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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5【全教產新聞稿】 【分散式資源班及身心巡迴輔導班師生比未入法】 【98年的附帶決議未落實】 【112年再以附帶決議落幕?】 【全教產:都是附帶決議惹的禍?】
【分散式資源班及身心巡迴輔導班師生比未入法】
【98年的附帶決議未落實】
【112年再以附帶決議落幕?】
【全教產:都是附帶決議惹的禍?】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日二讀完成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特教預算增加比例及分散式資源班師生比,均未入法,但均以附帶決議結案。
其中第12條之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師生比,未能法制化,僅過附帶決議,由教育部以五年內達成師生比1比8為目標。
第9條特殊教育預算,也是透過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應依照未來各教育階段學生數預估值,合理寬編年度特殊教育預算,並逐年增加。
教育部雖表示,降低師生比於短時間內立法,執行上可能出現困難,但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認為一比八早在民國98年就訂出來,到今天竟都未落實,新的附帶決議會落實嗎?98年之考量必有其緣由,但今天有更多障礙程度比以前嚴重之學生在普通班,故資源班巡迴班師生比應比照「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入母法。
民國98年《特殊教育法》三讀通過後,立法院作成附帶決議:「分散式資源班及身心巡迴輔導班,國中以上教育階段每班學生人數應為24人,國小教育階段每班學生人數應為16人,學前教育階段每班學生人數應為10人。」前開「每班學生人數」應為「人數上限」,也就是說師生比:國中以上教育階段1:12、國小教育階段1:8、學前教育階段1:5。
今天各級學校是不得拒絕身障生入學的,但要推動融合、要幫助這些學生適應普通班生活,勢必需要協調協助之工作,特教老師需要耗費更多心力,絕對不會比以往輕鬆。
資源班學生因部分時間在普通班,故需要特教老師與普通班老師溝通協調、協助的勞務更多,所需耗費之心力絕不比集中式特教班少,故教育部之前以學生不是全時在資源班,所以不能訂定明確生師比,這種理由顯示教育部不了解校園實際的困境,全教產無法接受。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認為98年師生比應落實、且應更優,理由如下:
1.在融合教育下,更多中重度障礙的孩子在普通班級裡,給普通班老師帶來重大的壓力與挑戰,他們很需要特教老師與助理員之協助。
2.因為特教學生大部分時間是在普通班級裡,特教老師要花時間入班觀察他們上課與同儕互動情形,了解他們的需求與問題,才能擬訂適當的介入方案。
3.特生能否適應良好,普生的了解、尊重、接納是關鍵因素,所以特師需要更多時間入班特教宣導,安排身障體驗活動,讓普通學生了解特教生遭遇之學習困境是「不能」而非「不願」,讓普通學生了解特教學生。
4.特師需要更多時間和普通班老師溝通協調特生的介入策略,也需要指導助理員面對特生情緒爆發的處理、生活自理訓練與協助的方式等等,所耗費的時間心力更多,絕非沒課的時間就是在休息。
成功的融合教育需要老師更多的時間和精神去設計、溝通、協調等,融合是要以行動支持,不是喊口號就能融合成功。
目前許多學校實際師生比,都比教育部通報網的統計數據高,例如新屋國小目前 1:26,因為沒有納入疑似生與這學年新鑑定通過的學生。
綜上,資源班巡迴班師生比應比照「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入母法,讓家長和老師們可以相信政府願意落實師生比之誠意。
2023-04-25【全教產新聞稿】 【分散式資源班及身心巡迴輔導班師生比未入法】 【98年的附帶決議未落實】 【112年再以附帶決議落幕?】 【全教產:都是附帶決議惹的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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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4【全教產新聞稿】 【行政院上有政策,縣市政府下有對策】 【運動競賽裁判 同工不同酬】 【全教產:尊重專業 縣市政府應速提高運動競賽裁判費】
【行政院上有政策,縣市政府下有對策】
【運動競賽裁判 同工不同酬】
【全教產:尊重專業 縣市政府應速提高運動競賽裁判費】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近年來物價上揚,政府對於基本工資均有調整,但針對機關學校給予運動競賽裁判卻多年未調整,運動競賽裁判費用仍依據91年訂定支給標準數額表發給,已21年未調整,這段期間物價指數成長26%,基本工資時薪更成長266%,運動競賽裁判費用比一般勞工基本時薪還低,幸經媒體披露後,新版之運動競賽裁判費支給表由行政院於112年3月2日以院授人給字1124000173號函核定、教育部於112年3月15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120009216號函轉各縣市,並自112年3月2日生效。
