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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18【全教產新聞稿】【教育部:完全中學輔導處主任資格比照一般高中】 【完全中學:應同時考量國中部學生輔導業務為出發點】 【基層:相同輔導教師證為何在完全中學不能兼任輔導主任?】 【全教產:教育部應以補足全時輔導人力之缺口為優先】

    【教育部:完全中學輔導處主任資格比照一般高中】
    【完全中學:應同時考量國中部學生輔導業務為出發點】
    【基層:相同輔導教師證為何在完全中學不能兼任輔導主任?】
    【全教產:教育部應以補足全時輔導人力之缺口為優先】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蕙蓉


    目前《高級中等教育法》第20條規定輔導處主任應由「專任輔導教師」(下稱專輔教師)中聘任,但對「完全中學」而言,其在法規上與103年就頒布的《學生輔導法》競合,103年《學生輔導法》通過以前,並沒有所謂「專任輔導教師」,僅有「輔導」教師或輔導活動教師,因此專任輔導教師所拿的教師資格,同樣是中等學校「輔導」教師證,拿同樣教師證的輔導教師卻不能在「完全中學」擔任輔導處主任!

    而105年頒布《高級中等教育法》之後,造成「完全中學」輔導處只能以專輔教師兼職輔導主任,而其所遺留之輔導業務,完全由其他專輔教師承擔;此問題若在一般國中,兼任其他處室主任的一般科目教師,可因主任減授鐘點而招聘代課教師,但是高中及完全中學的專輔教師因屬於外加員額,並未能因兼職主任而增聘代理專輔教師,其他專任輔導教師則必須承接其原有的輔導業務量,造成工作量加倍超載,而部分學校僅有兩名專輔教師員額,一個當輔導主任,就迫使另一名專輔教師一人當兩人用,以目前的教育現場學生的情況加上高中及國中學生同在一個學校校內,輔導處的輔導量能勢必驟減,疲於奔命,影響學生受輔導之權益甚鉅!

    全教產指出,教育部於105年《高級中等教育法》立法之初,未能將「完全中學」學制的特殊性納入《高級中等教育法》,學校中同時有國中及高中學生,未能以學生為出發點做考量,僅以高中的角度來看待完全中學的輔導處,完全中學的學生權益因此被忽視!

    原《高級中等教育法》第20條條文限制高級中等學校輔導主任由校長於專任輔導教師中遴聘兼任,惟專任輔導教師資格應符合《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第三條、第四條,故部分基層教師認為「完全中學」輔導主任之聘任要件,應放寬為具中等學校「輔導」教師證或高級中等學校之「專任輔導教師」聘任資格,而非僅囿限於「專任輔導教師」之職稱。

    教育部再一次雙標?

    全教產理事長林蕙蓉表示,教育部計畫將以學校具備「輔導」第二專長的教師來擔任「兼輔」,用減課的方式協助輔導處的輔導業務,認為有輔導(輔導活動)第二專長的教師已具足輔導專業,卻不願意承認與專輔教師一樣具有「輔導(輔導活動)」「教師證」的教師足以擔任輔導處的主任,同樣具備專業證照,卻遇到雙標的教育部?

    完全中學的學生量體,以國中學生為大宗,其各項業務與一般高中不同、行政事務繁雜,每年的輔導處業務,至少包含國中部及高中部不同學制的一般性的輔導工作行政業務、生活輔導、學習輔導、生涯輔導、輔導之能研習籌辦與諮詢等五大項目,還不包括特殊個案突發事件的處理、全校性活動的輪辦、和時不時要配合縣市政府辦理的活動,例如:國語文競賽、縣運、中小學聯運、全民運、龍舟競賽……等等與輔導業務無關之活動。

    全教產理事長林蕙蓉指出,上述各項行政及輔導事物如此繁雜、國高中各有不同輔導工作,專輔兼任主任也須辦理國中行政業務,但卻未經過相關之主任培訓,也可能從初任教師以來皆沒有行政經歷,卻需同時擔任完全中學國中及高中輔導主任行政工作,且又違背專輔不兼行政以維持輔導人力投注的原則,整個制度充滿矛盾;加上法規侷限在專輔教師才能當輔導主任,教育部既不願意提供聘用代理專輔教師來支援,又不鬆綁《高級中等教育法》、也不同意完全中學應該優先適用《學生輔導法》,讓具有輔導活動教師證的教師兼職主任,以符合學生權益為優先,完全中學的輔導品質確實堪憂,立法院諸委員不能視而不見!

    全教產呼籲教育部,面對完全中學的特殊情況及輔導困境,全教產具體建議教育部應以學生權益為優先;此外,若專輔教師兼任輔導主任,教育部應專款補助各級學校增置代理專輔教師,如此解決完全中學多年來的困境,也照顧全國各縣市完全中學的高中、國中學生,才是學生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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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17【全教產新聞稿】【屏東縣政府教育處:教師在校園應關機】【基層教師:上課關機,卻又要求教學成果照片,下班可以關機落實離線權嗎?這是屏東縣政府主演的不可能的任務嗎?】【全教產:屏東縣政府缺乏勞動意識和程序正義,應撤回荒謬規定!】

    【屏東縣政府教育處:教師在校園應關機】
    【基層教師:上課關機,卻又要求教學成果照片,下班可以關機落實離線權嗎?這是屏東縣政府主演的不可能的任務嗎?】
    【全教產:屏東縣政府缺乏勞動意識和程序正義,應撤回荒謬規定!】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蕙蓉


    針對屏東縣政府114年12月5日發函到屏東縣各國小、各高國中(屏府教發字第1140308566號,如附件一),要求教師在校期間應以「關機」並限制拍攝錄影,若要在「教學現場拍攝前,應提出正當目的並充分告知,且必要時取得家長同意」。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痛批此一政策荒謬不當,未與教師團體討論,政策不周全,管不了學生上課玩手機、玩智慧手錶、上課未經老師同意擅自錄音錄影,不敢訂定管制學生帶手機到學校、不敢訂定罰則,卻先禁止老師開機,綜觀全台各縣市,僅有屏東如此限制,堪稱一絕,這是希望城市嗎?坐實騎尾包衰的罵名!

