,教育部若是真心支持老師對老師好,應立即廢除校事會議,停止空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