但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接獲屏東縣基層教師反應,屏東縣運動競賽裁判費用仍未提高,依據屏東縣體發中心表示「屏東縣中小學聯運裁判費」仍是400元沒錯,今年縣運開始會調到800元,至於為何不是行政院公告的(縣市級競賽)1200元,屏東縣體發中心表示那張支給表下有但書:「最高以不超過本表所列數額為限」,所以1200以下都可以,屏東縣體發中心表示:誰叫行政院要這樣寫
!屏東縣體發中心並補充星期六日之運動競賽,裁判費或補休僅能擇一,是依照行政院書函來做。
經詢問其他縣市有關「中小學聯運裁判費」:
臺北市政府何小姐表示臺北市是小運跟中運分開辦理,中運111年編列的裁判費用是每日1200元,明年就會採計新的支給表編列;李先生亦表示小運是以區域為安排,每日1200元,沒有分等級支給。
新北市政府吳先生表示目前新北市是每日1000元,每場400元,後續會調整成多少金額尚不得知。
桃園市政府莊小姐表示桃園今年已經舉辦完畢金額是照以往的每日1000元,且只有整天支給,沒有單場支給者。
新竹市政府謝先生表示每日800元,沒有單場次的支給項目,且活動已經結束。
「屏東縣中小學聯運裁判費」則仍是每日400元。屏東縣人員亦指出南投縣才150元。
其他縣市則無法回答或尚未回答。
縣市級別運動競賽裁判費用目前仍多未提高,且各縣市「同工不同酬」,幾乎由北而南採等差級數降低,臺北市每日1200元往南到了國境之南的屏東縣僅剩每日400元,難道是「行政院上有政策,縣市政府下有對策」嗎?這種縣市級別運動競賽裁判費比一般勞工基本時薪還低,薪酬費用明顯不符目前物價指數,不僅使機關學校邀請專業人士時遭遇困難,且抹煞專業人士之職業價值。教育部應速督促各縣市調整相關費用或給予專款補助,展現尊重專業之的決心,以免阻礙有志投入運動裁判之人士,損及運動產業之發展。
2023-04-24【全教產新聞稿】 【行政院上有政策,縣市政府下有對策】 【運動競賽裁判 同工不同酬】 【全教產:尊重專業 縣市政府應速提高運動競賽裁判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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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4【全教產新聞稿】【教師因公傷病住院醫療補助研議中?! 一國多制?!】 【改善教師勞動條件? 教育部不及格!】
【教師因公傷病住院醫療補助研議中?! 一國多制?!】
【改善教師勞動條件? 教育部不及格!】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日前高雄市傳出國中學生拿美工刀割傷女老師、110年鳳翔國中梁老師執行公務遭車撞終生失能、108年嘉義國中生上課丟煙霧彈嚇老師、83年屏東縣竹田國中黃信樺老師被學生以書包重擊死亡、台南安順國中陳姓女老師被學生砍成重傷,多年來未見政府有任何對老師的保護措施,但許多基層老師關心教師因公傷病住院醫療是否有補助?尤其重傷、失能等長期住院醫療費用驚人,是否有補助引起基層教師憂心,教師因被排除於危險職務之外,失能慰問金已減半發給,一旦失能其長期醫療費用恐拖垮整個家庭。
因公傷病住院醫療補助有分大小漢?
經調查目前僅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之教師可申請因公傷病住院醫療補助;其他縣市包括宜蘭縣政府、基隆市政府、新竹市政府、苗栗縣政府、彰化縣政府、雲林縣政府、嘉義市政府、嘉義縣政府、屏東縣政府、澎湖縣政府等,若非錄案研議中,就是請【全教產】向中央政府爭取。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3年6月16日總處給字第1030036801號及教育部103年6月18日台教人(四)字第1030089829號書函指出:基於照顧因公傷病住院醫療公教員工之同一精神,其住院自付醫療費用,仍得由服務機關依函釋等有關規定核實補助。是以,「因公傷病」、「住院」及「健保不給付並經醫師指定所必須之醫療費用」等事實為請領住院醫療補助之必要條件,基於住院醫療補助係政府以雇主身分照顧員工之福利措施,得由各機關考量其財政狀況規劃辦理。
也就是說教師因公傷病住院時,其「健保不給付並經醫師指定所必須之醫療費用」是可向服務學校申請補助的,但是財政狀況不佳的縣市,包括花蓮縣、宜蘭縣、基隆市、新竹市、苗栗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市、嘉義縣、屏東縣、澎湖縣的老師則尚待政府研議或爭取中,形成一國多制。
此外,教師因公傷病致癱瘓需入住護理之家療養或返家休養照護,相關費用均非住院醫療補助範疇。
每年因公傷病住院之教師人數很少,難以引起社會關注,但因教師已被排除於危險職務之外,即使同類之失能,其慰問金也無法比照危險職務發給,若無縣市政府或教育部之補助,其長期醫療及照護費用終將恐拖垮整個家庭,針對教師因公傷病致癱瘓或失能,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呼籲教育部直接補助相關經費讓各縣市有一致性規範,以照顧為教育、為學生鞠躬盡瘁之基層教師。.