    全教產指出,屏縣新規定對教師嚴加管制卻放任學生使用手機,標準明顯不一,導致教學現場本末倒置;學生可錄音錄影老師,嚴重侵犯教師隱私與教學自主!全教產強調,此規範與教育現場需求脫節,教師一方面被要求提交交通安全教案、性別平等融入教案、海洋教學教案、林林總總的教案和教學成果與活動紀錄卻不得拍照錄影,要求教師期末要繳交「學習課程實施成效評鑑表」,表格內需附上大量教學照片,相關的校務評鑑和各種評鑑也都需要附上大量照片,屏東縣政府教育處沒有接地氣,與教學現場實際操作完全矛盾!

    全教產理事長林蕙蓉表示,屏東縣政府教育處要求老師在校園期間關機,但是老師下班之後,卻被期待24小時開機待命,形同沒有「離線權」,勞動權益遭到嚴重侵犯;此外,屏東縣政府教育處未要求各校經教師、學生代表、家長討論校園行動載具的相關規定,卻擅自逕行公告實施,嚴重違反法定程序正義。

    全教產表示,屏東縣此項手機使用禁令要求教師在校期間關閉手機,但對學生卻未制定同等力度的禁止措施,這種雙重標準導致教學現場本末倒置:教師手機被迫關機,卻讓學生能在課堂上繼續使用手機、甚至對師生進行錄音錄影,令教師如同置身監控之下,這種做法嚴重侵犯教師的權益,尤其校事會議施行以來,學生、家長濫訴頻傳,使教師在課堂上戰戰兢兢,深怕一舉一動都可能被錄下或誤用!

    全教產強調,近年來校園中已有多起學生或家長利用科技裝置偷錄老師上課內容的事件,也曾發生家長透過學生配戴的智慧型手錶,整堂課開直播,下課時立刻質問老師剛剛上課內容,並以此作為投訴材料,導致親師生間信任關係蕩然無存!也有學生上課期間偷拍教師並製成惡搞圖片在網路散佈嘲笑,甚至在社群媒體公開辱罵、抹黑老師,全教產質疑,當學生的手機使用毫無有效管制,教師卻被單方面要求關機,等於放任教師成為弱勢的一方,隨時暴露在被偷拍、錄音的風險中。這種荒謬的政策不但沒有維護教學秩序,反而倒置了師生角色,侵害教師尊嚴!屏東縣政府教育處函文各校大幅限縮教師的拍照錄影,甚至要求每次拍攝皆須事前取得家長同意,全教產痛批此規範完全不切實際!簡直是不可能的任務!試問教師在日常教學中如何可能每拍一張照片都逐一徵得所有家長的書面同意?若嚴格遵照此規定執行,是否意味著老師從此不得留下任何教學活動的影像紀錄?難不成未來教師為了提交活動成果,只能求助AI合成照片來「作假」嗎?全教產強調,凡此種種顯示該政策與教學現實嚴重脫節,在要求教師提升教學品質與留下紀錄的同時,卻剝奪了教師記錄真實教育過程的權利,實屬本末倒置、荒天下之大謬。

    全教產也指出,屏東縣政府要求教師在上班、在校園期間應關機,不得使用手機,但諷刺的是,在下班後卻往往期待教師24小時開機待命。全教產指出,長久以來教師一直缺乏「離線權」,經常在深夜或休息時間被學生、家長的電話或通訊軟體訊息打擾,不得不處理校務或學生問題,形同隨時待命的「24小時保母」。教師下班後回覆訊息、接聽電話已成為隱形加班的一部分,也造成嚴重的心理壓力與疲勞,由此看來,屏東縣政府教育處對於教師的勞動權益觀念特別的薄弱,新規定絲毫未顧及這種現實,彷彿認為老師可以在上班時間與外界隔絕一切聯絡,但下班後又必須隨傳隨到!

    全教產強調,保障良好的教學環境與教師權益,才能真正提升教育品質。屏東縣政府教育處此次對於手機使用的禁令,無論在政策內容或推行方式上都存在嚴重瑕疵:管制焦點錯置、實務操作矛盾、勞動權益受損、程序違法不當,種種問題反映出決策者對教育現場的脫節與對教師專業的忽視。全教產鄭重要求屏東縣政府正視各界批評,立即檢討並撤回這項不當規範,回歸理性與專業,廣納第一線教師的意見,並同步約束學生行為,以維護師生雙方的尊嚴與權益!全教產也呼籲教育部應積極介入指導,制定全國統一且合理的校園手機使用規範,同時保障教師的離線權與參與決策權,避免各縣市政府政策各行其是、互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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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12【全教產新聞稿】【全教產多年努力終於成功推動修法】 【月退休金停止遞減、隨物價調整月退休金今三讀通過!】 【感謝國民黨、民眾黨立委全力支持】 【全教產:現職教師影響最大,將繼續努力推動修法】

    【全教產多年努力終於成功推動修法】
    【月退休金停止遞減、隨物價調整月退休金今三讀通過!】
    【感謝國民黨、民眾黨立委全力支持】
    【全教產:現職教師影響最大,將繼續努力推動修法】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蕙蓉


    立法院今(12月12日)三讀通過《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7條、第38條、第67條條文修正案,及月退休金停止逐年遞減、月退休金隨物價指數調整等三條對退休教職人員和現職人員影響最大的條文修正案,全教產及各縣市會員工會多年努力終於在本會期達成目標,感謝國民黨、民眾黨立委全力支持公教人員,終於迎來止血契機!

    全教產表示,歷經多年奔走、陳情與退休金制度辯證,攸關教師權益的《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7條、第38條與第67條等關鍵條文,不僅停止「月退休金逐年遞減」的荒謬制度,也恢復「月退休金隨物價指數調整」,讓現職及已退教職人員的退休生活能有一定的品質,這是全教產自107年政府錯誤的退休金改革以來最優先推動的法條修正。

    全教產理事長林蕙蓉特別指出,退休金是教職人員延遲給付的薪資,但107年以來錯誤的退休金改革,讓現職教師受害最深,年資25年的純新制現職教師,其所得替代率跌破50%,最慘的是:現職教師還要再加上「退休金給與之計算基準」,到118年是以「最後在職十五年之平均薪額」為基準,相當於再砍85折,再加上「自願退休人員年資與年齡合計法定指標數」的調整,118年是年資加年齡法定指標數90,三大刀砍下來,再加上教師法惡修之後,校事會議的亂象叢生,整個教育體系的逐漸崩壞,讓現職教師幾乎很難撐到30年的年資,全教產理事長林蕙蓉坦言:「現職教師才是受害最深的一群!」全教產未來也會針對「最後在職十五年之平均薪額」的調降,持續遊說朝野黨團及立委,提升現職教師的退休待遇、讓教育職場更具競爭力及吸引力,優秀人才願意進入教育職場!

