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消息

  • 2025-12-10【全教產新聞稿】【立即停砍月退休金,並依物價指數調整】 【現職教師受害最深,所得替代率跌破58%】 【退休教師尊嚴盡失,砍到見骨重擊晚年生活】 【全教產:還給現職及退休教師應有的待遇】

    【立即停砍月退休金,並依物價指數調整】
    【現職教師受害最深,所得替代率跌破58%】
    【退休教師尊嚴盡失,砍到見骨重擊晚年生活】
    【全教產:還給現職及退休教師應有的待遇】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蕙蓉


    立法院即將於12月12日召開院會處理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以下稱本條例)條文修正草案逕付二讀,其中包含本條例第37條(影響已退教師)以及第38條(影響在職教師),也就是所謂的「月退休金逐年遞減」條文,以及第67條有關月退休金「隨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調整」等條文修正草案,因此,本條例修正草案所影響的不只是目前已退教師的生活,對於85年2月1日後加入職場的純新制現職教師退休的規劃亦影響甚鉅;因此本條例草案的修正,對於整體教育環境的影響更是重要而深遠。

    全教產指出,無論是國民黨版本(113年起停砍)或民眾黨版本(114年起停砍),皆是以「停止月退休金逐年遞減1.5%」為訴求,也就是說從來沒有任何一個版本是要回復到年金改革之前!執政黨更不應該用抹黑污衊公教人員的手段來造成社會大眾的異樣眼光及不友善的對待!

    全教產表示,第37條及第38條草案條文的修正,所影響的是現職教師和已退休教師。公教人員的月退休金已於107年7月1日年金改革開始施行時,第一年退休金所得替代率每人即已先減20%(25年年資者由80%降為60%,35年年資者由95%降為75%),自107年至114年又砍了9%,已經砍29%;此外,自106年以來,消費者物價指數已漲超過11.47%,兩者合起來已形同雙砍,公教退撫給與調整早就跟不上通膨,還要每年要下砍1.5%,這麼多年早已經砍過頭了!

    全教產理事長林蕙蓉特別指出純新制現職教師若要退休,以85年8月1日進入職場者來算,若115年退休時(年資30年),其所得替代率將降到58%,再加上純新制現職教師的「退休金給與之計算基準」在115年是以最後在職十二年之平均薪額為基準(到118年是以最後在職十五年之平均薪額為基準),再加上「自願退休人員年資與年齡合計法定指標數」的調整(115年是年資加年齡法定指標數84),三大刀砍下來,現職教師受到的影響最大,若以執政黨口口聲聲說要提升教師待遇、友善的教育職場等問題,就更應該支持「立即停止退休金所得替代率逐年遞減」,提升在職教師對於政府的信心及向心力,呼籲朝野立法委員應該共同支持立即停止所得替代率逐年再降低! 

    全教產表示,針對本條例第67條有關月退休金「隨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調整」條文修正草案,全教產也要求軍公教退休金應與勞保、國保、農保一致,退休金應依CPI累計成長率連動核實調整;退撫基金不足部分,除各級政府每年所節省的退撫經費支出應全數挹注退撫基金之外,中央政府亦應逐年編列預算撥補,且其預算金額不得低於各級政府每年所節省之退撫經費支出之二倍(軍公教自提35%,政府負擔雇主責任65%的比例計算),務必將法定責任相對應經費編入法定預算中,以達基金永續之法定基礎。

    全教產呼籲朝野政黨及諸位立法委員,照顧在職及退休教師,就是照顧國家未來的棟樑,讓教育職場環境更好,退休福利更好,優秀的人才願意投入教育職場,提升教師尊嚴,就是提升整體國家競爭力,這是政府應盡的責任所在,政府應停止下砍1.5%、立即止血,逐年編列經費撥補退撫基金、維護教師尊嚴及基本權益,才是真正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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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09【全教產新聞稿】【國家人權委員會報告失衡 單向調查視角失衡】【忽視教師受霸凌現況 恐加速教育體系崩壞】

    【國家人權委員會報告失衡 單向調查視角失衡】
    【忽視教師受霸凌現況 恐加速教育體系崩壞】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蕙蓉


    針對昨日國家人權委員會舉行「檢視校園師對生暴力處理機制」專案報告發布記者會,監察委員葉大華簡報說明調查成果有關「檢視校園師對生暴力處理機制」專案報告,僅針對師對生案,卻未雙向調查家長及學生對教師施暴的案件調查,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表示深感遺憾!全教產指出,監察院本次調查全面聚焦於教師對學生的行為,卻完全忽略近年日益嚴重的「學生及家長霸凌教師」案件,使整體報告呈現嚴重失衡,不僅無助校園氛圍改善,更將進一步削弱教育現場的士氣。

    全教產指出,教師遭霸凌問題長期被忽視,報告視角嚴重失衡,教育現場中教師遭受家長及學生辱罵、威脅、肢體衝突、惡意檢舉、無成本濫訴乃至誣指情形並非少數,但監察院歷次報告均未將此類案件納入分析。若僅針對教師行為作單向檢討,卻不處理教師受到學生及家長霸凌時的制度缺口,等於是營造「教師永遠是加害方」的扭曲觀感。

    全教產理事長林蕙蓉強調,若監督集中並歸咎於教師身上,絕非真正的正義,而是對教育現場的再次傷害!不僅打擊教師熱忱,教育現場優秀的教師流失加劇,近年教師熱忱下降、行政職缺難補、校長意願降低,早已是教育現場的警訊;再加上薪資待遇多年凍結、業務繁重、教師尊嚴經常在調查程序中受損,更讓許多教師萌生退意。