2023-04-14【全教產新聞稿】【教師因公傷病住院醫療補助研議中?! 一國多制?!】 【改善教師勞動條件? 教育部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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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6【全教產新聞稿】 【停辦特教評鑑,除非做到三不:不影響、不重覆、不連續】 【改善教師勞動條件,要做到三要:要特教組長、要專職心評人員、要特教助理】
【停辦特教評鑑,除非做到三不:不影響、不重覆、不連續】
【改善教師勞動條件,要做到三要:要特教組長、要專職心評人員、要特教助理】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當各級學校面臨學校行政人才難覓,愈來愈難找到教師兼任行政職務,各校行政人力短缺,已影響學校運作效率,究其原因,主要可歸因於行政作業繁重,尤其各類評鑑包括校務評鑑、特教評鑑等等加重了學校行政人員之負擔;自99年度起,許多縣市政府為減輕行政工作量、降低學校行政負擔、避免壓縮寶貴教學時間,均已停辦校務評鑑,包括桃園市自104學年度起停辦國中小校務評鑑、臺中市於105年停辦校務評鑑、基隆市自104年起取消校務評鑑、宜蘭縣自99年起停辦國中小校務評鑑、澎湖縣於102年停辦中小學校務評鑑、臺北市政府認於107學年度起停辦國小校務評鑑、108學年度起暫停高中職校務評鑑、109學年度暫停國中校務評鑑、新北市政府自109學年度下學期停辦國中小校務評鑑、109學年度上學期起停辦高中職校務評鑑,並轉型為輔導支持系統,改為「無痛健檢」。109年教育部也宣布停辦部管高級中等學校評鑑,把時間留給教學,行政人員也能專心支持教學系統運作,讓學生獲得更良好之教學品質。
但如今,各級學校礙於特殊教育法第四十七條(行政院版第五十二條)之規定,不分大小校均被迫每四年辦理一次特教評鑑,特教老師被迫負擔軍備競賽等級的特教評鑑,特教評鑑已成特教老師等人員的莫大工作負荷,尤其對小校而言,特教評鑑更是海嘯級的災難。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呼籲教育部:停辦特教評鑑,除非做到三不:不影響、不重覆、不連續。
一、不影響教學
目前的特教評鑑方式,特教老師可說是包辦了特教評鑑上下游整個產業鏈;事前特教老師須有大量之文書及準備工作,有特教老師反應,每次特教評鑑屆期前半年起,特教班往往僅剩其中一位特教老師有空專心教學,另一位教師則忙於準備特教評鑑及所有相關資料,對特教學生而言不公平,但卻是特教評鑑所造成。
特教評鑑人員多為大學教師,評鑑當天到教學現場看每個特教老師上課並非發掘問題、反應特教現場困境,反而到場指指點點、製造問題,讓實體評鑑形同批鬥大會,這些均造成特教老師極大壓力。此外,各校之行政人力、家長背景、學生障礙程度均不相同,以大量文書檔案、一日所聞定優劣,除不公平外,也難以反應學生學習成效。
二、不重覆評鑑項目
特教評鑑當天需呈現之資料,包括行政運作、課程規劃、個別化教育計畫等等,多數於平時已上傳主管機關,但是特教評鑑當天竟又需重覆呈現。
許多其他評鑑之內涵中已包括特教的部分,但特教又被獨立出來單獨評鑑,且要像傳統評鑑一樣,重覆提供大量書面資料,與簡化行政工作之大原則相違背。
特教老師平時已有觀議課確保教學品質,面臨特教評鑑時,特教老師又要寫自評表,每個特教老師又都要教學演示,重覆地大量事前準備,已影響到教學。
三、不連續:評鑑年份不連續
校務評鑑、校長績效評鑑、幼教評鑑等評鑑其實都有涵蓋特教評鑑;曾有學前特教班老師反應,她才完成幼教評鑑、隔年又馬上面臨特教評鑑;又有特教人員表示才剛完成資源班評鑑、隔年又馬上面臨特教評鑑,接著又有校長評鑑,幾乎年年要面對評鑑,時間心力皆花在準備評鑑,卻無助於解決教學現場問題,早已引起多數特教老師之不滿。也因此,教師擔任特教行政意願每況愈下,每年均面臨行政大逃亡。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也呼籲教育部要改善教師勞動條件,包括要補足特教組長、專職新評人員、特教助理等三種人力。
要做到三要:要特教組長、要專職心評人員、要特教助理
一般來說,特教組長所負責之特教行政業務繁重且複雜,不只收發文等,且是學校老師與行政、普通班老師與特教老師、老師與家長間之溝通協調者,於學校特教工作中具有舉足輕重之角色,但在只有一個資源班或無特教班的學校,因無特教組長,往往實際處理業務的都是特教老師,有形無形均加重特教老師之工作負荷,也間接影響特教生之受教權益。
目前,特教老師被強迫負責身障、資優等特教生之心評工作,心評之研習和鑑定期程又常安排於學期中,本該上課的特教老師,請公假去做測驗,反而是代課老師在教學,特教生因不熟悉代課老師,易生行為問題,頻繁地替換老師讓情障學生情緒更不穩定,且代課老師不清楚特教生之特質、難以掌握教學節奏,恐致學生受教權益受損。特教老師回校後常需要將課程內容重教一次,安撫特教生情緒重新建立常規。
心評工作內容通常需花兩日時間(初篩測驗、智力測驗、其他相關測驗、分析、訪談、寫心評報告),若只給半天公假根本不夠,學校原本之工作仍要繼續,導致特教老師常要回家無償加班。心評工作除了影響特教老師本職工作,也會讓班上特教生學習權益受損。
「省錢辦教育」造成特教老師被強迫負責身障、資優等特教生之心評工作,加上各項評鑑,造成特教老師超時工作,竟被視為理所當然。