    全教產也指出執政黨與部分綠委多年來刻意製造族群對立、世代對立、職別對立,將公教描繪成國家財政的負擔,完全是政治操作而非事實,只要是確定給付制,包括第一層社會保險年金:公保、勞保、第二層軍公教退撫基金,法律早已明定政府必須負「最後支付責任」,這些都羅列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第8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條、第93條、《施行細則》第21條,都是公開透明的法令,身為軍公教雇主的政府,就有法定義務要撥補,不應該扭曲法令誤導民眾!況且,精算報告顯示只要7%左右,退撫基金就能永續。賺到7%,基金本身每年就會賺到7、8百億,政府完全不需要撥補,基金足以支付退休金,舉例:台灣50投資年化報酬率超過7%,如果政府不想撥補經費到退撫基金,就認真經營基金績效,基金永遠不會破產,因此全教產也請銓敘部不要自甘墮落!如果因停砍年金要增加撥補3600億,那就把它平攤到50年來撥補,一年是72億,和勞保一年1300億相比,只是小巫見大巫,也請記得,軍公教也有繳稅而且一毛都逃不掉!勞保撥補到115年已達5170億,老農年金也早就是每年撥補,因為老農不用繳錢,所有領的錢都由政府撥補,其中也包含軍公教人員每年繳的稅金。基金有破產問題就應該「依法」撥補或加強績效,不應汙衊、歧視軍公教,而應一視同仁,族群互助。

    全教產感謝國民黨及民眾黨立委,在關鍵時刻願意挺身而出,讓教育現場與教師停止受錯誤政策折磨,這是一場對世代負責的修法,也是對專業尊嚴的堅持!全教產也表示,未來持續推動「最後十五年均俸」計算基數的修正、持續監督退撫基金依法撥補與績效改善,捍衛教師專業與退休尊嚴,照顧教師就是照顧國家未來的棟樑,就是提升整體國家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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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11【全教產新聞稿】【萬人牽手護古城-文化守護不能建立在群眾的冒險上】 【全教產:縣政府辦活動應充分考量師生、民眾安全】

    【萬人牽手護古城-文化守護不能建立在群眾的冒險上】
    【全教產:縣政府辦活動應充分考量師生、民眾安全】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蕙蓉

    114年12月6日屏東縣文化處主辦、瓊麻園城鄉文教發展協會承辦的「萬人牽手護古城」,原意是以大型活動喚起社會對恆春古城的重視,透過牽手圍城、歌唱民謠、點燈空拍,營造守護文化的象徵性畫面。然而,華麗的願景背後,卻是基層教育體系、家長與居民在風雨中長時間暴露於危險環境的現實。這場活動讓人不得不重新追問:文化守護,究竟是在守護什麼?又由誰來承擔代價?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接獲基層教師反應,指出應檢討改善五大缺失:

    一、缺乏專業規劃的文化活動:學校被迫成為勞務執行單位

    活動自十月起廣泛要求恆春半島各校配合招募人員、教唱民謠、發放物資與維持秩序。這些工作看似細碎,實則耗時耗力。學校與教師並非大型活動籌備或群眾管理的專業單位,在既有的教學與行政負擔之外,再背負活動前置工作與安全控管,等同無償加班,甚至需承擔高度風險與責任。主辦單位的行政思維令人搖頭:只要指令下達,現場由學校執行即可。至於如何達成、誰來承擔、遇到風險如何處理,都未曾納入討論。教育系統淪為執行部隊,而非合作夥伴。

    二、被忽略的安全疑慮:文化守護變成群眾冒險

    活動尚未開始前,地方論壇已有鄉親提出具體警告:古城牆裂痕、高低差、施工區域與承載能力問題,未落實安全評估前不適合讓大量民眾站立。然而,主辦單位不僅未回應,也未公開安全評估報告。當日安排更要求群眾在危險地段站立,只為了讓畫面「完整」。更荒謬的是,多間學校被安排站在「漂浮城牆」上——無人知道承重多少,卻安排好幾間小學去排人牆。任憑落山風吹過,老師只能一面安撫,一面祈求不要出事。這樣的場景,與其說是守護古城,不如說是賭博安全。文化守護不應冒人身安全之險堆疊出來,更不該用未成年人與長者的風險換取KPI。

    三、活動當天:流程僵固、群眾成為背景板

    活動當天下雨,雨衣不足,主辦單位仍堅持「流程照常」。老師帶著家長與孩子濕冷排隊定位,期盼17:30能正式演出。然而,群眾站在高處淋雨半小時、一小時、兩小時,風雨交加,地面滑溼,卻仍只能等待。

    18:00以為要牽手點燈時,舞台還在表演;18:20長官仍在致詞。

    城牆上、磚道上濕冷的民眾,成了舞台與講稿的背景板——從期待到困惑,再到憤怒。最諷刺的是,許多人根本聽不到唱歌與點燈指令。城牆長,燈光與音響只集中在四個城門,其他地方一片漆黑。最終結果是:歌沒唱到、燈沒點到、空拍沒拍到,而鄉親淋雨兩小時。這樣的「文化守護」不是象徵,而是荒謬。

    四、失敗後的不負責任:禮物補償與基層背黑鍋

    活動後網路論壇罵聲四起,縣府緊急通知校長發放禮物給學生。這類補償手法已見怪不怪:花的是公帑,累的是老師,掃尾工作由學校承擔。若活動成功,是長官的政績;若活動失敗,是基層執行不力。這種權責分配方式長期存在:上層享光彩,下層背黑鍋。結果是:文化處、基金會、校長、主任仍然一團和氣,只有在現場被罵的老師無力招架。基層教師不僅負責招募、執行、安撫,更要「協發禮物」,彷彿欠了誰一份道歉。實際上,當天要求流程照常的人正是主辦單位,而不是在雨中濕透的基層教師。

    五、真正需要守護的不是城牆,而是人民的安全與尊嚴

    活動的初衷值得肯定—古城需要被看見、文化需要被保存。然而,文化守護不能建立在群眾冒險與安全輕忽之上。如果縣府沒有大型活動專業,不願面對風險管理,也無法把安全與健康置於首位,那麼委外給有經驗的專業團隊,是負責任的做法。文化活動的價值不在畫面,而在尊重人。古城是歷史資產,但人命與安全永遠比畫面更重要。當老師不敢走進診所掛號,只因「無顏面對恆春父老」,那份羞愧與沉痛,是對這場活動最深刻的控訴。