    全教產表示,當教師擔心教得越多,風險越大;教得越積極越認真,被投訴的機率越高,教育現場如何走得下去?為維護教育環境的公平與完整性,全教產正式呼籲監察院:同步調查學生及家長霸凌教師案件之數據及處理現況,檢視教師在調查程序中是否具備基本權利保障,研究家長不當施壓、侮辱或威脅情形的制度缺口,提出可真正改善師生關係的雙向保護機制。唯有全面性的調查,而非單向指責,才能真正改善校園氛圍,保障學生與教師的安全與尊嚴。

    全教產強調,若政府希望改善校園環境、提升教育品質,必須從改善制度與提升待遇做起,包括:檢討失衡的校事會議制度、提高教師薪資與各項加給並檢討多年未調整問題、建立教師面對家長不當行為的正式支援機制、打造真正平衡的師生保護架構,全教產也指出:「教育工作者若感受不到尊嚴與安全,熱忱必然消退;最終受害的,將是整個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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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23【全教產新聞稿】 【教育部新版校事會議 = 換湯不換藥!?】 【校長擴權濫權仍在,教師權益何在?】 【全教產:廢除校事會議,拯救台灣教育】

    【教育部新版校事會議 = 換湯不換藥!?】
    【校長擴權濫權仍在,教師權益何在?】
    【全教產:廢除校事會議,拯救台灣教育】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蕙蓉


    教育部於114年11月21日預告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下稱解聘辦法)部分條文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下稱考核辦法)第5條、第6條之1,教育部雖公開宣稱刪除匿名檢舉例外規定,但細看草案內容,仍有「換湯不換藥」、「校長濫權」無解、「冤案賠償」機制未定、「不適任調查人員退場機制未定」等問題,對教師權益之不當損害依舊存在,友善校園仍恐淪為口號!

    經查,教育部預告的《解聘辦法修正草案》中,第二條之一為新增條款略以:「其中有關學校基於教育專業與輔導支持之理念,得以巡堂、觀課、親師生溝通、行政晤談或其他合理有效方式,了解教師教學及溝通狀況,促進正向互動,營造友善校園環境,必要時並做成紀錄。」全教產指出,其中的「觀課」部分,與目前課綱規定教師每年有一次的觀課大異其趣,教育部並未說明如何觀課、時間、地點、次數、方式及通知方式等,無限上綱的做法,例如突襲入班觀課勢必造成教師心理上的壓力及恐慌,甚至若與校長關係不佳之教師,恐被校長利用此作為不利之待遇或措施。

    全教產表示,以觀課來說,若本次修法讓校長或主任可以「未經教師同意或相關通知」,就貿然進入教室觀課,將嚴重干擾教學,就曾有基層教師向全教產反映,校長於課堂進行中突然坐在教室後面,於是學生不斷的回頭看校長,再回頭看老師的反應,一整節課學生不僅無法專心,造成師生上課極大干擾,老師也無法好好的上課;也曾有老師反映,剛好實驗課操作課程,發送材料時,學生也正在教室走動中,教室顯得較混亂,校長經過,教師就被寫成上課很吵無法管理秩序,事後也未能提供老師說明的機會,卻被召開校事會議;更有北部某國中教師無端被學校連續觀課、錄影三個月,學校未提供任何理由予老師,校長卻在之後召開校事會議處理該名教師!上述三種情況皆是校園曾經發生過的案例。同條規定中所謂的「其他合理有效方式」更是一種「不確定法律概念」,全教產認為若未明確規定「合理」、「有效」之範疇,則更容易造成各自解讀,可能造成校長擴權之疑慮,或是「私下找來喬」的問題,曾有學校校長和家長找老師到校長室開「協調會」,會議中強迫老師要簽署切結書和賠償金錢,事後更屢遭家長勒索要錢,這些案例都已嚴重傷害教師權益。

    全教產指出,在《解聘辦法修正草案》第五條第5項規定:「學校經大眾傳播媒體之報導、警政、社政、衛生機關或醫療機構之通知而知悉者,由學校相關行政單位聯繫確認後,視同接獲檢舉。」若是透過「大眾傳播媒體」之報導,行政單位要如何聯繫確認?且如此一來讓有心人士仍可透過媒體汙名化教師在先,教師輕易被移送校事會議處理,亦是另一種零成本的濫訴!

    依據《解聘辦法修正草案》第五條第六項規定:「學校處理檢舉時,參與處理之所有人員,除有調查必要、基於公共利益考量或法規另有規定者外,對於檢舉人、行為人、被害人之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其身分之資訊,應予保密;違反保密義務者,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學校處理有關保密義務包括校事會議所有人員,但實務上,家長的部分很難追究其相關責任,以往案例發現,若家長洩密,學校礙於各種因素怯於追究,也造成師生權益受損。

    再查《解聘辦法修正草案》第8條規定:「學校接獲檢舉教師疑似涉及第二條第四款或第五款規定情形後,應即由學校先行蒐集或保全與事件有關之證據、資料,並得要求當事人或第三人提供必要之文書、資料、物品,或依職權通知當事人、檢舉人或其他相關人員,出席說明或陳述意見,以利學校決定是否受理,及後續調查進行。」其中第二條第四款有關涉及本法第十四條第11款「行為違反相關法規,經學校或有關機關查證屬實」,其中,出席說明或陳述意見的部分未說明是何種會議、如何通知、會議流程等,且並未明確規範相關法規是哪些法規,令基層擔憂有無限上綱之疑慮,全教產表示,108年教師法惡修時,全教產就不斷表達教師法形同解雇教師的「刑法」,教育部本次修正草案仍維持一樣的文字未處理,實在令人不解,基層教師有很大的疑慮! 