學習生活上有特殊需求之身心障礙學生常需要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之各項支持性服務,但由於要通過層層審核及鑑定,即使家長提出申請也不一定申請得到特教助理人員,往往增加特教老師之額外負擔,另外許多特教生是安置於普通班級中,常常申請不到特教助理人員,亦增加普通班老師之負擔。
停辦「特教評鑑」除可減輕特教行政工作量、降低學校負擔,減少壓縮寶貴教學時間,把老師還給學生,亦可節省大量特教評鑑所耗費之支出,讓各縣市政府有足夠經費聘請普遍不足的特教助理人員。各主管機關也應停止壓榨特教老師、普通班老師之廉價勞力,要完成教育使命,也應考量特教老師及普通班老師日漸惡化之勞動條件。
2023-04-06【全教產新聞稿】 【停辦特教評鑑,除非做到三不:不影響、不重覆、不連續】 【改善教師勞動條件,要做到三要:要特教組長、要專職心評人員、要特教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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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9【全教產新聞稿】 【交通部:學校周邊交通科技執法由縣市自編預算】 【縣市政府沒有解決問題的能力?只會說:無經費、再研議】 【導護有交通指揮權?】 【高雄、臺中市政府的矛盾:基層無所適從】 【全教產:改善行人地獄 從學生上下學開始,以科技取代人力】
【交通部:學校周邊交通科技執法由縣市自編預算】
【縣市政府沒有解決問題的能力?只會說:無經費、再研議】
【導護有交通指揮權?】
【高雄、臺中市政府的矛盾:基層無所適從】
【全教產:改善行人地獄 從學生上下學開始,以科技取代人力】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基於會員陳情,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函請各縣市政府及交通部透過科技執法等方式替代教師路口導護,讓教師回歸教室;之後,交通部明確表示:內政部警政署已請各縣市視交通違規、事故數據分析綜合考量需求,審慎評估、盤點科技執法設置地點,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以其自有財源優先編列預算支應。而有關培訓民眾加入義交部分,請依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相關規定,逕向所轄警察局申辦加入義交編組。
接著,有關學校周邊交通科技執法一案,各縣市之回覆竟多為研議辦理:
其中新北市於5校所實施之科技管理,包括2校針對禁入通學巷(開勸導單)、3校針對禮讓行人等(開罰單),其他則研議中。屏東縣交通大隊副大隊長則公開表示科技執法設施很貴,此涉及資源分配的問題,資源分配應為許多縣市政府拒絕科技執法之共同藉口。
行人地獄成因之一:交通刑罰過低
台灣交通對行人之不友善已遭詬病許久,去年又發生多起行人於斑馬線遭車輛撞擊致死或受傷之事故,被喻為行人地獄其來有自,除CNN外,瑞士外交部亦於其網站示警,台灣駕駛具攻擊性,「許多道路使用者在高峰時段交通中不可預測,且通常具有攻擊性的行為會造成重大的事故風險。」
目前科技執法可自動偵測違規事件,並針對違規行為以拍照(攝影)方式舉證及告發,達到「遏止違規行為,減少交通事故傷亡」之目的、進而促使駕駛養成守規習慣、避免違規而遭取締收紅單、荷包大失血,最終達到維護學生及一般民眾行的安全。此外,科技執法亦可降低警力以及員警攔檢風險和成本,又可提高執法效率、維持交通秩序、保持交通順暢。當前,各縣市均表示警力或義交不足,此時用科技取代人力,應是讓老師遠離路口、回歸教室之好時機。
針對高雄市政府認為導護無交通指揮權、頂多是攔阻車輛不受罰,相對於臺中市政府認為「導護具有交通指揮權」天差地別的函釋所引起的矛盾,將造成基層無所適從,弦外之音也代表警力不足的結果就是讓老師永遠無法遠離路口,此時用科技取代人力,除可有效改善學校周邊交通,對於解決警察、義交等人力不足之現象,應是最佳選項。
改善行人地獄,從學生上下學開始,保護學生上下學安全也應是下任總統首要任務,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期盼早日以科技取代人力,洗刷行人地獄汙名。
2023-03-29【全教產新聞稿】 【交通部:學校周邊交通科技執法由縣市自編預算】 【縣市政府沒有解決問題的能力?只會說:無經費、再研議】 【導護有交通指揮權?】 【高雄、臺中市政府的矛盾:基層無所適從】 【全教產:改善行人地獄 從學生上下學開始,以科技取代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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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4【全教產新聞稿】 【莫讓孩子成為私校自由興學的犧牲品】 【全教產:請教育部速修「私校法」,讓學習環境去教育階級化】
【莫讓孩子成為私校自由興學的犧牲品】
【全教產:請教育部速修「私校法」,讓學習環境去教育階級化】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隨著不少私立國中以各種招考方式篩選學生,許多國小學生不僅提早進入軍備競賽,接受各種壓迫式教育,國中小學生教育階級化也日趨嚴重。
在這種日趨惡劣的學習環境中,首當其衝受害的當屬弱勢孩子。因為這些孩子的家庭多半沒有能力和管道行使教育選擇權。至於金字塔頂端的孩子,日子也好不到哪裡去。他們為了「前途無量」的虛幻,被培養成解題機器。