    全教產指出,不應用師生及民眾安全去填補文化敘事的缺口,這場活動留下的問題不僅是濕透的衣服與感冒,而是治理邏輯的漏洞。當文化被轉化成政治效果,人民就被轉化成動員資源。而真正需要守護的,從來不是亮起來的燈火,而是站在風雨中的人。文化不需要壯觀的空拍,而需要一份踏實與尊重。唯有如此,守護古城才有意義,守護的人也才值得被尊重。

    ⏹︎ 相關圖片來源:恆春半島公共事務討論社團、Threads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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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10【全教產新聞稿】【立即停砍月退休金,並依物價指數調整】 【現職教師受害最深,所得替代率跌破58%】 【退休教師尊嚴盡失,砍到見骨重擊晚年生活】 【全教產:還給現職及退休教師應有的待遇】

    【立即停砍月退休金,並依物價指數調整】
    【現職教師受害最深,所得替代率跌破58%】
    【退休教師尊嚴盡失,砍到見骨重擊晚年生活】
    【全教產:還給現職及退休教師應有的待遇】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蕙蓉


    立法院即將於12月12日召開院會處理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以下稱本條例)條文修正草案逕付二讀,其中包含本條例第37條(影響已退教師)以及第38條(影響在職教師),也就是所謂的「月退休金逐年遞減」條文,以及第67條有關月退休金「隨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調整」等條文修正草案,因此,本條例修正草案所影響的不只是目前已退教師的生活,對於85年2月1日後加入職場的純新制現職教師退休的規劃亦影響甚鉅;因此本條例草案的修正,對於整體教育環境的影響更是重要而深遠。

    全教產指出,無論是國民黨版本(113年起停砍)或民眾黨版本(114年起停砍),皆是以「停止月退休金逐年遞減1.5%」為訴求,也就是說從來沒有任何一個版本是要回復到年金改革之前!執政黨更不應該用抹黑污衊公教人員的手段來造成社會大眾的異樣眼光及不友善的對待!

    全教產表示,第37條及第38條草案條文的修正,所影響的是現職教師和已退休教師。公教人員的月退休金已於107年7月1日年金改革開始施行時,第一年退休金所得替代率每人即已先減20%(25年年資者由80%降為60%,35年年資者由95%降為75%),自107年至114年又砍了9%,已經砍29%;此外,自106年以來,消費者物價指數已漲超過11.47%,兩者合起來已形同雙砍,公教退撫給與調整早就跟不上通膨,還要每年要下砍1.5%,這麼多年早已經砍過頭了!

    全教產理事長林蕙蓉特別指出純新制現職教師若要退休,以85年8月1日進入職場者來算,若115年退休時(年資30年),其所得替代率將降到58%,再加上純新制現職教師的「退休金給與之計算基準」在115年是以最後在職十二年之平均薪額為基準(到118年是以最後在職十五年之平均薪額為基準),再加上「自願退休人員年資與年齡合計法定指標數」的調整(115年是年資加年齡法定指標數84),三大刀砍下來,現職教師受到的影響最大,若以執政黨口口聲聲說要提升教師待遇、友善的教育職場等問題,就更應該支持「立即停止退休金所得替代率逐年遞減」,提升在職教師對於政府的信心及向心力,呼籲朝野立法委員應該共同支持立即停止所得替代率逐年再降低! 

    全教產表示,針對本條例第67條有關月退休金「隨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調整」條文修正草案,全教產也要求軍公教退休金應與勞保、國保、農保一致,退休金應依CPI累計成長率連動核實調整;退撫基金不足部分,除各級政府每年所節省的退撫經費支出應全數挹注退撫基金之外,中央政府亦應逐年編列預算撥補,且其預算金額不得低於各級政府每年所節省之退撫經費支出之二倍(軍公教自提35%,政府負擔雇主責任65%的比例計算),務必將法定責任相對應經費編入法定預算中,以達基金永續之法定基礎。

    全教產呼籲朝野政黨及諸位立法委員,照顧在職及退休教師,就是照顧國家未來的棟樑,讓教育職場環境更好,退休福利更好,優秀的人才願意投入教育職場,提升教師尊嚴,就是提升整體國家競爭力,這是政府應盡的責任所在,政府應停止下砍1.5%、立即止血,逐年編列經費撥補退撫基金、維護教師尊嚴及基本權益,才是真正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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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09【全教產新聞稿】【國家人權委員會報告失衡 單向調查視角失衡】【忽視教師受霸凌現況 恐加速教育體系崩壞】

    【國家人權委員會報告失衡 單向調查視角失衡】
    【忽視教師受霸凌現況 恐加速教育體系崩壞】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蕙蓉


    針對昨日國家人權委員會舉行「檢視校園師對生暴力處理機制」專案報告發布記者會,監察委員葉大華簡報說明調查成果有關「檢視校園師對生暴力處理機制」專案報告,僅針對師對生案,卻未雙向調查家長及學生對教師施暴的案件調查,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表示深感遺憾!全教產指出,監察院本次調查全面聚焦於教師對學生的行為,卻完全忽略近年日益嚴重的「學生及家長霸凌教師」案件,使整體報告呈現嚴重失衡,不僅無助校園氛圍改善,更將進一步削弱教育現場的士氣。

    全教產指出,教師遭霸凌問題長期被忽視,報告視角嚴重失衡,教育現場中教師遭受家長及學生辱罵、威脅、肢體衝突、惡意檢舉、無成本濫訴乃至誣指情形並非少數,但監察院歷次報告均未將此類案件納入分析。若僅針對教師行為作單向檢討,卻不處理教師受到學生及家長霸凌時的制度缺口,等於是營造「教師永遠是加害方」的扭曲觀感。

    全教產理事長林蕙蓉強調,若監督集中並歸咎於教師身上,絕非真正的正義,而是對教育現場的再次傷害!不僅打擊教師熱忱,教育現場優秀的教師流失加劇,近年教師熱忱下降、行政職缺難補、校長意願降低,早已是教育現場的警訊;再加上薪資待遇多年凍結、業務繁重、教師尊嚴經常在調查程序中受損,更讓許多教師萌生退意。