    此外,全教產表示,《解聘辦法草案》第二條第五款「涉及本法第十八條」之規定,其中,停聘的部分,目前過於寬鬆,所有案件皆暫時停聘,造成教師權益之損失,教育部應優先考慮:若當事人已不在校園內(學生已轉學或畢業),則無暫時停聘之成立要件,或透過校內調課、調班等機制,而非逕予直接停聘,以免在案子平反後,教師之權益無法全部回復,也因此,全教產認為教育部應加訂「冤案賠償」機制,停聘期間所造成的損失應訂定「賠償條款」來補償,但本次修法並未處理,令基層教師遺憾!

    全教產表示:《解聘辦法草案》第九條規定,雖然校長在校事會議無表決權,但成員皆由校長邀請開會,仍形同「裁判、球證、旁證、技術委員、主辦、協辦,所有單位都是我的人,你們怎麼跟我鬥!」集調查、審議、否決於一身,校長仍是有決定校事會議人員之權利。且《解聘辦法草案》新增之第九條之一:「經前條第一項校長召開之會議認定行為人涉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以下簡稱考核辦法)第六條所定教師懲處之情形者,應依或準用該辦法第六條之一規定辦理」。也就是雖然校事會議以不予受理,若學校認有涉及考核辦法第六條所定教師懲處之情形,應直接派員調查,若調查發現該適時屬於本法第十四條至第十六條或第十八條之情形,則又改由校事會議依規定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如此循環,曠日廢時,對當事人長期煎熬,恐不利教師救濟之權益,且「學校應直接派員調查」,恐又給校長擴權之機會,若與校長有嫌隙,直接派員調查勢必對當事教師不利,誰派、派誰、如何調查?形同空白授權,全教產表示,這對基層老師權益上的保護,我們認為有很大的疑慮! 

    《解聘辦法草案》第十六條所定校事會議組成調查小組時,各該主管機關應從調查人才庫推舉三倍至五倍學者專家,供學校遴選三人或五人為委員,並應全部外聘,雖由主管機關推舉,然而全教產發現,部分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他們總是偏愛固定少數調查委員,造就另一個校事會議調查產業鏈,甚至讓校長可以從中上下其手!

    《解聘辦法草案》第二十二條,學校對事實認定用調查報告,若調查人員素質不佳、或是有所偏頗,調查報告將失去其公信力及該有的品質,全教產則認為對於不良之調查報告或有關人員,教育部並未訂定相關處理機制,教育部應要有相關機制於案件結束後追究調查人員之責任或解除其資格。

    《解聘辦法草案》第五十四條之修正,教育部提供教育局處另組調查之權力,教育局處端可命學校繼續調查,或命學校另組調查小組!也就是說,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若受到民意代表或是其他各種壓力的時候,很可能會逕行否定學校之調查或調查報告,或要求另組調查小組,不斷的要求學校重新調查,調查到老師有錯或民意代表滿意為止!?全教產表示此風不可長!

    此外,《解聘辦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行為人於教評會陳述意見前,得向學校申請提供調查報告及輔導報告之紙本。但以主張或維護其法律上利益有必要者為限。」遺漏了教師於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陳述意見前,也應可向學校申請調查報告及輔導報告之紙本,全教產指出,校事會議上路以來,接到太多會員投訴,都是校事會議審議完調查報告後送考核會,學校通知教師列席考核會陳述意見,卻不願意提供調查報告,且其調查報告常常省略重要訪談摘要,老師完全無從答辯,此部分,全教產也認為應提供教師在列席考核會陳述意見前,可依照行政程序法第46條之規定向學校申請調查報告。

    全教產呼籲教育部,校事會議已造成校園濫訴、校長濫權、匿名零成本檢舉、調查程序瑕疵及調查後、召開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前未能提供完整調查報告給當事人等缺失、亦未能提供冤案補償,導致基層教師權益嚴重受損,學校行政負擔加重、影響教師教學品質,已失去解聘辦法當初立法之意旨,教育部不應該架空學校教評會之權責,形成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之太上皇,嚴重戕害教師法、國民教育法、高級中等教育法授予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之權責,故本會仍重申校事會議應予廢除,回歸原有處理機制,避免零成本無止境的濫訴造成教育現場空轉及損害教師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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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20【全教產新聞稿】【教育部:無教師證於事後修完8教育學分可進入職場】 【全教產:不可取】

    【教育部:無教師證於事後修完8教育學分可進入職場】
    【全教產:不可取】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蕙蓉


    教育部針對高中職特殊科目,透過「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遴聘辦法」之修法,改變目前專技教師進入職場的遊戲規則,有基層教師向全教產反應,這是開後門,對於大學院校師培機構正在修教育學程中的學生或正準備進入教育職場的師培生不公平,因為佔了一個位置(職缺)後,後面的人員就很難進來了。

    目前高中職留不住教師,人才持續流失掉,應要歸咎於待遇不佳、尊嚴不足等因素,而教育部應要先從教師的本俸、學術加給、導師加給、鐘點費等先行調高才對;教育部放寬專技教師的聘任,讓未取得教師證者於事後修完8學分教育學分,除顛覆以往教學職場難以進入之狀況,也讓社會誤以為人人都可當老師?