為了孩子的學習之路可長可久,幫助孩子終身維持學習興趣,讓孩子擁有面對長壽風險、職場環境多變的能力,孩子需要擁有更多元、更好的同儕學習。在這樣的學習環境中,孩子才會更有同理心,進而讓社會更和諧。
為此,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呼籲教育部,應儘速規範私校興學的自由度。私校不應擁有拒絕接受政府補助與否的選擇權,而補助與監督管理私校是教育部的義務及天職。
在教育發展中,「教育市場化」是一個看似美好,事實上卻建構社會噩夢的政策。教育市場化讓教育階級化,讓社會不同階層的人往不同收費和入學條件的學校流動。
這種狀況也可能造成家庭中孩子受教育的階層化。當一個家庭擁有多個孩子,而教育資源卻有限,無法讓每個孩子都上私校時,父母只好以孩子的學習能力或性別為取捨,將大部份的資源投資在那個看起來應該比較「會唸書」或要繼承香火的孩子身上。於是,其他的孩子只能使用家中殘餘的教育資源。
放任私校自由興學所導致的教育階層化,也會造成孩子缺乏同理心,尤其是在金字塔頂端的孩子。
生活在金字塔頂端的孩子,生活環境裡充斥著競爭。為了爭取名額,踩著別人往上爬往往視為理所當然。在這種以「利」為主流的學習文化中,孩子難以學習到愛和同理心。更可怕的是,這樣的孩子不僅沒有愛別人的能力,也同時失去愛自己的能力。於是,在自由興學加劇的教育階級化推波助瀾下,當孩子生活中出現不如意,往往缺乏可以扶他一把的同儕,進而造成青少年憂鬱症比例的攀升,不快樂的青少年越來越多,自殺率也越來越高。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呼籲教育部:
國家應照顧好每一個孩子,讓每一個孩子擁有均等的學習機會和學習環境,不應放任「教育市場化」掠奪孩子接受良好教育的權利,更不能放任私校業者以「自由興學」之名,行教育階級化之實,將社會中的弱勢孩子置於難以翻身的處境,這樣的教育環境,是荼毒孩子、荼毒社會的教育環境。
為了每一個孩子的福祉和未來,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向教育部請命:
請教育部速速推動「私立學校法」的修訂,還給孩子一個和諧、去教育階級化的學習環境。
2023-03-24【全教產新聞稿】 【莫讓孩子成為私校自由興學的犧牲品】 【全教產:請教育部速修「私校法」,讓學習環境去教育階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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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7【全教產新聞稿】 【95%原住民重點國小代理教師比例超標】 【教育部:代理教師降至8%以下】 【全教產:若無配套,簡直天方夜譚】
【95%原住民重點國小代理教師比例超標】
【教育部:代理教師降至8%以下】
【全教產:若無配套,簡直天方夜譚】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雖規定:「國中小得在不超過全校教師員額編制數百分之八範圍內,將專任員額控留,改聘代理教師等」。但是經統計,公立國小之308所原住民重點學校,有294所超過8%,也就是說有95.5%之原住民重點國小不合乎規定。其中有128所全校代理教師超過三分之一,這其中又有49所的代理教師超過50%,49所中竟有25所位於花蓮縣,甚至部分學校扣掉主任後,全校都是代理教師。
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規定國小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聘任具原住民身分之教師比率,應不得低於學校教師員額三分之一或不得低於原住民學生占該校學生數之比率;國中及高中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聘任具原住民身分之教師比率,不得低於該校教師員額百分之五。
經統計,不符「原住民族教育法」34條規定的原住民重點國小有225所:計花蓮縣66所、臺東縣63所、桃園市22所、南投縣19所、新竹縣13所、苗栗縣9所、嘉義縣7所、屏東縣7所、臺中市5所、高雄市5所、新北市4所、宜蘭縣4所、基隆市1所。這些原住民重點國小之代理教師比例平均分別為:花蓮縣36.7%、臺東縣26.7%、桃園市22.9%、南投縣38.2%、新竹縣29.4%、苗栗縣54.2%、嘉義縣48.5%、屏東縣24.0%、臺中市16.4%、高雄市20.0%、新北市25.0%、宜蘭縣31.0%、基隆市15%。
不符「原住民族教育法」34條規定的原住民重點國高中有35所:計桃園市11所、屏東縣9所、臺東縣4所、花蓮縣3所、新北市2所、南投縣2所、基隆市1所、新竹縣2所、嘉義縣1所。這些原住民重點國高中之代理教師比例平均分別為:基隆市37.9%、嘉義縣33.3%、花蓮縣24.9%、新北市20.2%、臺東縣18.8%、新竹縣16.1%、桃園市14.7%、南投縣14.5%、屏東縣14.4%。
由上可知,不符「原住民族教育法」34條規定的原住民重點國小有225所、不符「原住民族教育法」34條規定的原住民重點國高中卻只有35所,有基層教師直接挑明了說,原因就是「原住民族教育法」34條規定的國小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聘任具原住民身分之教師比率較國高中高出很多,教育部不知道嗎?