    全教產表示,當教師擔心教得越多,風險越大;教得越積極越認真,被投訴的機率越高,教育現場如何走得下去?為維護教育環境的公平與完整性,全教產正式呼籲監察院:同步調查學生及家長霸凌教師案件之數據及處理現況,檢視教師在調查程序中是否具備基本權利保障,研究家長不當施壓、侮辱或威脅情形的制度缺口,提出可真正改善師生關係的雙向保護機制。唯有全面性的調查,而非單向指責,才能真正改善校園氛圍,保障學生與教師的安全與尊嚴。

    全教產強調,若政府希望改善校園環境、提升教育品質,必須從改善制度與提升待遇做起,包括:檢討失衡的校事會議制度、提高教師薪資與各項加給並檢討多年未調整問題、建立教師面對家長不當行為的正式支援機制、打造真正平衡的師生保護架構,全教產也指出:「教育工作者若感受不到尊嚴與安全,熱忱必然消退;最終受害的,將是整個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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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23【全教產新聞稿】 【教育部新版校事會議 = 換湯不換藥!?】 【校長擴權濫權仍在,教師權益何在?】 【全教產:廢除校事會議,拯救台灣教育】

    【教育部新版校事會議 = 換湯不換藥!?】
    【校長擴權濫權仍在,教師權益何在?】
    【全教產:廢除校事會議,拯救台灣教育】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蕙蓉


    教育部於114年11月21日預告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下稱解聘辦法)部分條文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下稱考核辦法)第5條、第6條之1,教育部雖公開宣稱刪除匿名檢舉例外規定,但細看草案內容,仍有「換湯不換藥」、「校長濫權」無解、「冤案賠償」機制未定、「不適任調查人員退場機制未定」等問題,對教師權益之不當損害依舊存在,友善校園仍恐淪為口號!

    經查,教育部預告的《解聘辦法修正草案》中,第二條之一為新增條款略以:「其中有關學校基於教育專業與輔導支持之理念,得以巡堂、觀課、親師生溝通、行政晤談或其他合理有效方式,了解教師教學及溝通狀況,促進正向互動,營造友善校園環境,必要時並做成紀錄。」全教產指出,其中的「觀課」部分,與目前課綱規定教師每年有一次的觀課大異其趣,教育部並未說明如何觀課、時間、地點、次數、方式及通知方式等,無限上綱的做法,例如突襲入班觀課勢必造成教師心理上的壓力及恐慌,甚至若與校長關係不佳之教師,恐被校長利用此作為不利之待遇或措施。

    全教產表示,以觀課來說,若本次修法讓校長或主任可以「未經教師同意或相關通知」,就貿然進入教室觀課,將嚴重干擾教學,就曾有基層教師向全教產反映,校長於課堂進行中突然坐在教室後面,於是學生不斷的回頭看校長,再回頭看老師的反應,一整節課學生不僅無法專心,造成師生上課極大干擾,老師也無法好好的上課;也曾有老師反映,剛好實驗課操作課程,發送材料時,學生也正在教室走動中,教室顯得較混亂,校長經過,教師就被寫成上課很吵無法管理秩序,事後也未能提供老師說明的機會,卻被召開校事會議;更有北部某國中教師無端被學校連續觀課、錄影三個月,學校未提供任何理由予老師,校長卻在之後召開校事會議處理該名教師!上述三種情況皆是校園曾經發生過的案例。同條規定中所謂的「其他合理有效方式」更是一種「不確定法律概念」,全教產認為若未明確規定「合理」、「有效」之範疇,則更容易造成各自解讀,可能造成校長擴權之疑慮,或是「私下找來喬」的問題,曾有學校校長和家長找老師到校長室開「協調會」,會議中強迫老師要簽署切結書和賠償金錢,事後更屢遭家長勒索要錢,這些案例都已嚴重傷害教師權益。

    全教產指出,在《解聘辦法修正草案》第五條第5項規定:「學校經大眾傳播媒體之報導、警政、社政、衛生機關或醫療機構之通知而知悉者,由學校相關行政單位聯繫確認後,視同接獲檢舉。」若是透過「大眾傳播媒體」之報導,行政單位要如何聯繫確認?且如此一來讓有心人士仍可透過媒體汙名化教師在先,教師輕易被移送校事會議處理,亦是另一種零成本的濫訴!

    依據《解聘辦法修正草案》第五條第六項規定:「學校處理檢舉時,參與處理之所有人員,除有調查必要、基於公共利益考量或法規另有規定者外,對於檢舉人、行為人、被害人之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其身分之資訊,應予保密;違反保密義務者,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學校處理有關保密義務包括校事會議所有人員,但實務上,家長的部分很難追究其相關責任,以往案例發現,若家長洩密,學校礙於各種因素怯於追究,也造成師生權益受損。

    再查《解聘辦法修正草案》第8條規定:「學校接獲檢舉教師疑似涉及第二條第四款或第五款規定情形後,應即由學校先行蒐集或保全與事件有關之證據、資料,並得要求當事人或第三人提供必要之文書、資料、物品,或依職權通知當事人、檢舉人或其他相關人員,出席說明或陳述意見,以利學校決定是否受理,及後續調查進行。」其中第二條第四款有關涉及本法第十四條第11款「行為違反相關法規,經學校或有關機關查證屬實」,其中,出席說明或陳述意見的部分未說明是何種會議、如何通知、會議流程等,且並未明確規範相關法規是哪些法規,令基層擔憂有無限上綱之疑慮,全教產表示,108年教師法惡修時,全教產就不斷表達教師法形同解雇教師的「刑法」,教育部本次修正草案仍維持一樣的文字未處理,實在令人不解,基層教師有很大的疑慮! 

    此外,全教產表示,《解聘辦法草案》第二條第五款「涉及本法第十八條」之規定,其中,停聘的部分,目前過於寬鬆,所有案件皆暫時停聘,造成教師權益之損失,教育部應優先考慮:若當事人已不在校園內(學生已轉學或畢業),則無暫時停聘之成立要件,或透過校內調課、調班等機制,而非逕予直接停聘,以免在案子平反後,教師之權益無法全部回復,也因此,全教產認為教育部應加訂「冤案賠償」機制,停聘期間所造成的損失應訂定「賠償條款」來補償,但本次修法並未處理,令基層教師遺憾!