    有基層教師表示高中職特殊科目可能是指模具、板金等科目,但若過於鬆綁或開放,也可能會有勞資糾紛,之前已有私立高中職為節省人事費,藉故逼退資深優秀教師,然後再以低薪聘進新進無教師證人員,引人側目,且對學生的受教權很難說沒有影響。

    全教產呼籲教育部應馬上解決待遇不佳、尊嚴不足等現況,才能留住教師,人才才不會持續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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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13【全教產新聞稿】【甩鍋科技業與互信問題 從退休金到各項加給無一解方】 【鄭英耀部長放任教師流失卻怪基層】 【全教產:教育部長失職難怪教師流失!】

    【甩鍋科技業與互信問題  從退休金到各項加給無一解方】
    【鄭英耀部長放任教師流失卻怪基層】
    【全教產:教育部長失職難怪教師流失!】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蕙蓉


    這兩年教師人力急速流失,師資荒已成教育現場迫切危機,然而,教育部長鄭英耀在立法院答詢時,竟將「持有教師證卻不願任教」歸因於「科技業待遇較好、師生互信不足」,完全迴避教育部身為主管機關,長年怠於改善教師待遇與工作環境的核心問題,發言令人錯愕。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痛批,教師待遇停滯多年,從一個錯誤的退休金改革制度開始,不僅讓現職教師多繳少領延後退,嚴重侵害在職教師權益,政府的毀約背信,未足年提撥足額退撫基金,更造成退休教育人員延遲給付的薪資受損、尊嚴遭踐踏,到導師加給、特教加給、行政加給皆長期偏低且多年未調整,教育部始終未端出具體改善方案!全教產每年提出提高教師薪資與各項加給的訴求,教育部卻年年只以「研議中」、「造成地方政府財政困難」等卸責話語來搪塞,導致教師留任意願下降,本就是師資荒的主因之一。

    全教產強調,教育部長身為主管機關,卻無力為基層教師爭取應有福利,反而將問題推向師生互信與產業競爭,形同將責任甩給第一線教師。近年校事會議制度更讓基層教師疲於奔命,教育部長至今不僅未見修正校事會議相關法規,反而加重行政負擔,侵蝕教學時間,教育部至今也未提出具體改善措施。

    全教產批評,鄭英耀接受媒體採訪時,多次以不當言論形塑「在職與退休教師對立」、「專任與代理對立」、「世代對立」、「職別對立」,不僅無助解決問題,更加深社會對教師的不信任。全教產痛批,教育部長不僅未善盡其職,還任意發言製造對立,嚴重損害教育專業形象。

    全教產強調,解決師資荒必須回到根本:提高教師待遇、改善工作條件、合理化行政負擔、建立穩定的專業支持制度,而非以片面論述矮化教師。若教育部長無法以職務為全體教師爭取應有尊嚴與保障,提升到能與科技業的待遇並駕齊驅,反倒持續消耗教育現場信任,「就是不適任的教育部長」!

    全教產最後呼籲,教育部應立即提出具體可行的待遇改善與行政精簡方案,停止空泛研議,切實回應基層需求,才能真正解決師資荒,恢復教育現場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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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10【全教產新聞稿】【全教產揭教育界冷血醜聞!】 【嘉大附小許姓教師長期霸凌學生 校方竟選擇包庇隱匿】 【學生當眾跪哭 教師冷眼無視】 【許姓教師網路公審學生 校長主任知情不報】 【全教產痛批體制失能,要求教育部啟動最高層級調查!】

    【全教產揭教育界冷血醜聞!】
    【嘉大附小許姓教師長期霸凌學生  校方竟選擇包庇隱匿】
    【學生當眾跪哭  教師冷眼無視】
    【許姓教師網路公審學生  校長主任知情不報】
    【全教產痛批體制失能,要求教育部啟動最高層級調查!】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副理事長 何耿旭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申訴部主任 邱凱裕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沉痛揭露,國立嘉義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教師許睿宇,對學生實施長期且惡劣的言語及精神霸凌,最令人震驚且無法容忍的是,許睿宇老師竟在學生情緒崩潰、下跪哭泣時,選擇冷漠無視、未予妥善處理,更利用網路公器對學生進行公審。而學校行政單位在校長、主任知悉後,非但沒有通報處理,反而集體失能、選擇包庇隱匿!

    校方的失職,導致受害學生身心受到不可逆的嚴重創傷,在開學前至兒童精神科就診,在心理醫師建議下轉介至心理師諮商,在被迫轉學後,至今仍須自費接受心理師的心理諮商長達四個月,且治療尚未結束!

    全教產嚴正要求教育部、嘉義市政府與嘉義大學,必須對此嚴重違法情事,啟動最高層級調查,並對許師及失職校方管理層,進行最嚴厲的處分!

    ​一、教師惡劣行徑:冷漠與公然羞辱的雙重傷害!
    許睿宇老師的行為已明確構成違法霸凌與嚴重失職,嚴重踐踏學生人格尊嚴:
    •​冷漠無視,二次傷害: 學生家長當場目擊其子情緒崩潰、下跪在辦公桌前哭泣,但導師許睿宇卻冷漠無作為,未主動關懷或提供即時協助。此種行為是對處於極度痛苦學生的公然羞辱與精神上的二次傷害。
    •​當眾批判與貶抑:許睿宇老師在全班學生面前,大聲批判學生及其家長。
    長期以「你也沒多資優」、「我要提你生對師霸凌」等羞辱語句,對學生和家長進行惡意的嘲諷與貶抑。
    •​利用公器進行公審: 許睿宇老師持續利用社群平台影射批評學生及家長,並在上課時間播放臉書內容進行網路公審,影射批評學生,甚至惡劣地將臉書內容在教室大螢幕上播放供全班觀看批鬥,是公器私用、擴大傷害的網路與精神霸凌行為。