依據花蓮縣師會、花蓮縣教師職業工會與花蓮縣教育產業工會的反應,「原住民族教育法」造成許多花蓮縣學校聘不到原住民族籍教師,即使有開缺也聘不足,被迫改聘代理教師,代理教師恐將很難消失於花蓮縣;而且每年培育原住民身分之教師數量也不足,教育部亦從未精算,相關政策應重新評估。另由於生活物質條件不佳、地方政府教育措施和校長領導統御問題,造成花蓮縣偏遠學校也招不到教師,結果許多學校教師有相當高比率為代理教師。
經推算,要讓225所原住民重點國小全部符合上開比例,尚需培養762名原住民族籍教師,教育部之相關師培計畫在未來6年可以達成目標嗎?平均一年產出127名原住民族籍國小教師,請問教育部長,這是可達成的嗎?若可以的話,應可解決不符「原住民族教育法」34條的問題,也大大降低了代理教師比例過高的問題。
此外,當基層教師發現,某部落的原住民長輩不准自己的孩子學他族的語言、文化時,基層教師強烈質問「原住民族教育法」,只要該地區學校有聘到原住民族籍的老師,但該位原住民族籍教師,並非屬於該地區某一族的原住民時,若對該地區原住民族語言和文化並不熟悉,聘任原住民族籍教師的意義何在﹖這豈非落入只是在保障原住民者的工作嗎﹖是否並未能真正解決原住民部落所面臨的一些教育、文化的問題?這些,難道教育部都不清楚嗎?
期望未來在教育部及立法院的努力下,能收集世界各國的經驗與做法,找出更妥適之作法,讓原住民重點學校的原住民族籍學生,能獲得更友善的教育,讓原住民族籍學生更能認同自己的原住民文化與生為原住民為榮,在此前提下,也同時期盼能讓縣市代理教師比例過高之情況能早日獲得改善,降低整體代理教師比例,讓生長在這座島嶼的孩童能獲得更優質的教育。
2023-03-17【全教產新聞稿】 【95%原住民重點國小代理教師比例超標】 【教育部:代理教師降至8%以下】 【全教產:若無配套,簡直天方夜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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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3【全教產新聞稿】 【大園高中向學生收費卻進入家長會帳戶】 【教育部:同意入賬家長會?】 【全教產:應依法規範】
【大園高中向學生收費卻進入家長會帳戶】
【教育部:同意入賬家長會?】
【全教產:應依法規範】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教育部為配合政府延攬外籍人才來臺工作及生活政策,設立「海外攬才子女專班」,以落實行政院延攬外籍人才來臺工作及生活之政策,當「高級中等學校海外攬才子女專班」設立條文納入「高級中等教育法」仍待立法之際,唯二設有海攬專班之一的大園高中,傳出向學生收取高額費用,卻進入家長會帳戶,規避會計程序之監督。
經查教育部委託大園高中辦理的「海外攬才子女專班」,教育部年付千萬元補助經費給大園高中,大園高中竟還向學生收取高額費用,卻進入家長會帳戶:包括每學期每位學生超收費用36000元,即每學年超收費用72000元。這些額外加收的7萬餘元「費用」通通進入大園高中家長會的帳戶,其中甚至教育部已補助的科目,仍在重複超收費用裡面,也未見公告收支。
「海外攬才子女專班」接受政府資源辦學,教育部每年補助千萬元,卻還向家長收高額費用,而且繳入家長會帳戶,任意花用,不受會計室監督,這些教育部都知情,而且竟都同意。
原本教育部所屬的國立政大附中不願接辦「海外攬才子女專班」,教育部利誘大園高中招生三個班,每年撥給學校千萬元經費,又慷慨補助鐘點費,任由學校加發鐘點費(以1.5倍鐘點費計算),卻未全英語授課,這讓40多年未調整鐘點費的其他高中老師忿忿不平,40幾年來竟只有調整20元。
有家長指出,大園高中「海外攬才子女專班」共計招生三個班,每年實際招生只有2至 5人,卻占用一個班級的軟硬體空間及資源,使學校招收市內子弟的能量大減,犧牲了全市國中畢業生升學至公立高中的名額及機會,對於市內國中畢業生及家長而言相當不公平。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指出,若教育部同意「海外攬才子女專班」可以超收費用且入帳家長會帳戶,應讓所有其他學校也可如法炮製,但若不行,不應讓「海外攬才子女專班」一枝獨秀,遊走法律邊緣,或根本是對法律視若無睹。
「海外攬才子女專班」除財務制度化、透明化的監督機制應受到重視外,將來萬一裁撤時學生的相關權益及其安置的問題,建議教育部皆要一併納入考量。
2023-03-13【全教產新聞稿】 【大園高中向學生收費卻進入家長會帳戶】 【教育部:同意入賬家長會?】 【全教產:應依法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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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7【全教產新聞稿】 【臺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嘉義縣、宜蘭縣、臺東縣、澎湖縣已開放教師補休期限延為2年】 【其他縣市忽視勞動權益,還在睡?!】 【全教產:補休不應有差別待遇,才能創造公平優質勞動條件】
【臺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嘉義縣、宜蘭縣、臺東縣、澎湖縣已開放教師補休期限延為2年】
【其他縣市忽視勞動權益,還在睡?!】
【全教產:補休不應有差別待遇,才能創造公平優質勞動條件】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及「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第6條規定,公務人員補休期限自112年1月1日起由1年延長為2年。基於公平性,學校教師之補休,基於加班之事實發生於112年1月1日以後者,其補休期限理應比照公務人員改為2年,以免產生「一校兩制」:「學校公務人員補修期限2年、同校教師補休期限1年」之奇特現象;更特殊的是,經全教產建議後,教育部不願逕改為2年,而是請各縣市「本權責處理」。