    全教產表示:《解聘辦法草案》第九條規定,雖然校長在校事會議無表決權,但成員皆由校長邀請開會,仍形同「裁判、球證、旁證、技術委員、主辦、協辦,所有單位都是我的人,你們怎麼跟我鬥!」集調查、審議、否決於一身,校長仍是有決定校事會議人員之權利。且《解聘辦法草案》新增之第九條之一:「經前條第一項校長召開之會議認定行為人涉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以下簡稱考核辦法)第六條所定教師懲處之情形者,應依或準用該辦法第六條之一規定辦理」。也就是雖然校事會議以不予受理,若學校認有涉及考核辦法第六條所定教師懲處之情形,應直接派員調查,若調查發現該適時屬於本法第十四條至第十六條或第十八條之情形,則又改由校事會議依規定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如此循環,曠日廢時,對當事人長期煎熬,恐不利教師救濟之權益,且「學校應直接派員調查」,恐又給校長擴權之機會,若與校長有嫌隙,直接派員調查勢必對當事教師不利,誰派、派誰、如何調查?形同空白授權,全教產表示,這對基層老師權益上的保護,我們認為有很大的疑慮! 

    《解聘辦法草案》第十六條所定校事會議組成調查小組時,各該主管機關應從調查人才庫推舉三倍至五倍學者專家,供學校遴選三人或五人為委員,並應全部外聘,雖由主管機關推舉,然而全教產發現,部分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他們總是偏愛固定少數調查委員,造就另一個校事會議調查產業鏈,甚至讓校長可以從中上下其手!

    《解聘辦法草案》第二十二條,學校對事實認定用調查報告,若調查人員素質不佳、或是有所偏頗,調查報告將失去其公信力及該有的品質,全教產則認為對於不良之調查報告或有關人員,教育部並未訂定相關處理機制,教育部應要有相關機制於案件結束後追究調查人員之責任或解除其資格。

    《解聘辦法草案》第五十四條之修正,教育部提供教育局處另組調查之權力,教育局處端可命學校繼續調查,或命學校另組調查小組!也就是說,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若受到民意代表或是其他各種壓力的時候,很可能會逕行否定學校之調查或調查報告,或要求另組調查小組,不斷的要求學校重新調查,調查到老師有錯或民意代表滿意為止!?全教產表示此風不可長!

    此外,《解聘辦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行為人於教評會陳述意見前,得向學校申請提供調查報告及輔導報告之紙本。但以主張或維護其法律上利益有必要者為限。」遺漏了教師於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陳述意見前,也應可向學校申請調查報告及輔導報告之紙本,全教產指出,校事會議上路以來,接到太多會員投訴,都是校事會議審議完調查報告後送考核會,學校通知教師列席考核會陳述意見,卻不願意提供調查報告,且其調查報告常常省略重要訪談摘要,老師完全無從答辯,此部分,全教產也認為應提供教師在列席考核會陳述意見前,可依照行政程序法第46條之規定向學校申請調查報告。

    全教產呼籲教育部,校事會議已造成校園濫訴、校長濫權、匿名零成本檢舉、調查程序瑕疵及調查後、召開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前未能提供完整調查報告給當事人等缺失、亦未能提供冤案補償,導致基層教師權益嚴重受損,學校行政負擔加重、影響教師教學品質,已失去解聘辦法當初立法之意旨,教育部不應該架空學校教評會之權責,形成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之太上皇,嚴重戕害教師法、國民教育法、高級中等教育法授予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之權責,故本會仍重申校事會議應予廢除,回歸原有處理機制,避免零成本無止境的濫訴造成教育現場空轉及損害教師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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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20【全教產新聞稿】【教育部:無教師證於事後修完8教育學分可進入職場】 【全教產:不可取】

    【教育部:無教師證於事後修完8教育學分可進入職場】
    【全教產:不可取】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蕙蓉


    教育部針對高中職特殊科目,透過「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遴聘辦法」之修法,改變目前專技教師進入職場的遊戲規則,有基層教師向全教產反應,這是開後門,對於大學院校師培機構正在修教育學程中的學生或正準備進入教育職場的師培生不公平,因為佔了一個位置(職缺)後,後面的人員就很難進來了。

    目前高中職留不住教師,人才持續流失掉,應要歸咎於待遇不佳、尊嚴不足等因素,而教育部應要先從教師的本俸、學術加給、導師加給、鐘點費等先行調高才對;教育部放寬專技教師的聘任,讓未取得教師證者於事後修完8學分教育學分,除顛覆以往教學職場難以進入之狀況,也讓社會誤以為人人都可當老師?

    有基層教師表示高中職特殊科目可能是指模具、板金等科目,但若過於鬆綁或開放,也可能會有勞資糾紛,之前已有私立高中職為節省人事費,藉故逼退資深優秀教師,然後再以低薪聘進新進無教師證人員,引人側目,且對學生的受教權很難說沒有影響。

    全教產呼籲教育部應馬上解決待遇不佳、尊嚴不足等現況,才能留住教師,人才才不會持續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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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13【全教產新聞稿】【甩鍋科技業與互信問題 從退休金到各項加給無一解方】 【鄭英耀部長放任教師流失卻怪基層】 【全教產:教育部長失職難怪教師流失!】

    【甩鍋科技業與互信問題  從退休金到各項加給無一解方】
    【鄭英耀部長放任教師流失卻怪基層】
    【全教產:教育部長失職難怪教師流失!】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蕙蓉


    這兩年教師人力急速流失,師資荒已成教育現場迫切危機,然而,教育部長鄭英耀在立法院答詢時,竟將「持有教師證卻不願任教」歸因於「科技業待遇較好、師生互信不足」,完全迴避教育部身為主管機關,長年怠於改善教師待遇與工作環境的核心問題,發言令人錯愕。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痛批,教師待遇停滯多年,從一個錯誤的退休金改革制度開始,不僅讓現職教師多繳少領延後退,嚴重侵害在職教師權益,政府的毀約背信,未足年提撥足額退撫基金,更造成退休教育人員延遲給付的薪資受損、尊嚴遭踐踏,到導師加給、特教加給、行政加給皆長期偏低且多年未調整,教育部始終未端出具體改善方案!全教產每年提出提高教師薪資與各項加給的訴求,教育部卻年年只以「研議中」、「造成地方政府財政困難」等卸責話語來搪塞,導致教師留任意願下降,本就是師資荒的主因之一。

    全教產強調,教育部長身為主管機關,卻無力為基層教師爭取應有福利,反而將問題推向師生互信與產業競爭,形同將責任甩給第一線教師。近年校事會議制度更讓基層教師疲於奔命,教育部長至今不僅未見修正校事會議相關法規,反而加重行政負擔,侵蝕教學時間,教育部至今也未提出具體改善措施。

    全教產批評,鄭英耀接受媒體採訪時,多次以不當言論形塑「在職與退休教師對立」、「專任與代理對立」、「世代對立」、「職別對立」,不僅無助解決問題,更加深社會對教師的不信任。全教產痛批,教育部長不僅未善盡其職,還任意發言製造對立,嚴重損害教育專業形象。

    全教產強調,解決師資荒必須回到根本:提高教師待遇、改善工作條件、合理化行政負擔、建立穩定的專業支持制度,而非以片面論述矮化教師。若教育部長無法以職務為全體教師爭取應有尊嚴與保障,提升到能與科技業的待遇並駕齊驅,反倒持續消耗教育現場信任,「就是不適任的教育部長」!