    ​二、學校知悉後包庇隱匿:傷害擴大!
    ​本案最大的爭議點在於學校行政的集體失職,形同霸凌幫兇:
    •​校長主任知情不報: 校長與主任在接獲家長反應學生下跪哭泣、情緒崩潰、教師以臉書公審學生等嚴重情況後,非但沒有依法啟動校安通報及霸凌防制機制,反而選擇沉默與縱容,甚至在底下留言支持。
    •​怠惰縱容,致霸凌升級:許睿宇老師在溝通會議後,行為反而變本加厲,甚至反控家長「職場霸凌」。校方卻未即時有效制止或隔離,等同包庇違法行為持續。
    •​傷害具體,創傷仍在持續: 由於校長、主任等高層的隱匿失職,導致學生創傷持續擴大。學生被迫轉學後,至今仍須自費接受心理諮商長達四個月,治療尚未結束。這項事實是對學校行政「集體包庇」最沉痛且有力的控訴!

    ​三、全教產嚴正訴求:絕不姑息校園之惡!
    ​全教產要求教育部與主管機關必須迅速介入,對此重大教育違失案件展現魄力:
    •​立即徹查嚴懲: 立即啟動校事會議及霸凌調查機制,對許睿宇教師的失職與霸凌行為進行最嚴厲的懲處,絕不寬貸。
    •​追究行政高層: 查辦嘉大附小校長及主任等行政高層在案中的知情不報、隱匿與包庇責任,追究其法律與行政責任。
    •​實質支持受害者: 責成學校全額補償學生長達四個月至今持續中的心理諮商費用,並提供名譽修復與後續支持。

    ​全教產強調,面對學生跪泣崩潰卻冷漠無視、利用公器進行羞辱學生的教師不配為人師表!包庇違法教師的校長主任必須下台!
    全教產將持續監督此案,直到所有涉案人員獲得應有的懲處,還給受害學生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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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08【全教產新聞稿】【踐踏基層教師尊嚴】 【鄭教育部長應下台謝罪!】

    【踐踏基層教師尊嚴】
    【鄭教育部長應下台謝罪!】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蕙蓉


    教育部長日前(11/6)於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公立學校教職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修正案後,於會場外接受記者採訪的發言,引發基層教育人員群情激憤。鄭部長以「大部分的老師退休以後都有很好的生活安排、或寄情山林或旅遊走讀,認識各種文化風采,定期跟朋友聚會歡唱、也有含飴弄孫」等言詞回應退休制度應該要繼續改革,且強調停砍「與當初規劃的退撫基金增加許多壓力」,試圖造成全體退休教育人員與世代之間和其他職別對立,顯示鄭英耀部長對教育人員退撫基金及退休權益的無知與傲慢。

    全教產指出,公教人員的退休金,乃是政府延遲給付的薪資,是教師依法應得的工作報酬,教師在職時繳的錢,包含公保及退撫基金一共兩筆,是勞工的5-7倍,依保險原則,繳6倍就應領6倍,勞保30年資可領2萬1,如果領5倍,應該領10萬以上,試問哪個基層教師領超過10萬?所以在職教師繳的錢5-7倍,退休時卻只領2倍多,教師才是被不公平對待,繳多領少的族群!此外,退休公教人員月退休金已於107年7月1日年金改革開始施行,第一年退休金所得替代率每人減20%(25年年資者由80%降為60%,35年年資者由95%降為75%),另因「年金改革所得替代率每年1月1日再砍1.5%」,自107年至114年已砍了9%;且修法後教師是以退休前15年均俸做為母數計算,形同再砍5%~8%,整體所得替代率下砍已超過30%以上;再者,教育人員的雇主是政府,並非受僱於退撫基金,政府本來就有責任準備,絕非恩賜,更非福利;鄭部長此番言論,等同將教師終身奉獻教育的成果貶抑與輕蔑,嚴重侮辱全國教育人員。

    全教產表示,教育部長不僅沒有幫忙基層教師爭取合理待遇,包含導師加給、特教加給、行政加給提升沒有著落,更任由校事會議制度惡搞現職教師,使教育現場人心惶惶,如今,更可惡的是教育部長於訪談之中刻意挑起的世代和職別對立,讓社會對教師誤解加深。

    全教產呼籲政府,公教人員要求退休金政策修正,與退休人員過得好不好無關,這是爭取應得權益的正義之舉,不容政府以輕蔑且製造對立及仇恨來回應!我們要求鄭部長立刻為不當言論,對教育人員公開道歉;同時,教育部應立即檢討退休制度修法過程中的不公與失衡,回歸尊重專業、保障權益的原則;若鄭部長仍一意孤行、拒絕反省,全教產要求鄭英耀部長下台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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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04【全教產新聞稿】【停砍年金,立即止血】【撥補改革,比照勞工】

    【停砍年金,立即止血】【撥補改革,比照勞工】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蕙蓉


     正值立法院即將排審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之際,退休公教人員月退休金已於107年7月1日年金改革開始施行,第一年退休金所得替代率每人減20%(25年年資者由80%降為60%,35年年資者由95%降為75%),另因「年金改革所得替代率每年1月1日再砍1.5%」,自107年至114年已砍了9%;且修法後軍公教是以退休前15年均俸做為母數計算,整體所得替代率降低已超過30%以上。此外,自106年12月消費者物價指數97.35到113年12月消費者物價指數108.82,消費者物價指數已漲超過11.47%,兩者合起來已形同雙砍,加上公教退撫給與調整早就跟不上通膨,還要每年要下砍1.5%,造成實質所得減少,實已嚴重影響「生存權」。呼籲政府應立即停止修法前後退休與現職人員所得替代率逐年再降低! 