幾十年來,由於學校因經費不足,無法給予加班費,因此教師長期被要求超時工作、假日工作卻不給任何加班費,令人驚奇的是很多工作竟與教學無關,例如選務、防疫、導護等,而縣市政府及學校頂多給老師補休;但是許多教師反應:基於課務沒空補休,長期累積下來的補休,最後因逾期而自動歸零,形成「無效補休」。此外,補休當天的課要自行調課、補課或是自費請代課,手續麻煩,CP值也過低。
公務人員補休期限已由1年延長為2年,教育部不願將教師補休期限逕改為2年,而是請各縣市「本權責處理」,結果造成只有臺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嘉義縣、宜蘭縣、臺東縣、澎湖縣等縣市開放教師補休期限延為2年,其他縣市則忽視此項教師之勞動權益。
勞動基準法規定,補休期限是由勞資雙方約定,最遲不能晚於特別休假年度之末日,勞工如果未能補休完畢,雇主仍然要在年度終結時,依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工作當日之工資計算標準發給工資。
但是,學校教師既不適用勞基法,也無特休假,長期累積下來的補休,若逾期則自動歸零,無法換算成工資,雇主(政府)從未與這些受僱者協調,僅片面告知,教師的「無效補休」已存在多年,補休期限若延為2年,也可讓教師的部分的「無效補休」敗部復活。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認為補休不應有差別待遇,呼籲教育部協調尚未將教師補休期限延為2年的縣市儘速實施,創造公平勞動條件。此外,為避免教師於市內介聘後,新學校不認前校之補休時數,導致教師的權益受損,教育部及縣市政府也應讓教師比照公務人員於市內介聘後,將原服務學校未休畢之補休時數,得於原補休假期限內至新任職學校續行補休完畢。
2023-03-07【全教產新聞稿】 【臺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嘉義縣、宜蘭縣、臺東縣、澎湖縣已開放教師補休期限延為2年】 【其他縣市忽視勞動權益,還在睡?!】 【全教產:補休不應有差別待遇,才能創造公平優質勞動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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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2【全教產新聞稿】 【基層:如果教師節不放假,請取消教師節】 【不要「一家兩制」,勞動節應全國一致性放假】 【全教產:請多聽基層的聲音,創造全國受僱者更優質之勞動條件】
【基層:如果教師節不放假,請取消教師節】
【不要「一家兩制」,勞動節應全國一致性放假】
【全教產:請多聽基層的聲音,創造全國受僱者更優質之勞動條件】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依據內政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9月28日教師節是只紀念不放假的紀念日;日昨有立法委員提出「教師節」應該要放假,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則表示樂觀其成,如果真能將這個節日實際還給教師,除了能讓全國教師覺得有被尊重,政府也起帶頭作用,讓整個社會對老師有更多的尊重,老師也能更努力提昇教學效果。
但是,如果教師節不放假,請取消教師節,基層老師表示:每年都要自己規劃慶祝自己的教師節,覺得很累,教師節當天又常常像小動物一樣、當奇怪活動的主角,連謝謝任課老師的點心、卡片都是要由各班導師來處理,若使用用班費還要被議論紛紛。基層老師表示:如果教師節不放假,請取消教師節。
另外,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指出,五一勞動節,只有適用勞基法的勞工放假,勞工父母的小孩卻不能放假,而且還要上學上課,形成「一家兩制」的現象,且勞工家庭的小孩上下學必須由勞工父母接送,這形同在懲罰勞動家庭的父母,不能在勞動節當天安心的去慶祝勞動節,並與自己的子女共享天倫之樂。
查聯合國對勞動者的定義:「凡勞力、勞心者,皆屬勞工。」舉凡軍公教與特定專業人士,雖然不適用勞基法,但他們皆屬聯合國定義下的勞動者,他們對國家、社會付出的心力,與勞基法適用下的勞工,是一樣的。
五一勞動節當天的差別式放假,也衍生了一些社會問題。
以幼兒園教保人員為例,教師和幼兒不適用勞基法而不能放假,教保員和助理教保員為契約進用,適用勞基法,但五一勞動節當天,因為幼兒園人力有限,大多數教保員和助理教保員都不敢放假,因為一旦放假,勢必增加其他教師或自動來加班教保員的工作量,事後的補休也不易,雇主給的加班費也不乾不脆;另外幼兒的父母是勞基法適用的勞工,也被懲罰當天要乖乖地送幼兒上下學。
此外,某些負責學校相關業務之勞工(例如供應營養午餐、幼兒點心的餐廚人員)也因學生要上課,被迫加班,無法好好放假來慶祝自己的節日。
全教產呼籲立法委員推動修法:五一勞動節全國放假一天,不要再出現勞動節放假有「一家兩制」,避免懲罰有孩子的勞工父母的怪異現象,讓全國受僱者享有更好更優質的勞動條件。
2023-03-02【全教產新聞稿】 【基層:如果教師節不放假,請取消教師節】 【不要「一家兩制」,勞動節應全國一致性放假】 【全教產:請多聽基層的聲音,創造全國受僱者更優質之勞動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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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2【全教產新聞稿】 【新竹縣教育局:增「特色專長、行政專長」介聘】 【教育部:違反教師介聘辦法!】 【楊文科縣長:硬幹!】 【全教產:「落漆」的五星級縣長把中央法規當塑膠?】
【新竹縣教育局:增「特色專長、行政專長」介聘】
【教育部:違反教師介聘辦法!】
【楊文科縣長:硬幹!】
【全教產:「落漆」的五星級縣長把中央法規當塑膠?】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接獲會員反應「代理教師全年聘用」政策慢半拍的「五星級縣長最佳進步獎」新竹縣楊文科縣長又落漆了!