    全教產最後呼籲,教育部應立即提出具體可行的待遇改善與行政精簡方案,停止空泛研議,切實回應基層需求,才能真正解決師資荒,恢復教育現場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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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10【全教產新聞稿】【全教產揭教育界冷血醜聞!】 【嘉大附小許姓教師長期霸凌學生 校方竟選擇包庇隱匿】 【學生當眾跪哭 教師冷眼無視】 【許姓教師網路公審學生 校長主任知情不報】 【全教產痛批體制失能,要求教育部啟動最高層級調查!】

    【全教產揭教育界冷血醜聞!】
    【嘉大附小許姓教師長期霸凌學生  校方竟選擇包庇隱匿】
    【學生當眾跪哭  教師冷眼無視】
    【許姓教師網路公審學生  校長主任知情不報】
    【全教產痛批體制失能,要求教育部啟動最高層級調查!】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副理事長 何耿旭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申訴部主任 邱凱裕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沉痛揭露,國立嘉義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教師許睿宇,對學生實施長期且惡劣的言語及精神霸凌,最令人震驚且無法容忍的是,許睿宇老師竟在學生情緒崩潰、下跪哭泣時,選擇冷漠無視、未予妥善處理,更利用網路公器對學生進行公審。而學校行政單位在校長、主任知悉後,非但沒有通報處理,反而集體失能、選擇包庇隱匿!

    校方的失職,導致受害學生身心受到不可逆的嚴重創傷,在開學前至兒童精神科就診,在心理醫師建議下轉介至心理師諮商,在被迫轉學後,至今仍須自費接受心理師的心理諮商長達四個月,且治療尚未結束!

    全教產嚴正要求教育部、嘉義市政府與嘉義大學,必須對此嚴重違法情事,啟動最高層級調查,並對許師及失職校方管理層,進行最嚴厲的處分!

    ​一、教師惡劣行徑:冷漠與公然羞辱的雙重傷害!
    許睿宇老師的行為已明確構成違法霸凌與嚴重失職,嚴重踐踏學生人格尊嚴:
    •​冷漠無視,二次傷害: 學生家長當場目擊其子情緒崩潰、下跪在辦公桌前哭泣,但導師許睿宇卻冷漠無作為,未主動關懷或提供即時協助。此種行為是對處於極度痛苦學生的公然羞辱與精神上的二次傷害。
    •​當眾批判與貶抑:許睿宇老師在全班學生面前,大聲批判學生及其家長。
    長期以「你也沒多資優」、「我要提你生對師霸凌」等羞辱語句,對學生和家長進行惡意的嘲諷與貶抑。
    •​利用公器進行公審: 許睿宇老師持續利用社群平台影射批評學生及家長,並在上課時間播放臉書內容進行網路公審,影射批評學生,甚至惡劣地將臉書內容在教室大螢幕上播放供全班觀看批鬥,是公器私用、擴大傷害的網路與精神霸凌行為。

    ​二、學校知悉後包庇隱匿:傷害擴大!
    ​本案最大的爭議點在於學校行政的集體失職,形同霸凌幫兇:
    •​校長主任知情不報: 校長與主任在接獲家長反應學生下跪哭泣、情緒崩潰、教師以臉書公審學生等嚴重情況後,非但沒有依法啟動校安通報及霸凌防制機制,反而選擇沉默與縱容,甚至在底下留言支持。
    •​怠惰縱容,致霸凌升級:許睿宇老師在溝通會議後,行為反而變本加厲,甚至反控家長「職場霸凌」。校方卻未即時有效制止或隔離,等同包庇違法行為持續。
    •​傷害具體,創傷仍在持續: 由於校長、主任等高層的隱匿失職,導致學生創傷持續擴大。學生被迫轉學後,至今仍須自費接受心理諮商長達四個月,治療尚未結束。這項事實是對學校行政「集體包庇」最沉痛且有力的控訴!

    ​三、全教產嚴正訴求:絕不姑息校園之惡!
    ​全教產要求教育部與主管機關必須迅速介入,對此重大教育違失案件展現魄力:
    •​立即徹查嚴懲: 立即啟動校事會議及霸凌調查機制,對許睿宇教師的失職與霸凌行為進行最嚴厲的懲處,絕不寬貸。
    •​追究行政高層: 查辦嘉大附小校長及主任等行政高層在案中的知情不報、隱匿與包庇責任,追究其法律與行政責任。
    •​實質支持受害者: 責成學校全額補償學生長達四個月至今持續中的心理諮商費用,並提供名譽修復與後續支持。

    ​全教產強調,面對學生跪泣崩潰卻冷漠無視、利用公器進行羞辱學生的教師不配為人師表!包庇違法教師的校長主任必須下台!
    全教產將持續監督此案,直到所有涉案人員獲得應有的懲處,還給受害學生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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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08【全教產新聞稿】【踐踏基層教師尊嚴】 【鄭教育部長應下台謝罪!】

    【踐踏基層教師尊嚴】
    【鄭教育部長應下台謝罪!】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蕙蓉


    教育部長日前(11/6)於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公立學校教職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修正案後,於會場外接受記者採訪的發言,引發基層教育人員群情激憤。鄭部長以「大部分的老師退休以後都有很好的生活安排、或寄情山林或旅遊走讀,認識各種文化風采,定期跟朋友聚會歡唱、也有含飴弄孫」等言詞回應退休制度應該要繼續改革,且強調停砍「與當初規劃的退撫基金增加許多壓力」,試圖造成全體退休教育人員與世代之間和其他職別對立,顯示鄭英耀部長對教育人員退撫基金及退休權益的無知與傲慢。