    日前銓敘部報告(註一)雖指出,修法將導致政府撥補加重:若要使公、教人員退撫基金維持在原來138年及134年不用罄,須由政府預算撥補金額十年撥補金額共3370億元,平均一年僅337億元;反觀政府為穩定勞保財務,從109年開始六度經由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撥補勞保,從109年200億、110年220億、111年300億、112年550億、113年1300億及今年1300億,合計3870億元,明年預計再編列1300億撥補勞保,總計5170億元。反觀身為公教人員雇主的政府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卻無撥補,真是天壤之別!

    全教產指出,今年4月24日行政院更通過「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特別條例」草案(註二),預計撥補勞保基金新台幣100億元,加上歷年撥補金額,政府合計挹注勞保基金3970億元,勞動部長亦曾公開表示「撥補就是改革」,也就是說政府是透過「撥補」勞保財務進行實踐勞保之改革。但是,公教退撫基金呢?只有因為政府政策讓新進教師另立新基金產生教師退撫基金提早用罄的缺口,而於113年也僅有50億元撥補。如果撥補可稱為改革,軍公教年改撥補額度又遠低於勞保,當初為何不撥補?反而是「多繳、少領、延後退」呢?這不是大小眼,什麼是大小眼?公平性何在?政府都說錢不夠,但事實上超徵稅收都是好幾千億,還有鉅額支出,包括8800億前瞻計畫、1000億的新南向政策、2849億的核四封存、2兆的離岸風電!

    全教產呼籲立法院諸公,同時也應修正「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9條,退撫基金不足部分,除各級政府每年所節省的退撫經費支出應全數挹注退撫基金之外,中央政府應逐年編列預算挹注,其預算金額不得低於各級政府每年所節省之退撫經費支出之二倍(軍公教自提35%,政府負擔雇主責任65%的比例計算),將法定責任相對應經費編入法定預算中,以達基金永續之法定基礎。

    全教產建議,第67條應比照勞保、國保、農保,應依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連動,應即依該累計成長率核實調整之。第37條、第38條分別適用修法前、後退休人員,所得替代率應馬上停止每年1月1日再砍1.5%。第8條第四項規定:「教職員具有本項施行〝後〞,依法令辦理育嬰留職停薪之年資,得選擇全額負擔並繼續繳付退撫基金費用。」使退撫條例實施前,有請育嬰假的教師都不可以購買退休年資,嚴重影響申請育嬰假教師的權益,也應做修正; 

    全教產呼籲,教師在歷經年金改革、教師法惡修、校事會議惡搞以來,造成教師尊嚴、福利、退休待遇等嚴重傷害,其影響的早已不只是在職或退休教師,同時影響國家培育人才,已有重大國安之疑慮,政府應停止逐年再砍1.5%退休金並立即止血、逐年編列經費撥補退撫基金缺口、依消費者指數累計成長率核實調整退休金,對於育嬰留職停薪之教師可全額負擔補繳退撫基金買年資,維護教師尊嚴及基本權益。公平、公正、無政治私慾的改革,才是真正改革。全教產強調這次修法,絕非反改革或走回頭路,只是停砍止血,善盡政府做為公教雇主的責任。

    (註一)
    不建議停砍公教年金 銓敘部:10年再撥補3020億 轉嫁全民
    /聯合報報導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9091509

    (註二)
    政院特別條例再挹注勞保基金 撥補累計近4000億
    /中央社報導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504240128.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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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03【全教產新聞稿】【廢除校事會議,拯救台灣教育】 【校長濫用校事會議,職場霸凌調查成立】 【琉球國中校長霸凌教師成立,打臉校長協會粉飾太平說詞】

    【廢除校事會議,拯救台灣教育】
    【校長濫用校事會議,職場霸凌調查成立】
    【琉球國中校長霸凌教師成立,打臉校長協會粉飾太平說詞】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副理事長 何耿旭


        今年教師節前夕,全國各教師團體及多位民代表達「校事會議」調查機制引發校園失控濫訴亂象,對學校現場造成嚴重衝擊之憂心。114年9月25日,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下稱全教產)亦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痛批校事會議成濫訴大平台,校園惡鬥文化錯殺良師。

        「組成成員」是校事會議制度中最為人所詬病的環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校事會議由五名委員組成,成員包括:校長、家長會代表一人、行政人員代表一人、教師會代表一人,以及教育學者、法律學者專家、兒童及少年福利學者專家或社會公正人士一人。其中行政代表、家長代表、外聘校外人士,都是校長能主導的人選,學校教師會若運作失靈,也容易受校長支配影響。此外,校外人士可能因不了解教學現場實務運作,或不熟稔處理不適任教師的相關法令、程序、會議規則、認定判準,而讓校事會議淪為不肖校長剷除異己或徇私護短的手段,甚至因為經不起民代家長施壓而獨斷專行、錯殺良師以平息外界壓力。

        然而,「中華民國中小學校長協會」(下稱校長協會)未能正視不周全的制度導致教育崩解,粉飾無良校長濫用校事會議整肅異己的現況,反而發表聲明駁斥,強調校事會議依法召開,並非校長一人獨裁審議;對於外界質疑會議成員可受校長操控,校長協會甚至高調回應,這樣的設計正是為了確保審議多元,不可能如外界所指淪為校長整肅異己的工具。

