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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全教產新聞稿】【行政院人總不應再逃避教育人員薪資待遇調整法制化 】 【改善教育職場薪資條件留住教育人才】 【全教產:調薪至少應達10% 】

【行政院人總不應再逃避教育人員薪資待遇調整法制化 】
【改善教育職場薪資條件留住教育人才】
【全教產:調薪至少應達10% 】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蕙蓉


針對近期行政院發佈新聞稿表示可能調整軍公教待遇訊息,以及今日(6/8)教育部召開的「116 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議題座談會」,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表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不應再逃避教育人員薪資待遇調整法制化問題,應儘速建立透明、公平且制度化的待遇調整機制,納入於勞動部立案之全國性教育工會的代表參與,並在國家經濟持續成長、稅收屢創新高之際,合理提升教育人員待遇,讓教育工作者共享經濟發展成果,穩定教育職場人才,提升優秀青年投入教育工作的意願。

全教產指出,過往在民國60~80年代,也曾有一年調20%的案例,但自民國101年至今約15年間,軍公教僅調薪4次,累計調幅約14%,平均每年不到1%;反觀基本工資自101年的18,780元提高至今年29,500元,累計調幅超過57%。然而,教育人員實際感受到的薪資成長甚至比帳面數字更低。

全教產表示,現職教師在內的退撫基金提撥費率自110年1月1日起,依規定每年調升1%,由原本12%逐步提高至15%,教師個人負擔增加3個百分點。近年來政府雖有數次調薪,但加薪幅度往往被退撫提撥增加及通貨膨脹所抵銷。尤其近年物價持續上漲,房價、租金、能源及民生消費支出大幅增加,教育人員實質所得不增反減,所謂的調薪利多早已被侵蝕殆盡。

全教產認為,政府長期宣稱軍公教待遇調整會參考消費者物價指數、經濟成長率及民間薪資成長等因素,但實際上缺乏法制化依據與固定機制,調薪時機與幅度往往取決於政治決策。人事總處過去曾承諾建立制度化調薪機制,至今卻遲未完成相關法制作業,令人遺憾。

全教產主張,教育人員待遇調整應儘速法制化,明定定期檢討及調整機制,將物價指數、經濟成長率、民間薪資成長及政府財政狀況等客觀數據納入法定參考指標,避免待遇調整淪為執政者恩賞。考量過去十餘年薪資成長明顯落後基本工資及物價漲幅,全教產認為本次教育人員調薪幅度至少應達10%以上,才能適度彌補長期累積的待遇落差與實質薪資損失。

全教產呼籲行政院及人事行政總處正視教育人員待遇調整法制化訴求,儘速提出具體改革方案,大幅改善教育人員薪資及行政職務加給制度,展現政府照顧教育人員的決心,穩定教育職場人力,提升教育專業尊嚴,共同打造優質且永續發展的教育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