2月9日教育部函文(註1)明白指出新竹縣教育局不得牴觸教育部的介聘辦法,但是新竹縣楊文科縣長不理會,直接於2月17日發文各校:「特色專長」和「行政專長」即日生效。(註2)
由於「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第11條第5項已明定教師介聘之類別,教育部2月9日函文也明白指出教師介聘之科、類別之限制,楊文科縣長明知故犯?
有關行政專長(主任介聘)部份,過去屏東縣、彰化縣及高雄市已因相同作法遭監察院及教育部糾正,新竹縣政府卻於介聘辦法第12條第1項中的「其他事項」,將主任介聘夾帶於積分表中,且在100分中佔50分(註3),高達總分的一半。教育部2月9日函文已明白指出,積分項目中的「其他事項」為補充項目,其比重不應高於其他明定項目所定積分。楊文科縣長明知故犯,把中央介聘法規及教育部函文當塑膠?!
請問「五星級縣長最佳進步獎」的楊文科縣長:
新竹縣如此違法亂紀可以作為孩子的表率嗎?
新竹縣如此違法亂紀可以落實孩子的法治教育嗎?
新竹縣如此違法亂紀與您「重文教」的名聲相配嗎?
新竹縣如此違法亂紀不會造成「五星級縣長最佳退步獎」嗎?
目前,在全國22個縣市中,沒有一個縣市設違法的「學校特色專長介聘」,更沒有一個縣市在積分表中,以「其他事項」之名,行「主任介聘」之實。這些既無「主任介聘」也無「學校特色專長介聘」的縣市,他們的教育一樣辦得十分出色,由此可知,上述這兩項違法作為根本不構成學校辦教育良莠的重點。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呼籲楊文科縣長回頭是岸,速速導正新竹縣違法亂紀之不當行政作為,確實依法行政並成為法治教育的領頭羊,落實新竹縣的法治教育,維護教師的介聘權益。
註1:教育部臺教授國字第1120008171號函
註2:新竹縣政府府授教學字第1129550060號函
註3:新竹縣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縣內介聘服務作業要點修正會議研商記錄,
業務報告第5點:本縣112年縣內國中小教師介聘擬以有主任儲訓資格者列為一項積分項目,例如採計50分…。
2023-02-22【全教產新聞稿】 【新竹縣教育局:增「特色專長、行政專長」介聘】 【教育部:違反教師介聘辦法!】 【楊文科縣長:硬幹!】 【全教產:「落漆」的五星級縣長把中央法規當塑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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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0【全教產發言稿】 【代理教師數量居高不下】 【花蓮縣政府只願意放煙火】 【不願意給代理教師全年聘期】
【代理教師數量居高不下】
【花蓮縣政府只願意放煙火】
【不願意給代理教師全年聘期】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明白規定,國中小得在不超過全校教師員額編制數百分之八範圍內,將專任員額控留,改聘代理教師等。所以從民國 90 年開始,為因應少子化現象,避免減班超額可能導致正式教師被超額或資遣,但是地方政府便宜行事,於是許多國中小控管教師員額後聘任代理教師。有不少代理教師已至少代理 10年以上了。
目前原住民重點學校分布於13個縣市,其中花蓮縣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25所中有101所(109 學年度)學校為原住民重點學校,超過80%。但由於「原住民族教育法」規定國小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聘任具原住民身分之教師比率,應不得低於學校教師員額三分之一或不得低於原住民學生占該校學生數之比率;國中及高中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聘任具原住民身分之教師比率,不得低於該校教師員額百分之五。「原住民族教育法」造成許多花蓮縣學校因聘不到原住民教師,被迫改聘代理教師,代理教師很難消失於花蓮縣。每年培育原住民身分之教師數量也不足,教育部亦從未精算,相關政策應重新評估。
另由於生活物質條件不佳、地方政府教育措施和校長領導統御問題,造成花蓮縣偏遠學校招不到教師,結果出現全校有一半以上或相當高比率教師為代理教師。
教育部不應放任地方政府控留員額超過上限,地方政府也不應便宜行事,短視近利,不願投資教育,卻只願意辦大型活動,以花蓮縣為例,元宵節燈會加煙火及五教合一繞境活動,兩者耗費逾億,足夠補足代理教師2年薪資缺口。
2023-02-20【全教產發言稿】 【代理教師數量居高不下】 【花蓮縣政府只願意放煙火】 【不願意給代理教師全年聘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