        日前,屏東縣琉球國中蘇傳桔校長遭判定「職場霸凌成立」,案情涵蓋濫用校事會議整肅吹哨者,打臉校長協會淡化校事會議制度中「校長」角色的說法。根據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新聞稿指出,琉球國中代理教師因長期遭受校長霸凌壓力而不幸猝逝,後續蘇傳桔校長針對出庭作證的教師啟動校事會議,展開秋後算帳報復行動,引發全國教育界譁然震驚。屏東縣政府調查後認定蘇傳桔校長職場霸凌成立,校長霸凌校內教師屬實。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為此深表哀痛與憤慨,並痛批校長協會先前駁斥「校事會議成校長打壓教師工具」的說法,這種模糊焦點的辦學態度,不僅無法對崩壞的教育現狀力挽狂瀾,更凸顯校長協會已偏離教育專業良知與職場倫理。

        校長協會聲稱校事會議皆依法召開,非由校長獨裁審議。全教產對此指出,問題從來不是「程序」,而是「制度遭濫用」。當校長擁有絕對的行政主導權時,許多「合法」的校事會議實質上是職場霸凌與逼迫教師噤聲的手段,導致校園寒蟬效應,而琉球國中案正是校長濫用校事會議讓職場霸凌合理化的實例。全教產呼籲校長協會正視制度缺口,無良校長濫用校事會議霸凌教師已成事實,若再以「依法行政」的口號作為護身符,掩飾不適任校長假校事會議之名,行權力鬥爭之實,就形同替校園暴力背書、踐踏教育人員的人權與尊嚴。


    【全教產聲明】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修法上路之前,原教師法已有汰除不適任教師的相關辦法,教育部無須疊床架屋、另設校事會議制度,讓校園濫訴癱瘓教育現場的行政與教學運作。

    惡法不除,良師將盡,教育只剩黑暗! 全教產嚴正重申:「教育部應立即廢除校事會議,拯救台灣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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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31【全教產新聞稿】【全教產呼籲教育部:立即修法!】 【為確保程序正義,應明文規定教師工會理事長須迴避調查其會員案件】

    【全教產呼籲教育部:立即修法!】
    【為確保程序正義,應明文規定教師工會理事長須迴避調查其會員案件】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申訴部主任 邱凱裕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下稱全教產)今日針對現行校事會議及專審會調查機制中存在的重大制度性漏洞,向教育部提出修法呼籲。

    根據資料顯示,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下稱全教總)及其地方工會理事長群體中,竟有高達將近七成五的人,同時擔任校事會議或專審會的調查委員或輔導員。此一數據凸顯現行法規中缺乏迴避條款所帶來的制度性風險與利益衝突。

    現行制度五大弊病,造成公信力的崩潰

    缺乏「教師工會理事長迴避調查其會員案件」的明文規定,將導致以下嚴峻的五大弊病:

    1.實質利益衝突:工會理事長身兼「幫會員爭權益」和「公正查清事實」的雙重身份,形同「球員兼裁判」,嚴重影響調查結果的客觀性。

    2.助長權力滲透與不當影響: 地方工會理事長與調查委員的高比例重疊,易被解讀為特定組織對準司法機制的權力滲透。

    3.衍生道德危機與不當利益:允許理事長同時履行兩種性質衝突的職務,將使公眾質疑其行為的道德性與正當性。

    4.加劇教師內部的對立與分化:此不避嫌的行徑,使得其他教師工會及非會員教師對該組織產生嚴重不信任,加劇了教師組織之間的猜忌與內耗。

    5.調查公信力全失: 由於調查前提公正性受挑戰,報告難以服眾,最終可能因程序瑕疵而面臨被推翻的風險。

    全教產四大主張,修法保障權益的必要性

    全教產過去即曾決議,並多次建議教育部應修正相關辦法。為修復制度,全教產強調增設迴避條款將帶來以下四大正面效益:

    1.確保公正性與客觀性:直接阻斷工會理事長的立場衝突,大幅恢復並提升調查機制的客觀性與公信力。

    2.維護制度的廉潔性: 杜絕任何可能因職務重疊而產生的不當利益輸送或不正當影響。

    3.保障所有關係人權益: 使所有利害關係人都能信任調查是基於中立原則,而非組織偏袒。

    4.符合現代法治精神: 符合社會對準司法機關應當獨立於利害關係人的法治期待。

    全教產的立場是廢除校事會議
    但在校事會議還沒有廢除之前,全教產堅定要求教育部正視此重大制度漏洞。為保障全體教師權益,維護校園事件處理機制的公正與專業,全教產呼籲:立即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等相關法規,明文規定:教師工會的理事長應迴避調查其自身組織會員之案件。

    此舉將是確保程序正義、重建社會信任的關鍵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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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23【全教產新聞稿】【低薪困境】當教育專業淪為「基本工資」:兼代課教師的被忽視困境

    【低薪困境】當教育專業淪為「基本工資」:兼代課教師的被忽視困境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副理事長 何耿旭

    2026年起,台灣基本工資將調升為每月29,500元,這本是保障勞工基本生活的進步象徵。然而,當我們將這數字套用在教育現場,卻出現了令人難以接受的荒謬現象——國小兼代課教師在幾乎全天待校、負擔完整教學責任的情況下,其月薪僅約29,568元,與最低工資幾乎相同。

    這樣的薪資結構,不只是對教育工作者的不公,更是對教育專業的侮辱。

    一、全天候付出,卻僅領「底薪」

    以現行標準計算,兼代課教師每節課336元,每週22節、每月四週計,共29568元。乍看似乎略高於基本工資,但若考量其實際工作內容——備課、批改作業、處理學生日常與行政交辦事項,這些皆是教師每日必須面對的責任。

    換句話說,這些教師不僅「上課」,更在校內「全時付出」。然而,制度卻將他們等同於只按「鐘點」計算的臨時人力,完全忽視教育工作的專業連續性與精神投入。這不僅讓教師士氣低落,更形成了對教育品質的長期侵蝕。