    全教產指出,公教人員的退休金,乃是政府延遲給付的薪資,是教師依法應得的工作報酬,教師在職時繳的錢,包含公保及退撫基金一共兩筆,是勞工的5-7倍,依保險原則,繳6倍就應領6倍,勞保30年資可領2萬1,如果領5倍,應該領10萬以上,試問哪個基層教師領超過10萬?所以在職教師繳的錢5-7倍,退休時卻只領2倍多,教師才是被不公平對待,繳多領少的族群!此外,退休公教人員月退休金已於107年7月1日年金改革開始施行,第一年退休金所得替代率每人減20%(25年年資者由80%降為60%,35年年資者由95%降為75%),另因「年金改革所得替代率每年1月1日再砍1.5%」,自107年至114年已砍了9%;且修法後教師是以退休前15年均俸做為母數計算,形同再砍5%~8%,整體所得替代率下砍已超過30%以上;再者,教育人員的雇主是政府,並非受僱於退撫基金,政府本來就有責任準備,絕非恩賜,更非福利;鄭部長此番言論,等同將教師終身奉獻教育的成果貶抑與輕蔑,嚴重侮辱全國教育人員。

    全教產表示,教育部長不僅沒有幫忙基層教師爭取合理待遇,包含導師加給、特教加給、行政加給提升沒有著落,更任由校事會議制度惡搞現職教師,使教育現場人心惶惶,如今,更可惡的是教育部長於訪談之中刻意挑起的世代和職別對立,讓社會對教師誤解加深。

    全教產呼籲政府,公教人員要求退休金政策修正,與退休人員過得好不好無關,這是爭取應得權益的正義之舉,不容政府以輕蔑且製造對立及仇恨來回應!我們要求鄭部長立刻為不當言論,對教育人員公開道歉;同時,教育部應立即檢討退休制度修法過程中的不公與失衡,回歸尊重專業、保障權益的原則;若鄭部長仍一意孤行、拒絕反省,全教產要求鄭英耀部長下台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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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04【全教產新聞稿】【停砍年金,立即止血】【撥補改革,比照勞工】

    【停砍年金,立即止血】【撥補改革,比照勞工】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蕙蓉


     正值立法院即將排審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之際,退休公教人員月退休金已於107年7月1日年金改革開始施行,第一年退休金所得替代率每人減20%(25年年資者由80%降為60%,35年年資者由95%降為75%),另因「年金改革所得替代率每年1月1日再砍1.5%」,自107年至114年已砍了9%;且修法後軍公教是以退休前15年均俸做為母數計算,整體所得替代率降低已超過30%以上。此外,自106年12月消費者物價指數97.35到113年12月消費者物價指數108.82,消費者物價指數已漲超過11.47%,兩者合起來已形同雙砍,加上公教退撫給與調整早就跟不上通膨,還要每年要下砍1.5%,造成實質所得減少,實已嚴重影響「生存權」。呼籲政府應立即停止修法前後退休與現職人員所得替代率逐年再降低! 

    日前銓敘部報告(註一)雖指出,修法將導致政府撥補加重:若要使公、教人員退撫基金維持在原來138年及134年不用罄,須由政府預算撥補金額十年撥補金額共3370億元,平均一年僅337億元;反觀政府為穩定勞保財務,從109年開始六度經由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撥補勞保,從109年200億、110年220億、111年300億、112年550億、113年1300億及今年1300億,合計3870億元,明年預計再編列1300億撥補勞保,總計5170億元。反觀身為公教人員雇主的政府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卻無撥補,真是天壤之別!

    全教產指出,今年4月24日行政院更通過「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特別條例」草案(註二),預計撥補勞保基金新台幣100億元,加上歷年撥補金額,政府合計挹注勞保基金3970億元,勞動部長亦曾公開表示「撥補就是改革」,也就是說政府是透過「撥補」勞保財務進行實踐勞保之改革。但是,公教退撫基金呢?只有因為政府政策讓新進教師另立新基金產生教師退撫基金提早用罄的缺口,而於113年也僅有50億元撥補。如果撥補可稱為改革,軍公教年改撥補額度又遠低於勞保,當初為何不撥補?反而是「多繳、少領、延後退」呢?這不是大小眼,什麼是大小眼?公平性何在?政府都說錢不夠,但事實上超徵稅收都是好幾千億,還有鉅額支出,包括8800億前瞻計畫、1000億的新南向政策、2849億的核四封存、2兆的離岸風電!

    全教產呼籲立法院諸公,同時也應修正「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9條,退撫基金不足部分,除各級政府每年所節省的退撫經費支出應全數挹注退撫基金之外,中央政府應逐年編列預算挹注,其預算金額不得低於各級政府每年所節省之退撫經費支出之二倍(軍公教自提35%,政府負擔雇主責任65%的比例計算),將法定責任相對應經費編入法定預算中,以達基金永續之法定基礎。

    全教產建議,第67條應比照勞保、國保、農保,應依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連動,應即依該累計成長率核實調整之。第37條、第38條分別適用修法前、後退休人員,所得替代率應馬上停止每年1月1日再砍1.5%。第8條第四項規定:「教職員具有本項施行〝後〞,依法令辦理育嬰留職停薪之年資,得選擇全額負擔並繼續繳付退撫基金費用。」使退撫條例實施前,有請育嬰假的教師都不可以購買退休年資,嚴重影響申請育嬰假教師的權益,也應做修正; 

    全教產呼籲,教師在歷經年金改革、教師法惡修、校事會議惡搞以來,造成教師尊嚴、福利、退休待遇等嚴重傷害,其影響的早已不只是在職或退休教師,同時影響國家培育人才,已有重大國安之疑慮,政府應停止逐年再砍1.5%退休金並立即止血、逐年編列經費撥補退撫基金缺口、依消費者指數累計成長率核實調整退休金,對於育嬰留職停薪之教師可全額負擔補繳退撫基金買年資,維護教師尊嚴及基本權益。公平、公正、無政治私慾的改革,才是真正改革。全教產強調這次修法,絕非反改革或走回頭路,只是停砍止血,善盡政府做為公教雇主的責任。

    (註一)
    不建議停砍公教年金 銓敘部:10年再撥補3020億 轉嫁全民
    /聯合報報導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9091509

    (註二)
    政院特別條例再挹注勞保基金 撥補累計近4000億
    /中央社報導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504240128.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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