    二、教育專業不應以「鐘點」衡量

    教育並非「按時數出貨」的產業。每一節課的背後,是課程設計、學生差異觀察、班級經營與親師溝通等繁複而深層的工作。將教師專業拆解為「單節工時」,實際上是將教育視為可替換、可量化的勞務,削弱了整體教育體系的穩定性。

    現行制度已導致許多有心投入教育的年輕人望而卻步,低廉的薪資對於兼代課教師更是沒有吸引力,甚至是一種羞辱,這將使得學校在師資輪替時面臨越來越大的缺口。長遠而言,這將是教育現場「人才空洞化」的警訊。

    三、制度修正與改革方向

    若政府真心重視教育,便不能讓兼代課教師在「基本工資」邊緣掙扎。以下建議教育機關應列為優先考量政策以維護兼任代課教師權益:

    1.建立「教學專業保障薪資」制度

    兼代課教師若負擔達一定節數(例如每週20節以上),應自動轉為具「專任保障薪資」身分,不再以單節計酬,而以「月薪制」保障,反映其實際全時工作性質。

    2.明確計入備課與行政時數

    教育部應訂定「備課與課務時數換算標準」,將教師的隱性工時納入薪資評估,避免只計算「上課時間」而忽略專業投入。

    四、教育不該是廉價的理想

    當一個國家的教育工作者被迫以「底薪」維持理想,社會應該感到羞愧。教育的價值,不僅在於培育下一代,更在於體現社會對專業的尊重。若政府與社會無法正視兼代課教師的處境,那麼「尊師重道」終將淪為空談。

    #教育不是公益志工更不是臨時勞務。
    #讓教師得到合理的報酬才是維護教育品質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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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21【全教產新聞稿】【嘉大附小教師調查程序應回歸公正客觀】 【校事會議程序性重大瑕疵】 【全教產:主管機關應主動介入釐清真相】

    【嘉大附小教師調查程序應回歸公正客觀】
    【校事會議程序性重大瑕疵】
    【全教產:主管機關應主動介入釐清真相】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副理事長 何耿旭


    針對嘉大附小在處理特教資源班教師調查案中所涉及的一系列程序爭議與行政行為疑慮,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呼籲教育部及嘉義大學主管機關應立即介入,審視相關程序的客觀性與合法性,確保教師權益與程序正義。

    本次事件的核心問題在於學校行政團隊,包括校長沈桂枝及學務主任薛夙芬,在調查過程中出現多處嚴重違反《行政程序法》與教育倫理的行為。

    一、調查中立性與證據採集原則的重大瑕疵
    調查事實的客觀性與公正性是處理校園事件的基石,但嘉大附小的程序卻存在明顯瑕疵:
    •家長證詞涉及誘導疑慮(2025年8月19日): 根據家長主動提供給教師的證詞,學務主任薛夙芬曾私下聯繫家長,要求其提供不利於教師的證詞,甚至涉及捏造學生病情乃因與教師相關聯之內容。此行為已嚴重違反調查中立原則,調查動機是否純粹?
    •程序截止後仍持續蒐證(2025年10月10日): 學校校事會議依據已於10月6日截止,但薛夙芬主任卻仍於國慶日(國定假日)致電已畢業多年的學生家長蒐集證據。這種在程序時效後的行政行為,是否符合調查應有的嚴謹性?是否有行政越權或補件之嫌?
    •非法使用個資疑慮: 薛夙芬主任在無明確調查依據下,涉嫌非法動用特教生個資清冊,廣泛聯繫(「電話盤問」)多位家長,此舉已涉及違反《個資法》「目的特定原則」的疑慮。

    二、程序保密原則與行政權責的混淆
    事件處理過程中的資訊洩漏和權力行使,亦存在嚴重爭議:
    •程序尚未啟動即洩密: 薛夙芬主任在事件尚未正式立案時,即已向當事教師洩露「還有另一案在調查」,已違反調查保密原則。
    •調查結論提前外洩: 在調查未完成、當事人未收到正式通知前,媒體即報導校方認定老師有「6案在調查」,並引用校長沈桂枝受訪回應。校方內部資訊外洩的程度,已構成明確的行政洩密及程序違法。
    •權力集中導致中立性受損: 薛夙芬主任身兼學務主任、調查委員與主持人,集權於一身的設置,是否影響了校事會議的獨立性與中立性?

    三、行政行為對無辜學童及家庭的干擾
    騷擾學童身心(2025年8月29日來訊): 薛夙芬主任在暑假期間不當探問罕病學生的弟弟的家庭隱私與健康狀況,造成孩子身心壓力,導致發燒不適。此類行為已干擾學童身心健康,並影響家長對學校的信任。

    四、全教產呼籲主管機關介入,釐清事實
    全教產呼籲教育部與嘉義大學相關主管機關,必須採取行動,導正程序亂象:
    •請求政風單位介入: 請求政風單位即刻介入,針對校長沈桂枝及學務主任薛夙芬涉嫌洩密、誘導偽證、非法蒐集個資等行為進行行政調查。
    •審查程序合法性: 請求教育部立即審查嘉大附小校事會議的程序合法性與中立性,並對程序違法的調查結論,應不予採認。
    •公開透明資訊: 要求學校應依法公開所有調查紀錄、訪談逐字稿與錄音檔,以維護當事教師的名譽權與程序正義。
    •確保教師權益: 呼籲主管機關保障當事教師的工作權與教學尊嚴。

    全教產重申,教育現場需要的是誠信、透明與程序正義,不應出現行政權力濫用、破壞親師互信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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